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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2月14日

  1、上岗前必须正确佩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熟知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2、进入工作岗位,对本岗所有设备的安全装置、防护设施等进行全面认真检查无误后,方可操作。

  3、开车前要发出信号,并查看设备运转部位是否有人或障碍物,在确认无误后,方可开车。

  4、天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严格的安全培训后,持证上岗,工作中必须服从指挥人员或挂吊人员,不准自己随意开动。操作时要逐步加快或放慢,往反方向行使时,要把控制器收回零稍停,然后再往反方向行使,不准用限位装置进行开车停车操作,不准用大小勾同时进行两种作业。

  5、天车吊挂、座放重包、重渣罐,必须在专人指挥下进行,指挥者必须确认吊挂牢靠;当有人配合挂物件时,天车司机必须确认地面操作人员站位、操作姿势安全无危险,待配合人员及周围人员处于安全位置后再起吊。

  6、起吊物件严禁突然起吊,当钢丝绳接近拉直(崩紧)时,要调整大小车位置,以防斜吊;落地接近地面时必须点动下降,以保证物件平衡落地。吊重物时,严禁调整制动器。

  7、吊运钢水、铁水包或重要物件时, 不准提前挂小勾,吊物稍起后,应原地点动下降,经确认制动器及吊挂无误后方可运行。吊挂或往地面落放金属液体时,起落要缓慢、平稳,防止洒溅烫人;落放时,座放对位无误后再座放,落放地区要平整干燥,除翻包和翻轻物件外,主付勾换用不能同时开动。凡未倒渣或有余钢的钢包,不准放在有水区域或潮湿场地。

  8、进行兜翻、游翻、带翻作业时,必须在专人指挥下进行,且作业危险区域不准有人停留或通过。

  9、天车运行中,严禁向下抛掷物品,严格执行“十不吊”,“三不越过”,司机要注意周围人员和阻碍物及相邻天车作业情况,两车同向行驶时,应当保持两米以上距离,严防撞车、挤人事故发生。需要顶车时要事先通知被顶车司机,经允许并确认安全稍松抱闸,在专人指挥下再顶车。

  10、天车主付钩试车和工作中起升接近限位装置或天车接近道挡前要提前减速,缓慢点动;以防限位失灵,造成事故。

  11、上下天车时,必须与司机联系好,待司机将车停稳后,将联锁开关搬至断电位置后方准上下车。从梯口处上下天车时,与司机联系必须做到呼唤应答,确保安全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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