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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业安全技术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1月05日

    第十五条: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下列措施:

    一、停电;

    二、验电;

    三、装设接地线;

    四、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

    上述措施由值班员执行。对于无经常值班人员的电气设备,有断开电源人执行,并应有监护人在场〈两线一地制系统验电、装设接地线措施,由局(厂)自行规定〉。

    第十六条:将检修设备停电,必须把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任何运用中的星形接线设备的中性点,必须视为带电设备)。禁止在只经断路器(开关)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必须拉开隔离开关(刀闸),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必须从高、低压两侧断开,防止向停电检修设备反送电。

    第十七条:高压验电必须带绝缘手套。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的专用验电器。330KV及以上的电气设备,在没有相应电压等级的专用验电器的情况下,可使用绝缘棒代替验电器,根据绝缘棒端有无火花和放电噼啪声来判断有无电压。

    第十八条:装设接地线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且必须接触良好。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均应使用绝缘棒和绝缘手套。

    第十九条: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均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如果线路上有人工作,应在线路断路器(刀闸)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示牌,标示牌的悬挂和拆除,应按调度员的命令执行。

    第二十条:在室内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两旁间隔和对面间隔的遮拦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第二十一条:严禁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移动或拆除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

    第二十二条:电动机的引出线和电缆头的外壳均应接地。禁止在运转中电动机的接地线上进行工作。

    第二十三条:停电更换熔断器(保险)后,恢复操作时,应戴手套和防目眼镜。

    第二十四条:雷电时,禁止在室外变电所或室内的架空引入线上进行检修和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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