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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设备通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08月07日

(1)运行人员应熟悉电气设备。单独值班人员或运行值班负责人还应有实际工作经验。

(2)高压设备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由单人值班或单人操作。

①室内高压设备的隔离室设有遮栏,遮栏的高度在1.7m以上,安装牢固并加锁者。

②室内高压断路器(开关)的操动机构(操作机构)用墙或金属板与该断路器(开关)隔离或装有远方操动机构(操作机构)者。

(3)无论高压设备是否带电,工作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

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应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表4-1的安全距离。

(4)10kV、20kV、35kV配电装置的裸露部分在跨越人行过道或作业区时,若导电部分对地高度分别小2.7kV、2.8kV、2.9m,该裸露部分两侧和底部必须装设护网。

(5)户外35kV及以上高压配电装置场所的行车通道上,应根据表4-2设置行车安全限高标志。

(6)室内母线分段部分、母线交叉部分及部分停电检修易误碰有电设备的,应设有明显标志的永久性隔离挡板(护网)

(7)待用间隔(母线连接排线、引线已接上母线的备用间隔)应有名称、编号,并列入调度管辖范围。其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手柄、网门应加锁。

(8)在手车开关拉出后,应观察隔离挡板是否可靠封闭。封闭式组合电器引出电缆备用孔或母线的终端备用孔应用专用器具封闭。

(9)运行中的高压设备其中性点接地系统的中性点应视作带电体。

(10)高压设备的巡视:

①经本单位批准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的人员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得进行其他工作,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栏。

②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3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灾害发生时,如要对设备进行巡视时,应得到设备运行管理单位有关领导批准,巡视人员应与派出部门之间保持通信联络。

④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m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m以内。进入上述范围人员应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构架时,应戴绝缘手套。

⑤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应随手关门。

⑥高压室的钥匙至少应有3把,由运行人员负责保管,按值移交。一把专供紧急时使用,一把专供运行人员使用,其他可以借给经批准的巡视高压设备人员和经批准的检修、施工队伍的工作负责人使用,但应登记签名,巡视或当日工作结束后交还。

(11)高压设备工作:

①在运用中的高压设备上工作,分为三类。

a全部停电的工作,系指室内高压设备全部停电(包括架空线路与电缆引入线在内),并且通至邻接高压室的门全部闭锁,以及室外高压设备全部停电(包括架空线路与电缆引入线在内)

b.部分停电的工作,系指高压设备部分停电,或室内虽全部停电,而通至邻接高压室的门并未全部闭锁。

c.不停电工作系指:

工作本身不需要停电并且没有偶然触及导电部分的危险。

·许可在带电设备外壳或导电部分上进行的工作。

②在高压设备上工作,应至少由2人进行,并完成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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