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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斗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1月03日

     驾驶翻斗车辆的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和《汽车驾驶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细致观察,调查作业现场情况;对作业区的空中、路面和所运物资做到心中有数。
  
  2、作业前要认真检查车辆技术情况:各种仪表、各种操纵机构等是否达到灵敏可靠。
  
  3、凡需要在起升后翻斗车进行维修作业时,必须将起升的翻斗车箱用安全撑杠支稳架牢,在确保安全后方能在起升车箱下作业。
  
  4、翻斗车有卸货时,不准边倒车边翻斗作业,如遇货物倾卸不净,要降下车箱,人工进行清除,严禁车箱翻斗升起拖卸或急刹车晃动,严禁车斗未放下后起步行驶。
  
  5、遇有货物卸后部份积极压车箱卸不下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适当向前移动等货物卸净后放下车箱和车盖再行起步。
  
  6、在架空输电线附近作业时,车箱翻起后与架空电线路最近距离不得小于下列规定:一千伏以下/1.5米,1-20千伏/2米,35千伏-110千伏/4米,114千伏/5米,220千伏/6米,雷雨天不准在高压线下作业。
  
  7、在工程施工地区、库房内、建筑群特殊地区作业,起升车箱时应注意是否升碰各种电线、通讯线路、管道、电杆、屋架等,必须事前观察,确认安全后方能进入上述地区作业。
  
  8、倒车时驾驶员应注意了望,无专人指挥时,车后应留有距离。
  
  9、卸车后,车箱和车箱盖要及时复位,驾驶员应检查复回是否到位,升降操纵机构,是否回位,车箱插肖和自锁装置是否锁紧,防止车箱、盖自动升起和后车箱档板锁紧装置失灵再次装货后引起散漏。
  
  10、翻斗车严格按照货物性质的装载规定,杜绝超载,对轻浮、容易散漏的货物,除按规定装载外,应由专人清理车箱周围容易散漏的货物,并捆紧压实,严禁装运物资在行驶中散漏。
  
  11、严禁在道路松软、倾斜的情况下卸车或车斗未放的情况下移动车辆,防止车辆侧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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