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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10月21日

为了保护广大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减少职业危害,根据《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山西亚美大宁能源有限公司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规定。
一、 劳动保护用品的种类:
1、 井上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服、护目镜、耳塞、防砸工作鞋、安全帽、防尘口罩、手套;
2、 下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服、护目镜、耳塞、防砸雨鞋、安全帽、自救器、防尘口罩、腰带、手套;
二、 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与保管
1、 使用
(1)  生产区工作人员进入生产作业区必须穿工作服、防砸工作鞋,岗位操作人员、到地面生产系统及各岗位上检查必须戴安全帽,接触噪声人员必须戴耳塞,接触粉尘人员必须戴防尘口罩,在机械工作场所或产生高速粉尘作业的人员必须戴护目镜,进行氧、电焊等镜等作业人员必须戴特殊劳动保护用品。
(2) 所有入井人员必须穿工作服、防砸雨鞋,戴安全帽,携带矿灯和自救器,戴防尘口罩,接触噪声人员必须戴耳塞,在机械工作场所或产生高速粉尘作业的人员必须戴护目镜。
2、 保管
劳动保护用品由公司统一采购,按规定统一发放给员工,员工个人负责保管。
三、 责任与处罚
每位员工应当爱护劳动保护用品,不得无故损坏,若在规定使用期内损坏和丢失或劳动保护用品穿戴不全的不得上岗,否则以“三违”论处。在工作中因不可抗力造成劳动保护用品损坏或因抢救事故使劳动保护用品损坏,由所在单位写出事故报告,安全部门核实后,可给予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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