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防护装置的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
5.1机器方面
5.1.1通则
在设计和应用防护装置时,应适当考虑在机器整个预期寿命期间的运行和可预见的机器环境方面的因素。对这些方面的考虑不当可能导致不安全或机器不能运行,以致人为的使防护装置失效,从而使人员暴露在更大的风险中。
5.1.2危险区的进入
为尽可能减少进入危险区,防护装置和机器的设计应使其能不用打开或拆卸防护装置就可进行例行的调整、润滑和维护。
在要求进入的防护区域,应尽可能方便及无障碍地进入。下面是进入的原因举例:
——加载或卸载;
——刀具更换和调整;
——测量,校准和采样;
——过程观察;
——维护和修理;
——润滑;
——废料清除(例如:废屑、切屑、溅出物等);
——排除障碍;
——清洁和卫生。
5.1.3射出零部件的容纳
当存在可预见的由机器射出零部件(如,破裂的刀具、工件)的风险时,防护装置的设计应尽可能选择适当的材料制造以容纳这些射出零部件。
5.1.4危险物质的容纳
当存在可预见的由机器排出的危害性物质(如,冷却剂、蒸汽、气体、切屑、火花、热的或熔融材料,粉尘)的风险时,防护装置应设计成能尽可能容纳这些物质且需要适当的抽取设备(见ISO14123-1)。
如果防护装置构成抽取系统的一部分,应在防护装置的设计,材料选择、制造和安装时考虑这种功能。
5.1.5噪声
在要求减少机器的噪声时,防护装置的设计和制造应使其不仅能防护机器存在的其他危险(见“参考文献”中CEN/TC211的参考文件),而且还应给出要求的降噪量。作为隔声罩的防护装置应正确密封连接,以减少发出的噪声。
5.1.6辐射
当存在可预见的危害性辐射的风险时,应正确设计防护装置和选择材料,使其保护人员不受这类危险的伤害。例如使用暗色玻璃以防护电焊弧光或消除激光器周围防护装置中的缝隙。
5.1.7爆炸
当存在可预见的爆炸风险时,防护装置的设计应使其能以安全的方式和方向(如,通过使用“爆炸释放”屏)容纳或耗散所释放的能量(见EN1127-1)。
5.2人员方面
5.2.1通则
在设计和制造防护装置时,应对可预见的人员与机器的相互作用(如加载、维护或润滑)给予适当地考虑。
5.2.2安全距离
用于防止进入危险区的防护装置,其设计,制造和安装应能防止身体的各部位触及危险区(见GB12265.1和GB12265.3)。
5.2.3进入危险区的控制
活动式防护装置的设计、安装应尽可能防止在正常运转期间当人员留在危险区内时防护装置关闭。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则应采取其他措施以防止处于危险区的人员不被发现。
5.2.4观察
防护装置的设计和制造应使其有对工艺过程进行适当地观察措施,以使移除防护装置的需要减至最小。
5.2.5人类工效学方面
防护装置的设计和制造应考虑人类工效学的大原理(见GB/T15706.2-1995,3.6.1和3.6.2)。
5.2.5.1尺寸和质量
防护装置的可移除部分应设计得具有合适的尺寸和质量以易于装卸。不易用手移动和搬运的防护装置应装有或能安装适于由升降设备运送的辅助装置。这些辅助装置或结构可以是:
——具有吊环、吊钩、吊环螺栓的标准吊装附件,或供安装这种附件的简易螺栓孔;
——当不能由地面可靠吊起时,应有带起吊钩的自动卡紧装置;
——与防护装置一体的起吊机构和装置;
——标识,在防护装置本身和它的一些可移除部件上或在使用说明书中标明防护装置的质量,单位,千克(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