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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S要素/2 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03月15日

2.1 总则

对公司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能够控制和可以期望通过程序文件的运行对其施加影响的危害进行辨识和危险评价,对公司进行一次全面、科学、客观的初始状态评审,

以确定公司的重大危险。

2.2职责

a)管理者代表负责或其指定人员负责组织对危害辨识和危险评价的组织领导工作;

b)各单位负责危害的辨识和危险评价的基础工作,并将结果汇总到安全处;

c)安全处负责对公司所有的危害进行分析、归纳,并进行危险评价,评出重大危险。

2.3控制要求

a)危害的辨识范围应覆盖公司活动、产品或服务中能控制和可能对其施加影响的各个方面;

b)进行危害辨识和危险评价所需要的信息必须真实可靠;

c)进行危险评价,应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覆盖过去、现在和将来,正常、异常和紧急状态;

d)重大危险的影响应考虑:重大危险的规模和范围,重大危险的影响程度大小,影响持续的时间及发生的概率等; :

e)不断对公司范围内的危害作出辨识并进行危险评价,确定出重大危险。

2.4相关文件

…/…/…——1999危害辨识与危险评价程序

MS0701

OHS要素/3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3.1总 则

建立并保持程序以获取OHS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确认其符合性并跟踪其变化以及时更新。

3.2职责

3.2.1安全处负责OHS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获取及适用性确认,对符合性进行检查。

3.2.2各单位应严格遵守已确认的OHS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3.3控制要求

a)安全处确定获取OHS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途径与频次;

b)安全处对OHS法律、法规、标准及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适用性进行确认;

c)建立适用的OHS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台帐;

d)根据公司生产的变化,确定新的重大危险对法律、法规、标准的符合性;

e)跟踪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的变化,并及时更新相应台帐。

f)已确认适用于公司的OHS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应发放到各个单位(部门)以便做好各自的职业安全健康工作。

3.4相关文件

…/…/…——1999:OHS法律、法规识别确定程序

法律、法规、标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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