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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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煤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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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火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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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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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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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采面下超前支架8#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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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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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11 月13 日 10 点 30 分至工作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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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火地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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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道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锚网),工作地点前后两端各10米支护完整,无裂缝、脱层、掉矸现象。1031运输巷为煤巷道,采用正压通风、瓦斯浓度为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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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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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采面下超前支架8#架不能收缩需要使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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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施工组织措施及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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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工作负责人:陈有书 现场安全负责人:刘合应
维护电工:金安龙 技术员: 张永付
氧焊工: 夏明阳 辅助人员: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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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安全技术措施及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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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负责人负责全面安全工作,所有参加现场使火的工作人员必须学习该安全技术措施,并签字存档。
使火现场必须有瓦检员、安检员、救护队员在现场值班,须经瓦检员、安检员、救护队员同意后,方可进行使火工作。
使火工作完毕后,必须设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以上,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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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领导签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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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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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盖章)
2011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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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动力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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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风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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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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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调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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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 护 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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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领导
签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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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副总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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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副总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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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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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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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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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经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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