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闸门起重运输安全技术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3月17日

²  起重运输基本规定
起重作业人员及车辆应遵守的基本规定包括:1)起重、运输作业的各工种(含司机)应持证上岗,且身体健康,作业时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的技术规定;2)起重运输的车辆应执行公安部制定的交通规则,严禁无证驾驶、酒后开车、无令开车;3)用于闸门起重运输的施工机械,应符合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投入使用前应对其状态进行全面认真检查,保证设备的完好与正常运行。

起吊前的审批规定:闸门安装前,施工单位应编制详细的起重运输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经主管技术、安全部门审核,报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予以实施。

²  闸门起重运输安全技术要求
指挥起重机械工作时,吊钩应在重物的重心上,严禁在倾斜状态下拖曳重物。严禁使用起重机对就位的闸门强行进行纠偏处理。

闸门翻身,宜采取抬吊方式,在没有采取可靠措施时,严禁单车翻身。闸门立放时,应采取可靠防倾翻措施。

吊装作业时,重物下面不应有人,只有当部件接近接合面时才可用手扶正。

闸门吊装过程中,门叶上严禁站人。闸门入槽下落时,作业人员严禁站在门槽底槛范围内或在下面穿行。

严禁在已吊起的构件设备上从事施工作业。未采取稳定措施前,严禁在已竖立的闸门上徒手攀登。

所吊构件没有落放平稳和采取加固措施前,不应随意摘除吊钩。

多台千斤顶同时工作时,其轴心荷载作用线方向应一致。

²  大件吊装及运输安全技术要求
ü  大件吊装基本安全要求

1)    吊装作业应统一指挥,操作人员对信号不明确时,不得随意操作。

2)    闸门上的吊耳、悬挂爬梯应经过专门的设计验算,由技术部门审批,质量安全部门检查验收,经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吊耳材质和连接焊缝须检验)。

3)    采用临时钢梁或龙门架起吊闸门时,应对其结构和吊点进行设计计算,履行正常审查、验收手续,必要时还应进行负荷试验。

4)    起吊大件或不规则的重物应拴牵引绳。

5)    闸门起吊离地面0.1m时,应停机检查绳扣、吊具和吊车刹车的可靠性,观察周围有无障碍物。应上下起落2次~3次确认无问题后,才可继续起吊。已吊起的闸门作水平移动时,应使其高出最高障碍物0.5m。

ü  大件吊装的组织及责任分工

大件、超长、超宽件的运输与吊装前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成立专门临时组织机构,负责统一指挥,每次作业前应提前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运输许可手续。大件运输与吊装专门临时组织机构应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专业组在大件吊装前应按职责认真检查各项安全准备工作满足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在大件吊装过程中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总指挥报告。在非紧急情况下不应擅自越级指挥。

ü  大件运输安全要求

运输大件应根据设备的重量、外形尺寸、道路条件等因素,选用适当的运输和装卸车手段,对线路沿途路宽、限高和最小弯道半径,路面上方架空线的垂直高度,道路所经桥梁、涵洞、隧道允许通过的最大重量、尺寸,以及沿线最大纵坡率等进行勘测,选择满足大件运输的道路进行运输。应清除有影响的障碍物,并对不良路段进行处理。大件的装载应选用适宜的装载车辆,不允许超载。装车前应复核大件的重心,计算运输车辆的轮压力,根据大件的尺寸、重量计算货物在运输车辆上的稳定性。装车时应根据设备的状况,制作相应的托盘、支架、垫板等,并应在车辆与大件接触部位支垫橡皮或软木板。

大件运输车队应由清障车、大件运输车、工具车等车辆组成,并应在车头尾悬挂红旗、红灯等标志,必要时应与当地交通管理部门联系全程封道,保证大件运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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