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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铁水火车运输过程外溢爆炸控制点控制标准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3月29日
    
一、控制点基本信息
(一)基本情况
1.控制点所属单位:运输车间
 2.控制点所涉及的设备:机车、铁路、罐架车、铁水罐
3.控制岗位:机车司机、修道工、调车员、外协砌罐厂家维护人员、机修工、火车大班长、铸铁大班长、运输车间主任、分包车间安全员、安全科长、炼铁厂厂长、安环部安全督察员,安环部安全管理科科长、安环部部长。
 4.典型事故记录:2010年7月12日机车溜车事故。本次事故造成铁水外溢烧坏火车,造成高炉停电休风。
(二)控制要点
1.铁水罐日常检查及维护工作
2.出铁场地、运输线路(无水坑)不得有明水
3.铁水运输过程:持证上岗、停车支铁鞋,道口报警器
4.操作管理 (超载超速)
5.铁路线点巡检、维护
二、控制标准
(一)岗位作业标准
机车司机岗位作业规程、修道工岗位作业规程、调车员岗位作业规程、运输车间机修工作业规程、火车班长岗位工作标准、铸铁班长岗位工作标准、运输车间主任岗位工作标准、安全员岗位工作标准、安全科长岗位工作标准、安环部安全督察员岗位工作标准、安全管理科长岗位工作标准
(二)日常检查及事前预防标准
序号
控制要点
控制级别
预控措施
异常处置
过程资料及信息传递
事故责任界定及考核要点
1
铁水罐日常检查及维护工作
车间级
1.铸铁机大班长对砌罐厂家每天记录的在线铁水罐罐况不定时检查一遍,并随机查看在线铁水罐,目测其罐嘴、扒渣嘴耐材,内部砖衬是否有脱落现象,并做好记录。对新砌铁水罐检查(见附录四),若符合要求,方可烘烤(烘烤要求见附录一)。每周统计一次在线铁水罐使用次数。对于使用次数达到400次的铁水罐要加强关注(重点为内部砖衬是否有脱落现象),在使用过程中每天不定时检查一次,达到报废标准的(见附录一第4条),立即下线停止使用。
2.白天由调车员目测在线铁水罐砖衬是否有脱落,扒渣嘴及罐嘴耐材是否有变薄和脱落现象,并做好记录。每天夜班的调车员在脱硫站,用测温枪对铁水罐罐皮进行测温(160℃-260℃),并做好温度记录。
3.火车大班长每天对现场及调车员铁水罐罐况记录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记录。机修、火车当班班长每班1次对铁水罐外观(罐嘴、罐箍、耳轴、耳轴挡环是否有脱焊)进行检查。
4.车间主任每周一次查看现场及火车大班长、铸铁大班长、火车班长、机修工、砌罐厂家的记录。
1.检查过程中发现罐嘴、扒渣嘴耐材有脱落现象,立即由砌罐人员处理,能在线修补的在线修补(罐嘴未烧坏,但是耐材脱落),不能在线处理组织下线处理(罐嘴烧坏)。
2.测温发现某个部分温度较高(超过260℃),立即通知火车班长,由组长协调转炉行车工罐内铁折净,然后下线由砌罐厂家查看原因。
3.铸铁大班长、火车大班长按照点巡检标准中要求在检查中发现异常,由铸铁大班长会同砌罐厂家对异常情况进行确认,若判定为重大隐患必须立即下线处理。
4.机修工若发现铁水罐罐嘴、罐箍、耳轴、耳轴挡环有脱焊,立即通知火车班长组织下线,由机修工负责补焊。
5.车间主任在检查中发现以上人员未按要求检查,按违规考核,同时通知其整改。
 
 
 
罐况检查记录表、安全控制点记录表、标准化违规台账、安全违规处罚单
砌罐外协、调车员→火车班长→铸铁大班长→车间主任
出事故后,按四不放过原因分析:
1.若因砌罐厂家检查不到位原因造成事故,则砌罐厂家负主要责任;
2.若因调车员检查不到位原因造成事故,则调车员负主要责任;
3.若因机修工及火车班长检查整改不到位造成事故,则机修工及火车班长负主要责任;
4.若因铸铁机大班长或火车大班长检查不到位或者督促整改不到位造成事故,则有铸铁机大班长或火车大班长负主要责任;
5.若因车间主任协调、处理不及时造成事故,则有车间主任负主要责任。
厂级
1.安全员每班一次对现场及运输车间主任、火车大班长、铸铁大班长、火车组长、机修工、砌罐厂家的记录进行抽查。对照记录进行检查核对真实性,并对处置情况及时性进行核实,将异常情况汇报至科室处理。
2.安环科长每周一次到现场检查及对控制记录抽查,填写记录。
3.分管厂长每月一次到现场查看罐况,并对车间及安全科人员对控制点记录情况进行抽查。
分管厂长、安环科长、安全员发现异常立即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罐嘴、扒渣嘴耐材30分钟内在线修垫,耳轴、挡环2个小时补焊完毕,罐箍、罐嘴30分钟内下线处理)进行整改,按违规考核。
 
 
安全控制点检查记录
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安全违规处罚单
安全科长→安全员→车间主任
出事故后,按四不放过原因分析:
若因安全员、安全科长、分管厂长监管不到位造成事故负管理责任。
 
公司级
1.安环部安全督察员每周到现场对车间、分厂人员检查维护记录情况检查一次,并现场随机抽查与记录情况进行核对。
2.安全管理科长每周到现场对车间、分厂人员检查维护记录情况检查一次,并现场随机抽查与记录情况进行核对。
3.安环部部长每月到现场对车间、分厂人员检查维护记录情况检查一次,并现场随机抽查与记录情况进行核对。
4.分管副总每季度对到现场对车间、分厂人员检查维护记录情况检查一次,并现场随机抽查与记录情况进行核对。
分管副总、安环部长、安全管理科长、安全督察员发现不按程序执行的则责成相关责任人立即整改,并通报处理;
安全控制点检查记录
督察通报
安全督察员→管理科科长→安环部长
出事故后,按四不放过原因分析:
若因安全督察员、安全管理科科长、安环部长监管不到位造成事故负管理责任。
 
2
出铁场地不得有明水
车间级
1.由修道工每天一次,对铁路沿线明水情况进行检查,做好记录。
2.高炉倒罐调车员、老区高炉380机车调车员目测出铁场地是否有明水,每天检查2次,做好记录。
3.当班火车组长每天对出铁场地积水情况检查一次,并对调车员的记录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4.车间主任和火车大班长每周对出铁场地是否有明水情况检查一次,并对火车组长和修道工记录检查一次,做好记录。
1.修道工对于发现有积水的地方,及时用河沙铺垫。发现积水较多无法用铺垫河沙完成的,及时用水泵抽净,在用河沙铺垫。
2.调车员在检查中发现出铁场地有明水的,及时用河沙和石渣铺垫。发现积水较多,无法铺垫处理的,及时上报车间和安全科协调处理。
3.车间主任及火车大班长在检查中发现以上人员未按要求检查,按违规考核,同时通知其整改。
安全控制点检查记录
标准化违规台账
调车员、修道工→火车班长→火车大班长→车间主任
出事故后,按四不放过原因分析:
1.若因修道工检查不到位原因造成事故,则修道工负主要责任;
2.若因调车员检查不到位原因造成事故,则调车员负主要责任;
3.若因火车班长检查整改不到位造成事故,则火车班长负主要责任;
4.若因车间主任、火车大班长协调、处理不及时造成事故,则有车间主任、火车大班长负主要责任。
厂级
1.安全员每班一次对运输车间主任、火车班长、调车员、修道工记录抽查,对照记录进行检查核对真实性,并对处置情况及时性进行核实,将异常情况汇报至科室处理。
2.安环科长每周一次到现场检查及对控制记录抽查,填写记录。
3.分管厂长每月一次到现场查看积水情况,并对车间及安全科人员对控制点记录情况进行抽查。
分管厂长、安环科长、安全员发现异常立即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30分钟内处理完毕),按违规考核。
安全控制点检查记录
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安全违规处罚单
安全科长→安全员→车间主任
出事故后,按四不放过原因分析:
若因安全员、安全科长、分管厂长监管不到位造成事故负管理责任。
 
公司级
1.安环部安全督察员每周到现场对车间、分厂人员检查维护记录情况检查一次,并现场随机抽查与记录情况进行核对。
2.安全管理科长每周到现场对车间、分厂人员检查维护记录情况检查一次,并现场随机抽查与记录情况进行核对。
3.安环部部长每月到现场对车间、分厂人员检查维护记录情况检查一次,并现场随机抽查与记录情况进行核对。
4.分管副总每季度对到现场对车间、分厂人员检查维护记录情况检查一次,并现场随机抽查与记录情况进行核对。
分管副总、安环部长、安全管理科长、安全督察员发现不按程序执行的则责成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30分钟内处理完毕),并通报处理;
安全控制点检查记录
督察通报
安全督察员→管理科科长→安环部长
出事故后,按四不放过原因分析:
若因安全督察员、安全管理科科长、安环部长监管不到位造成事故负管理责任。
 
3
铁水运输过程:持证上岗,停车支铁鞋,道口报警器
车间级
1.铁水运输过程中,非岗位人员不得操作,无论在何时何地停车调车员必须支好铁鞋,机车过道口机车司机必须鸣笛3长声(1长声3秒)以上,通过道口时发现道口报警器出现异常,由调车员立即上报当班组长。
2.当班火车班长每天检查一次是否有非岗位人员操作机车情况和道口报警器情况,每天不少于3次对铁鞋支取情况的检查。每天对员工所作记录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3.车间主任、火车大班长每周检查一次是否有非本岗位人员操作机车情况、道口报警器情况、铁鞋支取情况及员工的检查记录,做好记录。
1.对于检查过程中出现道口报警器出现的异常,有当班班长及时上报火车大班长,火车大班长及时联系电工处理(一小时内处理完毕)。对于报警器不响的道口,调车员必须提前下车在道口监护,直至火车通过。
2.火车组长按照要求在检查中发现非操作人员开动机车、停车未支铁鞋,及时制止操作,并按违规考核。
3.车间主任在检查中发现以上人员未按要求检查,按违规考核,同时通知其整改。
安全控制点检查记录
标准化违规台账
调车员、修道工→火车班长→机修工→车间主任
出事故后,按四不放过原因分析:
1.若因调车员、机车司机发现不及时或者操作不当,造成事故的由调车员、机车司机负主要责任。
2.若因火车组长检查、督促不到位原因造成事故,则火车组长负主要责任;
3.若因车间主任、火车大班长协调、处理不及时造成事故,则有车间主任、火车大班长负主要责任。
厂级
1.安全员每班一次对运输车间主任、火车班长、调车员、修道工记录抽查,对照记录进行检查核对真实性,并对处置情况及时性进行核实,将异常情况汇报至科室处理。
2.安环科长每周一次到现场检查并对控制点抽查,填写记录。
3.分管厂长每月一次到现场查看并对控制点记录情况进行抽查核对。
分管厂长、安环科长、安全员发现异常立即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发现不支铁鞋和无关人员操作机车立即整改,报警器不响通知电工一小时内处理完毕)进行整改,按违规考核。
安全控制点检查记录
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安全违规处罚单
安全科长→安全员→车间主任
出事故后,按四不放过原因分析:
若因安全员、安全科长、分管厂长监管不到位造成事故负管理责任。
 
公司级
1.安环部安全督察员每周到现场对车间、分厂人员检查维护记录情况检查一次,并现场随机抽查与记录情况进行核对。
2.安全管理科长每周到现场对车间、分厂人员检查维护记录情况检查一次,并现场随机抽查与记录情况进行核对。
3.安环部部长每月到现场对车间、分厂人员检查维护记录情况检查一次,并现场随机抽查与记录情况进行核对。
4.分管副总每季度对到现场对车间、分厂人员检查维护记录情况检查一次,并现场随机抽查与记录情况进行核对。
分管副总、安环部长、安全管理科长、安全督察员发现不按程序执行的则责成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发现不支铁鞋和无关人员操作机车立即整改,报警器不响通知电工一小时内处理完毕),并通报处理;
安全控制点检查记录
督察通报
安全督察员→管理科科长→安环部长
出事故后,按四不放过原因分析:
若因安全督察员、安全管理科科长、安环部长监管不到位造成事故负管理责任。
 
4
铁水运输过程:超载超速
车间级
1.铁水运输过程中,机车司机必须严格控制车速(见附录五),并且严格按要求路段拉运铁水罐,拉运重罐时不得超过3罐(380机车重罐不能超过2个),空罐时不得超过4个,防止机车负荷过大,损坏设备。
2.当班火车班长每天检查不少于3次机车车速控制情况,每天不少一1次铁水罐运输情况,并做好记录。
3.车间主任、火车大班长每天检查一次员工车速控制情况及班组长记录情况,做好记录。
1.异常情况:铁水积压时向安环科申请,在高炉出铁场地及转炉至脱硫站区域1250机车可拉运不得超过7个铁水罐。
2.对于检查过程中出现车速超标的情况,及时要求降低车速。对于检查发现的拉运超载现象,及时要求停车,合理安排分批拉运。
3.火车组长按照要求在检查有超速、超载现象,及时制止操作,并按违规考核。
4.车间主任在检查中发现以上人员未按要求检查,按违规考核,同时通知其整改。
安全控制点检查记录
标准化违规台账
机车司机→火车班长→车间主任、火车大班长
出事故后,按四不放过原因分析:
1.若因调车员、机车司机发现不及时或者操作不当,造成事故的由调车员、机车司机负主要责任。
2.若因火车组长检查、督促不到位原因造成事故,则火车组长负主要责任;
3.若因车间主任、火车大班长协调、处理不及时造成事故,则有车间主任、火车大班长负主要责任。
厂级
1.安全员每班一次对运输车间主任、火车班长、调车员、修道工记录抽查,对照记录进行检查核对真实性,并对处置情况及时性进行核实,将异常情况汇报至科室处理。
2.安环科长每周一次到现场检查并对控制点抽查,填写记录。
3.分管厂长每月一次到现场查看并对控制点记录情况进行现场抽查核对。
分管厂长、安环科长、安全员发现异常立即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立即整改),按违规考核。
安全控制点检查记录
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安全违规处罚单
安全科长→安全员→车间主任
出事故后,按四不放过原因分析:
若因安全员、安全科长、分管厂长监管不到位造成事故负管理责任。
 
公司级
1.安环部安全督察员每周到现场对车间、分厂人员检查维护记录情况检查一次,并现场随机抽查与记录情况进行核对。
2.安全管理科长每周到现场对车间、分厂人员检查维护记录情况检查一次,并现场随机抽查与记录情况进行核对。
3.安环部部长每月到现场对车间、分厂人员检查维护记录情况检查一次,并现场随机抽查与记录情况进行核对。
4.分管副总每季度对到现场对车间、分厂人员检查维护记录情况检查一次,并现场随机抽查与记录情况进行核对。
分管副总、安环部长、安全管理科长、安全督察员发现不按程序执行的则责成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立即整改),并通报处理;
安全控制点检查记录
督察通报
安全督察员→管理科科长→安环部长
出事故后,按四不放过原因分析:
若因安全督察员、安全管理科科长、安环部长监管不到位造成事故负管理责任。
 
5
铁路线点巡检、维护
车间级
1.修道工每天对铁路线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夹板、钢轨是否磨损、断裂,轨距是否有变动,各类连接件螺丝是否松动,道岔是否正常使用,轨道是否有下沉现象,枕木是否断裂,道口是否有杂物,铁路沿线是否有积水、垃圾,并做好记录。
2.车间主任、火车大班长每周检查一次铁路线钢轨、道岔、枕木、横拉杆、尖轨、轨道紧固螺丝等及修道工记录情况,做好检查记录。
1.修道工对于检查出的螺丝松动、铁路沿线垃圾、道口杂物立即处理;夹板磨损、断裂,轨距发生变动,轨道下沉半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对于钢轨断裂部分用夹板固定,枕木断裂、及钢轨磨损部分遇到休风机会予以更换。
2.车间主任、火车大班长在检查中发现以上人员未按要求检查,按违规考核,同时通知其立即整改。
安全控制点检查记录
标准化违规台账
修道工→车间主任
出事故后,按四不放过原因分析:
1.若因修道工检查不到位或者整改不及时造成事故,则由修道工负主要责任;
2.若因车间主任、火车大班长协调、处理不及时造成事故,则有车间主任、火车大班长负主要责任。
厂级
1.安全员每班一次对运输车间主任、火车班长、调车员、修道工记录抽查,对照记录进行检查核对真实性,并对处置情况及时性进行核实,将异常情况汇报至科室处理。
2.安环科长每周一次到现场检查并对控制点抽查,填写记录。
3.分管厂长每月一次到现场查看并对控制点记录进行现场抽查核对。
分管厂长、安环科长、安全员发现异常立即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立即整改),按违规考核。
安全控制点检查记录
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安全违规处罚单
安全科长→安全员→车间主任
出事故后,按四不放过原因分析:
若因安全员、安全科长、分管厂长监管不到位造成事故负管理责任。
 
公司级
1.安环部安全督察员每周到现场对车间、分厂人员检查维护记录情况检查一次,并现场随机抽查与记录情况进行核对。
2.安全管理科长每周到现场对车间、分厂人员检查维护记录情况检查一次,并现场随机抽查与记录情况进行核对。
3.安环部部长每月到现场对车间、分厂人员检查维护记录情况检查一次,并现场随机抽查与记录情况进行核对。
4.分管副总每季度对到现场对车间、分厂人员检查维护记录情况检查一次,并现场随机抽查与记录情况进行核对。
分管副总、安环部长、安全管理科长、安全督察员发现不按程序执行的则责成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立即整改),并通报处理;
安全控制点检查记录
督察通报
安全督察员→管理科科长→安环部长
出事故后,按四不放过原因分析:
若因安全督察员、安全管理科科长、安环部长监管不到位造成事故负管理责任。
 
 
(三)发生事故后处置标准
1)铁水外溢事故发生后现状排查及应急处置措施:
1.铁水外溢之后,停车在外溢方向的另一侧支好铁鞋。然后立即将其与铁水罐拉至安全区域。
2.铁水外溢爆炸之后,车间主任立即组织疏散现场人员,注意撤离安全避免出现拥挤现象,尽量撤走所有不相关人员,然后保护好现场。组织相关人员(安全员、相关岗位人员)到现场排查着火点,并及时清理现场积水防止二次爆炸。
2铁水外溢事故发生后信息传递:
事故发生之后,由当班岗位工工在5分钟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原因、造成后果依次上报班长、调度室。同时由调度室在10分钟内通知车间主任、总调、安全科长、生产厂长、厂长、安环部长、生产安全副总。
3)铁水外溢爆炸事故发生后处理组织:
     1.由车间及时清点人员名单。如果有受伤人员,现场人员切不可盲目施救,以防施救不当加大受伤人员病情,必须经过专人救护人员处理之后,方可协助救护人员处理伤员。待所有伤员处理完毕,撤离现场后,车间立即组织人员处理现场杂物。
     2.成立事故处理小组,处理事故。
 
 
 
 
 
 
 
附录:
附录1铁水罐烘烤及上线及过程监护要求(暂行)
一、烘烤要求
1.要求每个新砌筑上线铁水罐上线前必须进行烘烤。每个砌好的铁水罐放置烤包器之后,分三个阶段进行烘烤。
第一阶段:用小火烘烤24小时(煤气阀门开至1/3处);
第二阶段:用中火烘烤24小时(煤气阀门开至2/3处),配送助燃风1/3;
第三阶段:最后用大火烘烤48小时(煤气阀门全开状态),配送助燃风2/3;(依据我厂现状,本阶段判断是否烤成标准为:包盖发红之后继续烘烤48小时)责任人:三班行车工及外协厂家负责人;
3.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和目前现状,新罐烘烤温度暂定为不低于560℃;
4、车间在烘烤时必须做好烤罐记录(记录包括烘烤开始时间,烘烤间断时间,烘烤天数,上线时间);记录表见附表1
二、上罐要求
铁水罐烘烤结束后,需要上线时必须有四级确认。
1.砌罐厂家确认,确认罐况是否存在异常;责任人:巩义新型、鲁山宏业砌罐人员;
2.车间确认,车间共分二级确认,具体要求如下:
①上罐前,首先确认罐内无杂物,若有杂物必须立即处理。责任人:三班行车工、砌罐厂家人员。
②上罐前,火车司机和调车员必须对铁水罐的热度及罐容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③上罐时,必须从烤包器上热罐。若情况特殊,无热罐可上,行车工必须及时通知车间。责任人:三班行车工。
车间负责人:杜长安      具体责任人:朱留彦
3.安全科确认。对烘烤时间记录和温度记录是否达到要求进行确认,杜绝出现烘烤时间不足和温度不到上罐的现象发生。责任人:薛孟及安全科安全员
4.生产科确认。对每个新罐第一次上线、使用过程跟踪确认。责任人:三班调度员。确认表见附表2
 三、铁水罐使用过程中检查要求:
见附录4
四、铁水罐报废要求:
1.耐材脱落一律报废;
2.罐体发红一律报废;
3.内部耐材无脱落,罐壁砖低于60MM一律报废;
4.在线罐罐龄超过400次运输车间必须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并且必须按照附表3要求加大点巡检次数和频率。
附录2:铁水罐烘烤记录表
         

 

罐号
烤罐开始时间
烘烤阶段
烘烤结束温度
烘烤结束时间
记录人
一阶段时间节点(阀门开至1/3)小火烘烤24小时
二阶段时间节点(阀门开至2/3)中火烘烤24小时
三阶段时间节点(阀门开至/3)大火烘烤24小时
 
 
 
 
 
 
 
 
 
 
 
 
 
 
 
 
 
 
 
 
 
 
 
 
 
 
 
 
 
 
 
 
 
 
 
 
 
 
 
 
 
 
 
 
 
 
 
 
 
附录3:铁水罐上线确认表
                             
罐号
上线温度
(大于560℃)
砌罐厂家确认
(罐况有无异常)
车间确认(罐况及杂物情况)
安全科确认(烘烤时间、温度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生产科确认
(跟踪情况)
备注
 
 
 
 
 
 
 
 
 
 
 
 
 
 
 
 
 
 
 
 
 
附录4

 

重点控制部位
检查控制标准
检查人
车间责任人
检查频率
(以记录为准)
督察人
考核
:铁水罐砌筑
(上线前)
球底永久衬厚度不低于200mm,罐壁永久衬厚度不低于80mm,砖之间间隙不大于0.5mm;空隙必修用磷酸盐浆填实;
铸铁机大班长
车间主任
每班三次
包片安全员及安全科督查员
砌筑期间每班少检查一次,考核20元;
扒渣嘴
内衬耐材无脱落、外衬钢板无脱焊
三班调车员
车间主任
每罐出铁、倒罐
包片安全员及安全科督查员
在线罐每天检查一次,每少一次20元/罐
出铁嘴
内衬耐材无脱落、外衬钢板无脱焊
三班调车员
车间主任
每罐出铁、倒罐
包片安全员及安全科督查员
在线罐每天检查一次,每少一次20元/罐
罐身(渣线以下)
1.罐皮任何一点无发红现象;
2.罐壁砖无脱落现象;
3.罐身砖厚薄情况;
厂家、三班调车员及铸铁机大班长
车间主任
每罐出铁、倒罐、钩罐
包片安全员及安全科督查员
在线罐每天检查一次,每少一次20元/罐
罐底
落铁点耐火砖无冲刷严重
三班班长
车间主任
每罐出铁、倒罐
包片安全员及安全科督查员
在线罐每天检查一次,每少一次20元/罐
附录五:
火车速度管理规定
1常规行车速度要求
1.1机车正常运行中,机车速度<10km/h。
1.2在距离铁路尽头100米时,车速<3km/h。
1.3机车连接(摘取前)罐架时,车速<3km/h。
1.4机车在弯道时,行驶速度<5km/h;下坡时,速度<7km/h。
1.5在距离道口100米时,车速控制<3km/h。
2.各路段行车速度要求
2.1重车速度要求:
2.1.1尽头线到西场道岔:车速>3km/h。
2.1.2重力除尘到312国道桥:车速<10km/h。
2.1.3国道桥(减速至<3m/h试刹车)到燕营路口:车速<5km/h。
2.1.4燕营路口到2#高炉炉台:车速<6km/h。
2.1.5轨道衡到脱硫站:车速<6km/h。
2.1.6脱硫站—钢厂:车速<3km/h。
2.2空车速度要求:
2.2.1钢厂—燕营路口:车速<10km/h。
2.2.2燕营路口—国道桥:车速<5km/h。
2.2.3国道桥(减速至3m/h以下试刹车)—重力除尘:车速<5k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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