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简介
2014年5月1日18时4分许,河南省新乡市中部医药物流产业园项目部在
钢结构厂房屋架梁安装作业时,钢结构框架整体坍塌,造成3名作业人员被砸压死亡,1名作业人员重伤,直接经济损失452.5万元。
2011年5月1日,钢结构施工队长带着8名工人和2名吊车司机在钢结构厂
房施工现场实施吊装作业。钢结构厂房自北向南分S、N、K3条东西走向的立柱分布线,每条立柱线设10根钢构立柱。下午2人在S主线从东向西第3根立
柱和屋架梁上配合25t吊车吊装第2根与第3根立柱之间上方的工字钢,1人在
N主线从东向西第4根立柱和屋架梁上配合50t吊车吊装连接S主线和N主线之
间的屋架梁,50t吊车将屋架梁和2人一起吊起,3人在地面作业。18时许,
施工现场挂起了西南风,施工队长听到K主线最西边立柱上防风绳葫芦(防风绳紧固器具)打到立柱上,同时看到钢构框架已开始倾斜,整个钢构框架在
5、6秒间整体坍塌,在钢构框架上方施工的3人同时坠至地面,并被坍塌钢
构砸压,其东侧的临时职工宿舍亦被部分砸垮,致使在宿舍门口的1人被砸压。
2.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因违法违规施工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直接
原因为在建钢构框架未形成不导致结构永久变形的稳定空间体系,在阵风作用下导致柱间竖向支持受力过大,螺纹处破坏,丧失纵向刚度,造成钢构框架整体坍塌。
(2)间接原因
1)未按设计要求施工。在钢构搭设专项施工方案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实施吊
装,未按设计要求在钢柱安装完毕后用混凝土包柱脚,同时钢构垂直支持螺纹处缩颈较大导致抗拉承载力降低,防风绳设置不合理,未按现场施工实际情况对薄弱点设置。
2)工程层层转包,安全管理缺失。名义施工单位以收取管理费的形式将工
程包给个人,而具体实施钢结构搭建施工的则是无合同关系的施工队,组织吊装危险作业施工过程中未设置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吊装司索、指挥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3)违法建设。未办理好相关施工许可、备案手续,主要包括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安全监督备案、消防监督备案、质量监督备案,施工设计图纸未经专门机构审核的情况下,违法违规开工建设。
4)工程监理缺失。建设单位未及时补进监理公司,致使施工过程中监理单
位缺失;施工单位在未有旁站监理的情况下,违规组织吊装危险作业。
3.事故处理
(1)司法机关立案查处9人的处理建议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违法违规开工建设负有直
接管理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犯罪。
城乡建设检查中队3人在工程执法检查中对违法行为没有及时制止,涉嫌玩
忽职守犯罪。
项目安全员、施工队负责人、项目技术员、临时监理总监在危险作业实施前
后安全技术措施缺失、安全监管不到位,存在严重职责不到位,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相关单位处理建议。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存在违法违规施工,安全职责履行不到位,
由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列入建筑市场信用信息不良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