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群众人畜饮水困难, 村实施人畜饮水项目目前全面完工并运行,为了加强管理,使其长期发挥效益,经村委会研究讨论,特制定以下管护制度。
一、监督管理 (一)该工程受法律保护,严禁任何人破坏。保护工程是每个村民应尽的义务。人人都有制止、检举、揭发破坏工程行为的责任。 (二)各小组自行推荐一名管理人员,分别是一组、二组、三组、四组、五组。管理人员必须树立为群众服务的思想,坚持原则、大公无私、尽职尽责。对工作不负责任、工程管理不善、群众意见大的管理人员,村委会有权随时调整更换。
(三)管理人员的责任是:保护工程安全,保证正常供水,抄表、收取水费、平时维修等。职责是:有权制止任何破坏工程的行为。有权督促用户及时更换水龙头、闸阀、水表等损坏配件,对不按时缴纳管护费、不及时更换配件者有权停止供水。
(四)工程维修由集体和受益户分别承担,主体工程包括水源、用电、输供水主管道、供水分支管道、沿途闸门等,由集体从收取的水费中开支维修。入户管道、水表、闸阀、水龙头等维修由受益户自己承担。
二、水费收取 (五)管护费收取。存在水管维修,需要各收益户开展自筹。
(六)管理人员所收水费必须建立专账、专户存储、除支付管理人员工资、维修费外,结余资金逐年积累,以备大的维修使用,不得胡花乱用。村委会每年底对水费收支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注意事项
(七)禁止任何人擅自在管网上开口接水,违者将告知镇级执法综合大队进行调查取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如有新增用户,必须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本人承担所有入户材料费和工价。 (八)向饮水源倾倒垃圾等污染物,严重影响水源水质等情况,村委会有权进行批评,情况严重的,将联系镇综合执法大队根据相关法律开展处罚。
(九)发现有故意破坏自来水管道者,偷窃自来水管、擅自破坏水源点等行为,管护人员及时上报,将告知镇级执法综合大队进行调查取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有权要求恢复自来水管网及水源点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