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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县“1.3”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政和县应急管理局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01月02日

2021年1月3日15时40分许,位于熊山街道鹤林工业园区鹤林路12号的福建省政和县和吉昌竹业有限公司生产加工厂房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862平方米,造成1人死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有关规定,政和县人民政府抽调县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总工会、消防救援大队、县纪委监委、检察院等相关人员,成立了“1.3”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调查组遵循“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询问相关人员、查阅并调取相关资料、查明了事故经过,分析了事故原因,提出了防范措施,形成了事故调查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单位有关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福建省政和县和吉昌竹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吉昌竹业”)成立于2016年8月19日,法定代表人陈*玲,位于熊山街道鹤林工业园区鹤林路12号,系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主要经营竹制家居用品、竹制生活用品、竹制工艺品、竹板材的生产销售。

(二)厂房结构和配置情况。和吉昌竹业厂房为单层钢结构建筑,内设木工车间、包装车间、油漆车间和仓库,仅有一个出口,出口位于木工车间,且木工车间与仓库用实体墙分隔,之间有一门框进出;木工车间与包装车间用实体墙分隔,之间有一门框进出;包装车间与仓库用铁皮墙分隔,之间有一门框进出;包装车间与油漆车间用铁皮墙分隔,之间有一门框进出。场所内只设有灭火器、应急照明灯两种消防设施。

(三)周边相连情况。和吉昌竹业厂房东面为民房和内部道路;南面为食品仓库和防腐木加工厂,食品仓库与该公司之间有一挡土墙;西面为家具加工厂和石材加工厂,家具加工厂和石材加工厂在同一个车间,未分隔,往外就是厂区道路和空地,家具加工厂与该公司的油漆车间和仓库用铁皮墙分隔;北面为办公楼。和吉昌竹业的油漆车间与家具厂用铁皮墙分隔,未设置进出门;仓库与家具厂用铁皮墙分隔,未设置进出门。

二、事故救援情况

2021年1月3日15时47分,县消防救援大队接到报警称,鹤林工业园区鹤林路12号厂房着火。接警后,县消防救援大队立即出动4车17人赶赴现场处置,同时调派乡镇小型消防站水罐车4辆、市政洒水车2辆赶赴现场;15时50分,元峰庄救援站通过电信对讲机向指挥中心报告到场,通过现场侦查和询问知情人,疑似现场油漆车间有一名被困人员。元峰庄救援站采用强攻近战的方法,压制油漆车间火势并组织搜救组进入搜救;18时42分,在油漆车间发现被困者,经现场“120”急救人员确认被困者已无生命迹象;20时59分,完成灭火救援任务,指挥员将现场情况报告指挥中心,站队收整器材归队。

三、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性质认定

(一)事故直接原因。县消防救援大队出具《火灾事故认定书》(政消火认字〔2021〕第0001号)对该起火灾事故起火原因认定如下:起火时间为2021年1月3日15时41分许,起火部位为福建省政和县和吉昌竹业有限公司油漆车间,起火点为油漆车间内东墙往西0-5m范围内,起火原因可排除放火、自燃、雷击、静电、吸烟引发火灾,不能排除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可燃物蔓延成灾。造成火势迅速蔓延和人员伤亡的直接原因:一是油漆车间设置不规范,未独立分隔,经营者长期违规使用;二是起火建筑内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未穿管敷设,使用的工业风扇为非防爆型风扇,导致油漆车间内油蒸汽遇火花引起轰燃。三是扑救初期火灾能力不足,员工安全防护意识薄弱,导致发生人员死亡。

(二)事故间接原因。一是起火建筑火灾隐患突出。起火建筑系彩钢瓦搭盖的简易厂房,建筑耐火等级低,防火分隔不到位。二是起火建筑火灾负荷大。起火建筑存放油漆、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及竹制品等大量易燃可燃材料,火灾负荷大,造成火势迅速蔓延,发生事故。三是企业主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起火建筑物内油漆车间设置不规范,违规存放、使用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电气线路未套管敷设,消防设施缺乏,火灾发生后,起火建筑内人员也未能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逃生自救,造成死亡。该企业未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未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了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凌乱,工作无秩序,责任不明确;未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未组织开展火灾应急疏散演练,致使员工消防安全常识匮乏,在发生火灾后不能够及时、准确地火场逃生、火灾扑救;未组织开展企业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检查,未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致使企业存在诸多致灾因素;企业对相关单位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彻底,致使致灾因素长期存在。四是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未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火灾隐患查处不力。①熊山街道和有关工作人员对辖区竹木加工企业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落实不到位,致使“政和县和吉昌竹业有限公司”的消防安全隐患排除不彻底;②主管部门林业局及其有关工作人员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2020年10月27日林业局聘请专家检查发现问题10项,督促其落实隐患整改,12月30日复查发现有4项未整改,监督整改隐患不到位。

(三) 事故性质认定。经调查组综合分析认为:政和县“1·3” 和吉昌竹业火灾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一)建议追究刑事责任的(共2人)

1.陈*玲,女,1981年5月2日出生,和吉昌竹业法定代表人。在未办理消防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违规生产,未能有效履行消防主体责任。其经营的和吉昌竹业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且未采取有效防火分隔措施,未设置应急逃生通道,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消防管理规章制度,未建立事故应急预案,未开展事故应急演练,对所属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导致火灾发生,造成1人死亡,对本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刘*庭,男,1987年8月出生,和吉昌竹业车间主任。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未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演练,险情出现时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人员疏散,对事故的发生负直接责任。建议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建议给予行政处罚(2人)

房东一:黄*流,男,1962年11月7日出生,房东二:吴*贵,男,1965年1月30日出生,系和吉昌竹业厂房房东,将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场所出租给他人生产,对本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政和县应急管理局依法进行处理。

(三)建议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共2人)

1. 熊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1人)。许*峰,男,中共党员,现任熊山街道办事处安办主任,负责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其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辖区内和吉昌竹业的防火安全等安全生产管理防范事项的监督检查不到位,在本起事故中应负一定监管责任。建议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2. 林业局(1人)。游*,男,中共党员,现任林业局防灾减灾股负责人,负责安全生产具体工作。其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2020年以来虽然有对和吉昌竹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工作进行具体工作指导与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也进行了复查,但对企业未整改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到位,履行必威体育官方网站 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不力,在本起事故中应负一定监管责任。建议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五、防范整改措施及建议

(一)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相关必威体育官方网站 部门要深刻吸取此次火灾事故教训,对区域内所有竹木加工企业迅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整治。

(二)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相关必威体育官方网站 部门要全面指导督促本辖区、本系统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制定详细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全面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三)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相关必威体育官方网站 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火灾消防betway必威官方网站 的安全教育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刊以及新媒体等平台进行宣传,全面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强化扑救火灾和应急疏散逃生能力。

(四)住建、林业、消防、属地乡镇(街道)及公安派出所等单位要密切配合,认真落实竹木企业消防责任,及时发现并督促企业抓好消防隐患问题的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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