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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南朗镇盈彩美地1栋14卡商铺“4·22”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评论: 更新日期:2023年07月10日

2020年4月22日下午13时左右,中山市南朗镇盈彩美地1栋14卡的商铺发生一起爆燃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伤。事故发生后,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山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中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应急管理局南朗分局等有关部门组成的中山市南朗镇盈彩美地1栋14卡商铺“4·22”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邀请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通过调查取证,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性质,提出了对事故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和整改措施,现将事故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牛绍文身份情况

牛绍文,男,民族:汉族,户籍地址:四川省苍溪县八庙镇涧溪村七组2号,身份证号码:*****************。

(二)邓兴周身份情况

邓兴周,男,民族:汉族,户籍地址:四川省阆中市江南镇园山子村5组21号,身份证号码:****************。

二、事故发生经过

2020年4月7日,王磊和万钱承租徐元隆位于中山市南朗镇盈彩美地1栋14卡的商铺,计划用于经营超市。2020年4月22日万钱委托朋友朱俊逸和雷明明到商铺清理垃圾打扫卫生,准备日后进行装修。当天上午11时许,朱俊逸在盈彩美地路边找到收购废品的邓兴周,两人商定邓兴周以400元的价格将商铺内的铁楼梯、楼梯扶手以及二楼一隔间内的不锈钢水桶收购(含拆卸)。由于邓兴周本人缺乏工具,且刚做完肺癌治疗手术,身体无法进行高强度作业,于是其先找到邓友建,问其做不做。邓友建衡量后认为没钱赚,而且手上有其他工作在忙,然后对邓兴周说没时间让其自行解决。随后,邓兴周致电给牛绍文,牛绍文答应到现场查看,牛绍文同意做。当天下午13时左右,邓兴周先行到达盈彩美地1栋14卡商铺并打电话给牛绍文,牛绍文到来以后,两人一同到商铺二楼隔间内查看不锈钢水桶,由于水桶比较大需要切割方能移出,邓兴周打算向朱俊逸等人借砂轮切割机,牛绍文认为用砂轮切割机太慢了,其有烧焊切割工具。于是牛绍文回到自己的车上搬下液化石油气瓶及氧气瓶等切割工具,并接好气管,牛绍文将管道拿到商铺二楼隔间内,并将外面的管放好。大概过了几分钟,牛绍文在商铺二楼隔间内准备好切割后点燃喷火器准备进行不锈钢水桶的切割。点火约3秒后发生爆炸,爆炸导致隔间内起火,造成牛绍文95%烧伤,邓兴周冲进隔间内将牛绍文救出时被烧伤,现场人员当即报了120和110。随后牛绍文和邓兴周被送往中山市人民医院救治,邓兴周于5月27日康复出院,牛绍文于5月1日下午15时45分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现场使用的液化石油气气管老化导致在隔间内的气管发生液化石油气泄露,液化石油气与空气结合达到爆炸极限,遇点火源引发爆燃。

(二)间接原因:

1.牛绍文本人缺乏安全意识,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及时发现其所携带烧焊气管老化存在气体泄漏。

2.牛绍文未持有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焊工证)。

四、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中山市南朗镇盈彩美地1栋14卡商铺“4·22”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牛绍文对事故负有责任。

五、对事故的责任认定及事故企业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经调查认定,中山市南朗镇盈彩美地1栋14卡商铺“4·22”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一人受伤一人死亡,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的影响。该事故的发生,暴露了事故单位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导致事故发生,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为吸取教训,教育和惩戒有关事故责任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议对中山市南朗镇盈彩美地1栋14卡商铺“4·22”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一)市应急管理局责令中山市南朗镇盈彩美地1栋14卡商铺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二)市应急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对牛绍文进行行政处罚;由于牛绍文在本起事故中已死亡,建议不再进行行政处罚。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发生地辖区政府要认真吸取教训,针对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立即组织人员对相关必威体育官方网站 开展整治,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相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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