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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中区水岸清华高层二期工程“11•8”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12月24日

2015年11月8日14时50分左右,位于苏州市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由江苏成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施工的水岸清华高层二期工程发生地下室防水层保护墙坍塌事故,造成3名施工人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278万元。
事故发生后,苏州市政府高度重视,徐美健副市长立即作出批示,要求全力抢救受伤人员,确保事故损失和影响不再扩大;迅速查明事故原因,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省安监局、住建厅,市安监局、公安局、住建局负责人,吴中区政府相关人员等都在接报后的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协调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
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苏州市政府成立了苏州市吴中区水岸清华高层二期工程“11•8” 较大坍塌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名单见附件一),市安监局局长焦亚飞任调查组组长,市安监、监察、公安、住建、总工会和吴中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开展事故调查工作,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的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同时提出了防范和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苏州锦派置业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在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湖路88号,法定代表人张文泉,注册资本7000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营业执照注册号:320506000007051。
(二)施工单位基本情况
江苏成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在常州市武进区嘉泽镇成章街,法定代表人茆阿庆,注册资本20866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320483000087632。安全生产许可证(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05-040079),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住建部A1014032048301)。项目经理:陈国刚。
(三)劳务分包单位基本情况
常州市润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在常州市武进区嘉泽镇成章街,法定代表人茆阿庆,注册资本210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营业执照注册号:320483000098224。安全生产许可证(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1-040040),资质等级:砌筑作业分包劳务分包一级(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C1023032041201-2/2)。
(四)监理单位基本情况
苏州市永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在苏州市吴中区月苑街65号,法定代表人周林根,注册资本300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公司(自然人控股),营业执照注册号:320506000041153。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总监理工程师:衡永。
(五)工程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水岸清华”高层二期;工程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001号;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吴发改投核〔2006〕18号;工程内容:本工程分为二个标段,其中:Ⅰ标段包括8#-10#楼及地下车库工程;Ⅱ标段包括11#-14#楼及其他工程。勘察单位:苏州市建筑勘察院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单位:贝肯建筑规划设计(江苏)有限公司。事故发生地在“水岸清华”高层二期工程与一期工程之间的防水层保护墙。
签约合同总价为2.9亿元,建设规模15.42万平方米。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6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9月28日。合同于2015年5月26日签订。
(六)监管工作情况
2015年8月24日,建设单位苏州锦派置业有限公司向吴中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吴中区安监站)提交水岸清华高层二期工程安全监督申请,吴中区安监站经审核申请材料后,开具《建设工程安全监督通知书》,并指定由吴中区安监站副站长吴志斌负责该项目的安全监督工作。
2015年9月7日,建设单位召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测单位、设计单位召开该项目深基坑的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和监测方案的专家论证会,吴中区安监站派员参加。专家组经过方案评审后,提出优化修改措施,并一致同意方案按专家意见修改后通过,修改后的方案由专家组组长确认。
2015年9月8日,吴中区安监站吴志斌对该项目进行安全监督交底及现场踏勘,明确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责任、安全监督的程序和内容、安全隐患处置及事故报告等内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徐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陈国刚和监理单位项目总监衡永签收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和《建设工程安全监督交底记录》。吴志斌经现场踏勘后,施工现场围墙、大门、冲洗平台、场地硬化及生活区临时设施等符合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开具了《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复查表》,并根据该工程特点及实际情况编制了《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计划书》。
2015年10月14日,吴中区安监站站长金孝松和安监员窦灿对该项目进行安全抽查,查出6处安全隐患,开具《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2015年10月20日前整改完毕。2015年10月20日,施工单位向吴中区安监站提交由三方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整改完成报告书》及《施工现场三方安全检查记录》,同时附有整改前后的照片和文字说明。2015年10月22日,吴中区安监站金孝松、吴志斌和窦灿对该工地的整改情况进行现场复查,整改情况基本符合要求,并督促三方单位继续按规范要求做好施工安全工作。
2015年11月3日,吴中区安监站吴志斌对该项目进行安全抽查,查出5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开具《建设工程施工全部停工整改通知书》,责令该项目全面停工,立即组织基坑开挖节点验收,待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并由三方负责人签收。《建设工程施工全部停工整改通知书》明确要求在停工期间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整改完毕后填写《建设工程施工复工申请报告书》报吴中区安监站,接到吴中区安监站签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复工通知书》后方可恢复施工。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全部停工整改通知书》的要求,2015年11月3日开具《建设工程施工全部停工整改通知书》起,施工单位不得组织与整改内容无关的工作;至11月8日发生事故,吴中区安监站未接到该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复工申请报告书》,在此期间该项目应处于全面停工状态。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情况
水岸清华高层一期工程2011年10月开工建设,施工单位南通四建集团公司。建设规模12.23万平方米,其中:1#-4#住宅、商业楼及地下车库2015年11月竣工交付,5#楼目前在建,计划2016年7月交付。
水岸清华高层二期工程2015年7月开工建设准备,施工单位江苏成章建设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成章公司),Ⅰ标段建设规模7.95万平方米(8#、9#、10#、地下车库)。2015年8月30日开始桩基、基坑围护施工,2015年10月10日完成;2015年10月15日开始8#楼土方开挖、混凝土垫层防水工程施工。
因成章公司施工图纸无一期地库的信息,为了与一期的防水相连接,成章公司请求建设单位提供一期、二期之间的防水连接设计图。成章公司技术员吴安收到一期、二期之间的防水连接设计图后,把图纸发给成章公司现场负责人黄新华、施工员孔令飞、施工助理孔亚俊。10月20日,黄新华召集孔令飞、吴安商量一期、二期防水连接做法,孔令飞、吴安提出将防水层保护墙全部拆除,以方便作业。黄新华认为保护墙不用全部拆除,只需拆除挑板下方墙体。孔令飞、吴安提出这样做有没有危险,黄新华说有挑板支撑,挑板下方开槽对挑板上面的墙体和结构没影响,不会有危险。于是,孔令飞就安排人员从10月23日开始拆除防水层保护墙挑板下方墙体,并于10月底拆除完毕。11月3日,挑板下方与一期的防水连接完工。
11月3日,吴中区安监站对该项目进行安全抽查,查出若干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主要是:1.总包单位项目经理、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未在岗。2.安全资料台账未根据施工进度及时完善、缺失较多;新进工人未进行三级教育、无技术交底、特种作业证未经总监审核。3.塔吊在吊运时无专职指挥在岗。4.双轴搅拌机电缆线破损严重,多处接头需更换,且从总箱直接接入,无分箱。5.南侧基坑围护桩间局部塌方严重,开挖前未进行节点验收,无水泥土试块报告,须采取加固措施。对此,吴中区安监站开具《建设工程施工全部停工整改通知书》,要求该项目全面停工整改。
11月6日下午,成章公司项目经理陈国刚通知现场负责人黄新华,明确8号楼土建部分恢复施工,其它部分不动。黄新华通知施工员孔令飞8号楼可以施工,其余的继续停工。孔令飞在与监理公司土建专监张永君沟通浇筑8号楼防水保护层事宜后,通知施工班组浇筑8号楼的防水保护层。
11月7日,成章公司完成浇筑8号楼防水保护层的收尾工作,因为下雨没有进行其它作业。7日下午,黄新华通知孔令飞,要求抓紧整改防水保护层做得不到位的地方。由于防水卷材搭接长度不够,孔令飞联系了公司外专事破桩作业的舒跃中,并安排孔亚俊(孔令飞助手)8日布置破桩人员把防水层保护墙挑板上方三皮砖拆除。
11月8日早上,舒跃中带领刘洪仁、刘先恒到工地。孔亚俊按照孔令飞7日晚上电话明确的要求,指挥舒跃中等3人把防水层保护墙挑板上面三皮砖拆除。8时左右,塔吊司机王魏用塔吊把两个气泵从地面吊到负一层。舒跃中等3人由南往北,用气泵将防水层保护墙挑板上方三皮砖拆除。下午2时30分左右,防水层保护墙挑板上方三皮砖按要求拆完,塔吊司机王魏用塔吊把两个气泵吊回地面,舒跃中等3人离开。
因拆除墙体过程中有碎砖掉下,8日上午8时多,孔令飞要求劳务分包单位常州市润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成公司)瓦工带班组长杨士荣安排几个人去清理碎砖。杨士荣安排本班组工人丁龙武、夏华贺去清理碎砖。9时多,杨士荣又安排本班组工人张士银、张怀得去清理碎砖。下午2时左右,张士银、张怀得离开,丁龙武、夏华贺2人继续清理碎砖。下午2时50分左右,由于下雨,杨士荣想通知工人收工,当他走到距离丁龙武等人5米左右时,防水层保护墙上部墙体突然坍塌,压到正在清理碎砖的丁龙武、夏华贺和在附近进行排水作业的润成公司工人王修良。现场人员立即展开施救工作,将被压的3人送往工地附近的瑞华医院抢救。当天下午4时30分左右,丁龙武经抢救无效死亡;晚上7时15分左右,夏华贺经抢救无效死亡; 9日早晨5时10分左右,王修良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造成3名施工人员死亡。(名单见附件二)
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278万元。
四、事故发生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水岸清华高层二期地下室防水层保护墙挑板上方三皮砖被拆除,导致上部墙体失稳坍塌,压到正在附近作业的3名施工人员。
(二)间接原因
1. 施工单位在项目全面停工整改期间,违法组织与隐患整改无关的施工作业,安排工人违章冒险作业。拆除作业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作业工序未上报监理单位。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技术交底缺失,作业现场安全监管缺失。
2. 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对拆除防水层保护墙墙体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在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违章冒险作业。
3. 监理单位未按监理规范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对项目安全监理不到位,对施工单位在停工期间违规施工并违规拆除防水层保护墙墙体的危险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和予以制止。
4. 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不到位。
5. 必威体育官方网站 监管部门在开具《建设工程施工全部停工整改通知书》后,巡查工作没有很好落实;属地政府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不到位。
(三)事故性质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苏州市吴中区水岸清华二期工程“11•8”较大坍塌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陈国刚,江苏成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水岸清华二期工程项目经理,作为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在项目全面停工整改期间违法组织施工,在事故调查开始时,提供不实情况,干扰事故调查,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建设主管部门暂扣其2年《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已取保候审)。
(二)黄新华,江苏成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水岸清华二期工程现场负责人,对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安排违章拆除部分防水层保护墙的冒险作业,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作业工序未上报监理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已取保候审)。
(三)孔令飞,江苏成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水岸清华二期工程施工员,对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安排工人违章冒险作业,拆除作业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作业工序未上报监理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已取保候审)。
(四)孙国虎,江苏成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水岸清华二期工程安全员,对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和技术交底不到位,对作业现场安全监管不到位,发现作业人员拆除防水层保护墙墙体的危险行为,没有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已取保候审)。
(五)张永君,苏州市永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水岸清华二期工程土建专监,未按监理规范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对施工单位在停工期间违规施工并违规拆除防水层保护墙墙体的危险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和予以制止,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江苏成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项目部安全管理缺失,对相关人员的管理措施不到位,公司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是事故的责任单位,建议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对该公司实施罚款80万元的行政处罚;建议建设主管部门对该公司暂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2个月。
(七)苏州市永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未按监理规范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对施工单位监理不到位,对施工单位在停工期间违规施工并违规拆除防水层保护墙墙体的危险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和予以制止,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对该公司实施罚款60万元的行政处罚。
(八)苏州锦派置业有限公司,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对该公司实施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九)茆阿庆, 江苏成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对其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十)衡永,苏州市永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未按监理规范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对项目安全监理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建设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十一)骆兴男,中共党员,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诫勉谈话。
    (十二)赵建国,吴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诫勉谈话。
(十三)吴志斌,中共党员,吴中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副站长,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的监管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十四)责成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向吴中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十五)责成吴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吴中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吴中区政府及相关必威体育官方网站 主管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其他领导“一岗双责”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思想认识到位、领导工作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进一步落实监管主体责任,做好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一)苏州锦派置业有限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履行建设单位的法定职责,充分发挥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管理职能,切实做好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督促监理单位认真全面履行监理职责,确保不再发生类似事故。
(二)江苏成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从根本上强化安全意识,真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确保落实到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不留死角,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及时整改到位。做好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强化作业安全技术交底程序,确保施工安全,不再发生类似事故。
(三)苏州市永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要认真履行监理职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做好监理工作。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对于施工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发现并予以制止;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按照规定及时采取监理措施,督促施工单位认真整改落实到位,确保不再发生类似事故。
(四)建设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要针对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严格安全监管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查纠违法违规行为。扎实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督促施工单位提升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全方位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同时,市建设主管部门要将此次较大事故在全市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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