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鼓楼区福建顶圆装饰设计有限公司3.13墙体倒塌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鼓楼区应急管理局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01月24日

2016年3月13日上午10时左右,位于鼓楼辖区福州软件园A区26号楼五层的福建顶圆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办公用房装修现场发生一起墙体坍塌砸压致两名施工人员死亡的事故,经赶到现场的120急救人员确认被砸压工人已死亡,两名死者分别为,死者陈维生(男,45周岁,重庆人),死者周庭梅(女,45周岁,重庆人)。区主要领导,市安监部门、区安监部门、公安部门等单位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事故具体情况,协调善后处理工作。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有关规定,区政府立即组成以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调查组组长,区安监、建设、监察、公安、工会、五凤街道、福州软件园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检察院派员参加,对本起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查阅有关资料、询问当事人,查清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和原因,对事故的性质进行了认定,并提出了处罚意见和防范措施。现报告如下:

一、事故单位概况

福建顶圆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MA3467CB4E),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浦上大道216号福州仓山万达广场c区(原金榕南路西侧与浦上大道北侧交叉处)C1#楼7层13办公,法定代表人:蔡桂盛。成立日期为2016年03月01日,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等。

事故发生装修工程基本情况:福建顶圆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装修办公用房位于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一期(海峡园)26#楼5层,是由福建顶圆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1日向房屋产权人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双方签有房屋租赁协议,约定了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016年3月12日,福建顶圆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蔡桂盛以22000元人民币的价格找来无装修资质的包工头李直军来负责公司自用办公用房装修工程中的拆除砖墙和墙体垃圾处理部分,并与其达成了口头协议。李直军于3月13日找来陈维生(死者,男,重庆人,45周岁)、周庭梅(死者,女,重庆人,45周岁,系李直军妻子)、陈民城三名工人共同前往该装修用房进行装修。当日为首次入场,同场还有另一批工人负责该装修办公用房的吊顶拆除部分。

二、事故经过

3月13日上午8时左右,蔡桂盛(顶圆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李直军、陈维生(死者,男,重庆人,45周岁)、周庭梅(死者,女,重庆人,45周岁)、陈民城等人到达福建顶圆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装修办公用房后,蔡桂盛安排开始进行装修工作,并交代了要注意安全,如拆墙应从上往下拆等,随后因身体原因离开装修现场,前往医院看病。当日上午十点左右,陈维生违章作业在墙底砸洞以拆除墙体,周庭梅在墙边清理砸下来的墙体垃圾,这时墙体突然发生倒塌,两人都被压倒。周围工友见状拨打了110、120。120急救中心医生到场抢救后确认陈维生、周庭梅死亡。

三、事故原因分析及性质认定

(一)事故直接原因

拆墙工人陈维生安全意识薄弱,违反正确操作方法,且未采取防护措施,在拆墙时从底部开始砸洞导致墙体倒塌,是导致本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事故间接原因

1.蔡桂盛作为福建顶圆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又是装修工程负责人,安全意识不足,未对工程施工进行现场监管,聘请无装修资质的个人进行装修,是导致本起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之一。

2.福建顶圆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对工人安全教育不够到位,未进行现场管理,安全施工监管缺失,是导致本起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之一。

(三)事故性质认定

经调查认定,本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1.陈维生,现场装修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反正确操作方法,且未采取防护措施,在拆墙时从底部开始砸洞导致墙体倒塌,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已死亡,不予追究责任。

2.蔡桂盛,福建顶圆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安全意识不足,未对工程施工进行现场安全监管,聘请无装修资质的个人进行装修,对该起事故负有重要责任,建议由安监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3.福建顶圆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对工人安全教育不到位,未进行现场管理,安全施工监管缺失,对该起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建议由安监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五、防范措施及整改意见

(一)福建顶圆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应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剖析事故发生原因,作出深刻检讨。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加强本公司各项工程安全监管,杜绝工程管理缺位现象,强化工人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完善的应急管理方案,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二) 福州软件园应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安全生产责任,针对建筑施工、装饰装修应严格实行登记制度,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坚决落实整改。同时应进一步加大建筑施工安全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各种传播媒体,有效采取法律宣传、案例警示教育等方式,使安全宣传入脑入心,切实提高用工单位和施工人员的的安全意识和法制理念。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