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永新县三湾大道三期道路工程“2021.7.21”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永新县应急管理局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02月02日

2021年7月21上午9时47分许,永新县三湾大道三期道路工程施工人员在开挖沟槽敷设污水管道过程中,发生一起边坡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90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县政府成立了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人社局、县总工会、禾川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组成的事故调查组,邀请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事故调查组组长由时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周新亮担任。事故调查组通过查勘事故现场、查阅相关资料、询问有关当事人,并根据技术专家组的鉴定意见,现已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分析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对相关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提出了处理建议,同时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及工程有关情况

(一)事故相关单位概况

1.建设单位:吉安天泽地产有限公司。

(1)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30MA39RU9U2Y;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成立日期为2020年12月08日;法定代表人李华;营业期限为2020年12月08日至长期。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等,住所为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禾川镇三湾路锦绣湾2#一层01号商铺。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编号:赣建房开字0903号;有效期至2022年03月16日;资质等级为房地产开发暂定级。

2.设计单位:浙江新中环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1)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477012514(5/10);注册资本陆千玖佰万元整;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2003年02月24日;法定代表人李洪博;营业期限为2003年02月24日至长期。经营范围: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风景园林、公路工程、环境工程、水污染治理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建筑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的设计、施工,城乡规划设计,岩土工程勘察设计、工程项目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住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欣然街36号8号楼321-325室。

(2)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编号:A133000701,有效期至2025年03月15日,资质等级:建筑必威体育官方网站 (建筑工程)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3.监理单位: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78397955X9;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为2005年12月22日;法定代表人吴华山;营业期限为200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1日。经营范围:工程监理、工程咨询、招投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勘察、工程勘察设计等。

(2)建筑业监理资质证书。编号:E211002078-4/1,有效期至2024年02月22日,业务范围: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可以开展相应类别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业务。

(3)现场监理员。刘毅,2018年取得了监理员资质证书,岗位号:赣监员003475;有效期:2018年5月28日至2021年5月27日;2021年6月30日经再训取得了陕西省建设监理协会颁发的证书;注册号:2021020;专业1房屋建筑工程;专业2市政公用工程。

(二)三湾路三期道路工程基本情况

2020年12月10日,永新县自然资源局向永新县人民政府提交《关于永新县仰山片区D-02地块及三湾大道三期临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请示》,2020年12月15日,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挂牌出让永新县仰山片区D-02地块及三湾大道三期临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中县政府在批复报告中特别说明事项:永新县仰山片区D-02地块及三湾大道三期临街地块在永新县棚户区改造范围内,以现状整体出让,并无偿配套建设城市断头路,即三湾大道三期道路工程。

配建的三湾大道三期道路工程南起袍田大道、北至湘赣大道,全长约1002.44米、宽约49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雨水、污水)工程、交通工程,建设标准按批准的《三湾路三期、仰山路、湘赣大道北延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变更设计。竞得人配建的三湾大道三期道路工程,须与出让宗地开发建设同步实施、并且由县自然资源局聘请具备市政道路监理资质的第三方全程监理、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政府。三湾大道三期道路工程建设须按道路施工规范要求完成铺设道路水稳层,方可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

经调查核实,永新县仰山片区D-02地块及三湾大道三期临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得人(单位)为吉安天泽地产有限公司。三湾道路三期道路施工作为配建项目,由竞得人(单位)吉安天泽地产有限公司具体负责实施。

(三)证照及有关施工手续办理情况

1.2021年3月23日,吉安天泽地产有限公司办理了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道路工程由企业自筹资金配建。项目建设起止为2021年到2021年;

2.2021年3月25日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60830202100020);

3.2021年3月30日取得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62430202100020)。

(四)工程施工发(分)包情况

2021年3月份以来,吉安天泽地产有限公司指派刘建民为现场负责人,具体负责道路施工,组织民工在三湾大道三期道路工程现场进行清表平整路面等作业。事发当天,刘建民组织民工平整停放在人行道上的塑钢波纹管后,挖掘机在进行直立开挖污水管道(沟槽),敷设塑钢波纹管道等施工作业。

经调查,吉安天泽地产有限公司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不具备建筑业施工资质,该道路施工建设项目开工前,未办理报建等相关手续,监理单位也未出具开工令。

(五)项目监理情况

2021年3月12日,根据永新县政府批复,永新县自然资源局与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费用为30万元包干,在挂牌约定的100万费用中列支。监理单位委派刘毅为现场监理员,对接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该道路工程监理事务。

(六)事故现场勘查情况

该事故施工现场位于永新县禾川镇三湾大道三期道路工程赣化小区及城北苑地段。开挖的沟槽东临临街商铺,开挖沟槽堆放了土方;南端为污水检查井(井号W21-4),西侧为三湾大道主干道,北临赣化小区通往城北苑小区道路。事发时开挖长度约20米,宽约2.5米,高约2.1米。经现场勘察,开挖的沟槽已敷设2根长度6米、直径40公分塑钢波纹管,坍塌土方目测约3立方左右。

附图:三湾大道三期道路工程“7.21”坍塌事故勘察现场图片及现场示意图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事故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1年7月21日上午8时许,施工现场负责人刘建民,施工人员刘某南(死者)、刘某强、李某彬、王某强、陈某希等人来到三湾大道三期城北苑地段做事。事发前,刘建民先带领民工平整推放在人行道两边的塑钢波纹管,平整完好后,刘建民又交代陈某希、刘某南、李某彬等人去检查井(井号W21-4)那边开挖污水管道(沟槽)和敷设钢塑波纹管。到达施工现场后,陈某希操作挖掘机直立开挖出一条长约20米、宽约 2.5米、高约 2.1 米的沟槽,然后开始敷设波纹管,在敷设第2根波纹管后,由于敷设的波纹管连接点高出了水平约3公分,凹凸不平,影响下一阶段的波纹管敷设,刘某南便拿出铁锹要下到沟槽去,铲平突出的土方,施工人员王某强、李某彬等人叫刘某南不要下去,叫陈某希开挖掘机铲平就可以了,但刘某南还是下到沟槽去,过了几分钟,大约在9点40分许,沟槽边坡突然垮塌,土方将正在沟槽里的刘某南压住,站在沟槽边的李某彬、刘某强2人也被顺势掉落到沟槽里,刘某强当时没有被土方压住,自己从沟槽爬上来,李某彬一条腿则被土方压住,在扒开腿上的土方后,也爬上了沟槽。王某强、刘某强、陈某希等人见刘某南被土方压住,几个人先用手扒开土方,但是效果不大,陈某希便操作挖掘机在刘某南周边清理一遍,然后王某强、刘某强等人再次下到沟槽清理,直到看到刘某南的头部,但是因压在刘某南身上的土方较多,一时难以救上来。爬出沟槽的李某彬因一条腿当时被土方压住扭伤了,站立不起,立即向吉安天泽地产有限公司有关领导报告。事发时,现场施工人员拨打了“110”“120”报警救援电话。

(二)应急救援情况

上午9点50分许,县公安局禾川派出所民警、县消防救援大队接警后第一时间赶到施工现场,拉起警戒,抢救被困人员,县人民医院救护车接报后,也迅速驶往施工现场,县应急管理局、禾川镇政府等有关部门得知情况后,赶赴事故现场参与事故处置。10点许,刘某南被消防救援队员救出,医护人员立即对刘某南进行现场救治,经全力抢救后无效死亡。现场医护人员在心电图测试单上载明死亡原因为心脏骤停。随后死者刘某南遗体在当地政府有关人员和施工人员护送下,运送至县殡仪馆安放。

(三)善后处理情况

事故发生后,禾川镇政府指派专人负责协调善后处理,死者家属已与吉安市天泽地产有限公司签订了《赔偿协议》。目前,死者遗体已火化安葬,死者家属情绪稳定。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一)死亡人员基本情况

死者刘某南,男,年龄53岁,系该道路工程施工人员,家庭住址为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禾川镇**村人,居民身份证号码:362430************。

(二)直接经济损失

此次事故共造成直接损失约190万元。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1.死者刘某南安全意识淡薄,在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下,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违反操作规程,贸然进入沟槽违规冒险作业,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未制定基坑施(沟槽)工方案;挖掘机直立开挖,基

坑(沟槽)边坡未放坡;未按相关规定对存在坍塌风险的沟槽边坡进行支护加固,也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

间接原因

1.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未监督教育施工人员按照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未及时发现和制止施工人员违规冒险作业;

2.未对沟槽周边开挖土质进行监测,开挖地段土质松散,开挖沟槽有地下水溢出,未采取技术安全管理与防护措施。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永新县三湾大道三期道路工程“2021.7.21”坍塌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一般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一)事故相关人员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1.刘某南,该道路工程施工人员。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违规冒险作业,对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责任。

2.李华,吉安天泽地产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具备建筑施工资质,违规组织施工;未制定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事故隐患排查不到位;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三违”现象突出,未得到及时制止和纠正;沟槽开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一)、(二)、(三)、(五)款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二)款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生产安全事故罚款规定(试行)》第四条等法律法规规定,建议县应急管理局对其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

3.刘建民,该道路工程施工项目现场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安全管理不到位,事故隐患排查不到位,未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交底,未对沟槽开挖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未及时发现和制止“三违”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一)、(二)、(三) 、(五)、(六)、(七)款、九十四条第(四)、(五)款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等法律法规规定,对事故负有安全管理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等法律法规规定,建议县应急管理局对其实施经济处罚1万元。

4.刘毅,该道路工程施工项目现场监理员。未履行建筑施工监理责任。对施工单位无建筑资质、道路工程未办理报建施工许可、无《施工方案》等违规行为审查不力,未及时下达停工指令或向有关必威体育官方网站 主管部门报告,其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等法律法规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监理责任,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等法律法规规定,建议县住建局责令其停止执业三个月。

(二)事故相关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1.吉安天泽地产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不具备建筑施工资质,擅自组织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缺失,施工人员安全培训不到位;未按相关规定对存在坍塌风险的基坑(沟槽)边坡进行支护加固;未制定基坑施工方案;未对基坑周围土质进行监测;未采取技术安全管理与防护措施;未监督教育施工人员按照规定佩戴防护用品等,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一)、(二)、(三)、(五)款、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建筑法》第七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主要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等法律法规规定,建议县应急管理局对其实施经济处罚30万元。

2.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未依法履行建筑施工监理责任。现场监理履职不到位。对建设施工单位无建筑业资质、道路工程未办理报建施工许可、未制定《施工方案》等违规行为审查不力,未及时下达停工指令或向有关必威体育官方网站 主管部门报告,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三)、(五)款、《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等法律法规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等法律法规规定,建议县应急管理局对其实施经济处罚3万元。

(三)其他处理建议

1.永新县自然资源局,未认真做好该道路工程安全生产协调管理工作,对施工单位无建筑资质组织施工、道路工程未办理报建等相关手续、无《施工方案》等违规行为失查,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责任,依据《永新县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建议县安委会办公室约谈该局分管该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

2.永新县住建局。该局执法人员分别在5月21日、6月24日对该道路工程进行了安全检查,也依法下达了《建设工程安全质量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事发时,该建设项目仍在未办理报建等手续情况下,依旧非法施工,该违法行为未进行有效处置,履责不到位,对事故负有责任。依据《永新县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建议县安委会办公室约谈该局分管领导和相应股室负责人。

3.禾川镇人民政府,未认真履行属地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对辖区内建筑施工安全检查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到位,对建筑施工单位违法违规建设督查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属地监管责任,依据《永新县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建议县安委会办公室约谈该镇分管安全生产领导。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7.21”坍塌事故,充分暴露出我县建筑领域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违规施工、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三违”现象突出等问题。为防范和杜绝类似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建筑施工领域生产安全,现提出以下整改措施:

1.吉安天泽地产有限公司要深刻吸取这起事故的教训,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办理报建等相关手续,落实道路工程承包单位,严禁未批先建,非法组织施工。同时要督促施工单位强化施工安全和技术管理,认真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按照深基坑(沟槽)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管理和技术交底,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认真排查和整治事故隐患,杜绝“三违”现象发生,保障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有效落实,确保该道路工程安全生产。

2.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要依法履行建设工程监理责任,加强对现场监理人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的教育。现场监理人员要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程序,严格检查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加强对施工单位执行监理指令情况的闭环管理,严格监督施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单位违规施工行为,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建筑必威体育官方网站 主管部门。

3.永新县自然资源局要对该道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严格落实“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原则,完善报建等相关手续,严禁未批先建,同时要督促吉安天泽地产有限公司尽快落实施工承包单位,杜绝无建筑施工资质单位或不具备施工要求的人员施工,督促监理单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保障道路工程项目安全有序实施。

4.永新县住建局要依法履行建筑施工安全监管责任。认真吸取“7.21”坍塌事故教训,在建筑领域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对建设、施工、监理等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强化行政执法,完善安全管理措施,要加大建筑施工领域建设工程未批先建的执法力度,堵住安全管理漏洞;组织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整治工作,以深基坑(沟槽)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建筑施工现场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专项施工方案,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细致排查事故隐患,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厉打击和查处建筑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5.禾川镇政府要充分吸取“7.21”坍塌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要结合此次机构改革,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切实加强辖区内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日常工作督导,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