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9.18”高处坠落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9月23日

2018年9月18日18时左右,在海口市龙华区遵谭镇潭龙路张运广民宅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名工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2018年9月25日,区政府成立了由区安监局牵头,区监察委、龙华公安分局遵谭派出所、区总工会、遵谭镇人民政府、区城管局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9.18”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邀请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参加了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通过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清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并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相关人员情况

1.吴渤洪,男,汉族, 1967年12月6日出生,海南海口人,小学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460021196712064219,是张运广在建民宅的吊机工,主要负责使用吊机吊运材料和其他杂活。

2.吴乾佳,男,汉族, 1976年08月12日出生,海南海口人,小学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460004197608124232,是张运广在建民宅的搬砖工,主要负责搬运红砖。

3.张运广,男,汉族, 1970年6月20日出生,海南海口人,初中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460021197006204231,是在建民宅的房主。

4.张运成,男,汉族, 1974年08月14日出生,海南海口人,身份证号码:460004197408144212,是张运广的二弟,事故死者。

(二)工程情况

海口市龙华区遵谭镇张运广在建民宅工程,位于遵谭镇潭龙路。工程是张运广雇佣其二弟张运成负责管理自家的在建民宅,建筑面积大约420平方米,共三层。工程于2018年5月开工,未报建,在建设过程中未搭建脚手架。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8年9月18日14时许,吴乾佳、吴渤洪来到张运广在建民宅搬砖,吴乾佳用手推车装运红砖,吴渤洪站在三楼操作安装在三楼楼顶的吊机将红砖运送到三楼。大概到了下午18时左右,张运成到三楼楼顶边上叫吴乾佳将一楼地面的水阀打开。吴乾佳走过去打开水阀,同时吴渤洪启动吊机吊运手推车里的红砖,当手推车被吊到三楼时,手推车被楼板卡住,吊手推车的吊机发生倾斜,张运成看到后用身体顶住吊机,就在这一瞬间,吊机就掉落到一楼地面,张运成也随之掉落到一楼地面。

(二)事故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在一楼地面的吴乾佳立即跑过去查看情况,看到张运成的左脚骨头露出,流着血。吴渤洪也一同跑到一楼查看情况,并拨打了120,大概一个半小时120赶到现场,经120医生现场抢救无效死亡。龙华区安监局接到报告后,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张运成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缺乏基本的安全保护意识,站在没有临边防护的楼顶上用身体顶住要掉落的吊机,导致吊机掉落的同时张运成也一同掉落到一楼地面。

2.间接原因

张运广在自建住宅时,未通过报建就开始施工,且该民宅工程未按照建筑施工规范进行操作,缺少临边防护、安全平网以及未搭建脚手架。

(二)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9.18”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一)事故责任人及处理建议

1.张运成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基本的安全保护意识,站在没有临边防护的楼板上用身体顶住要掉落的吊机,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已死亡,建议不予追究其责任。

2.张运广在建自家民宅工程时,未报建就开始施工,建议由遵谭镇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理。

(二)有关处理建议

1.建议遵谭镇政府对监管不到位的责任人进行问责。

2.建议调查组各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

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遵谭镇政府要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强对民宅建筑施工的监管力度,严格执法检查,发现有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消除事故隐患。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