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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新区和润天悦建设项目“9·6”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宜春市应急管理局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02月01日

2021年9月6日15时40分,宜阳新区和润天悦建设项目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规定,2021年9月24日,宜春市人民政府成立了宜阳新区和润天悦建设项目“9·6”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组。调查组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和宜阳新区管委会等单位参加,并邀请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市检察院派员参与事故调查。

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询问人员、查阅资料等方式,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与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项目信息及相关单位概况

(一)项目概况

和润天悦建设项目位于宜春市袁河北侧,袁山东路南侧地段,属宜阳新区棚改安置房建设项目。项目共分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1#-5#、7#、8#、11#、12#楼)建筑面积为142783.0 平方米,施工许可证编号360900202103110101,二标段(6#、9#、10#、地下室)建筑面积为44947 平方米,施工许可证编号360900202104190101,由宜春市和润置业有限公司开发,项目设计单位为江西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勘察单位为地矿新余地质工程勘察院,项目施工单位为江西锦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监理单位为江西省兴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于2021年3月11日开工建设,目前5#楼主体已封顶,1#、2#、3#楼正在主体施工。

3#楼相关施工情况:建筑面积15851.5平方米,共33层,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施工进度为主体结构,9月6日下午正在进行21层外脚手架搭设施工。

(二)建设单位

宜春市和润置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黄成谋,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02MA394JKR2M,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整,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管理与咨询等。公司住所:宜春市袁州区中山中路617号2栋2层201号。项目现场负责人为杨福兵。

(三)施工单位

江西锦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邹丛均,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0069607906X2,注册资本:壹亿壹仟壹佰叁拾陆万元整,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公司住所:江西省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潮路1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项目经理为钟文兵,施工员为邹其龙,安全员为刘海涛。

(四)监理单位

江西省兴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柳云浩,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158301452Q,注册资本:玖佰万元整, 经营范围: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公司住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抚生路388号国金滨江801室,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朱华平,现场监理为胡志刚。

二、事故经过、救援及善后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2021年9月6日下午,和润天悦建设项目劳务分包单位宜春市安泰居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外脚手架班组长严耀兵带领8名工人在3#楼搭设21层外脚手架,14时30分左右,开始出现雷雨大风天气;14时40分,宜阳新区工程质量监督站曹春兵在工作群中下发了注意防范的通知;和润天悦施工单位项目部安全员刘海涛接到质监站通知后,于14时45分通知工地所有人员停止作业,并安排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易爱平、彭潇进行现场巡查,确保每个班组都停止施工。外脚手架班组长严耀兵带领8名工人于14时40分左右从21层到20层避雨,各自在楼梯、模板上坐下休息。15时35分左右,宋善平起身,自言自语说“停雨了,开始做事吧”,然后在其他工友未答复的情况下单独一人直接上到21层,15时40分左右,其他工友到21层未看见宋善平,同时在地面巡查的易爱平、彭潇站在8#楼察觉有物体从3#楼坠落,物体到达半空中发现是人员,坠落在3号楼副楼承台内。

(二)事故救援和信息报送情况

1.事故救援情况。事故发生后,易爱平立即拨打电话给劳务公司项目负责人袁义波,袁义波接到电话后立即通知劳务单位现场负责人宋伟、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钟文兵、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杨福兵赶赴现场。15时59分,宋伟安排劳务公司施工员刘小敏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16时04分,120救护车到达现场,医生立即开展抢救,16时35分,宋善平经抢救无效死亡。16时14分,刘小敏拨打了110电话,16时26分,110到达了现场。16时40分左右,宜阳新区管委会副主任罗晓彬、徐然和宜阳新区工程管理局局长金剑生、应急管理局局长冯亮立即赶往事故现场进行处置。

2.信息报送情况。2021年9月6日17时47分,宜阳新区应急管理局向宜春市应急管理局电话报告事故情况;18时36分,宜春市应急管理局接到宜阳新区应急管理局书面报告;19时11分,宜春市应急管理局通过江西省应急指挥综合业务系统向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值班室报告;19时13分,宜春市应急管理局传真向宜春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事故。

(三)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该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65万元。

死者:宋善平,男,小工,1981年8月6日出生,身份证号36220119******5218,家住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新田镇龙源村汉塘组。

(四)善后处理情况。9月6日晚上,施工单位与死者家属商谈善后赔偿事宜,9月7日达成正式赔偿协议并将赔偿款赔付到位,家属情绪稳定。

三、事故相关调查情况

10月8日起,宜阳新区和润天悦建设项目“9·6”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组进驻宜阳新区,通过查阅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类证照、安全管理制度和履职资料,并对事故楼栋作业人员、建设单位分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及监理员、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现场人员等进行了调查询问,以及对事故现场多次勘察取证。有以下情况需要说明:

(一)死者宋善平工作职责情况。

经调查,死者宋善平是外脚手架小工,其工作职责是在楼面负责递送物料给在外脚手架作业的架子工,平常工作时不应到外脚手架架体。事故当天,由于天气原因临时停工,复工后,宋善平提前上到21楼工作岗位,在外脚手架架子工未到位之前擅自进入外脚手架架体,具有较强的个人性行为。

(二)死者宋善平近期情绪及家庭情况

1.据调查,宋善平的同事称,其本人性格内向、孤僻,很少与人交流。

2.宋善平2019年已经离婚,现有3个小孩需要抚养,还有70多岁老父亲需要赡养,经济压力较大。

3.据家属反映,事故发生前几天,死者宋善平与前妻因户口和孩子抚养问题发生争执。

4.据调查,宋善平2018年11月底在袁州区新田镇老家曾服农药自杀,11月24日—30日在宜春市新建医院抢救治疗后康复,本人有轻生念头。

5.据调查,9月6日14:40—15:40休息期间,外脚手架班组长严耀兵与宋善平有一段时间坐在一起,发现宋善平情绪低落,精神恍惚,一直盯着手机通讯录看,然后有电话打进来也未接听,极其反常。

(三)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

据现场勘察,和润天悦建设项目3#脚手架防护外立网无缺失,各楼层脚手架防护栏杆无缺失、搭设间距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临边防护满足防坠物安全要求。

(四)相关单位监督管理情况

1.建设单位:宜春市和润置业有限公司在和润天悦建设项目开工时,制定了和润天悦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了项目负责人和安全职责,每周与监理单位检查施工安全并形成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2.施工单位:江西锦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内业资料完善,管理制度齐全,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均在岗履职,安全技术交底过程中记录齐全、资料完善,分项验收到位。

3.监理单位:江西省兴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和监理员均在岗履职,《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按要求进行了编制和审批,对施工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下发了监理整改通知单并督促整改到位,《监理日记》和《旁站监理记录》齐全,记录了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监管履职情况。

4.监管单位:宜阳新区工程管理局自2019年12月成立工程质量监督站以来,每月对全区在建项目进行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共对和润天悦项目质量安全检查47次,下发安全隐患整改单21张,检查发现安全隐患103条,并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整改通知单要求整改落实到位,履行了必威体育官方网站 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四、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由于死者坠落时无现场目击者,事故现场无摄像头,通过调查当日工作情况及宋善平个人的精神状况,该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由于宋善平个人情绪低落,工友未能及时发现并提醒安抚,导致其本人在精神恍惚的情况下,独自提前上到21层作业点,擅自进入外脚手架,不慎从脚手架缝隙中失足跌落。

(二)间接原因

1.企业安全教育不到位。施工单位和劳务单位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不深入不细致,特别是未认真防范员工情绪导致安全事故的新风险,缺少对职工的心理疏导教育,致使不安全行为引发安全事故。

2.企业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施工单位和劳务单位尽管按照恶劣天气预警及时撤人停工,但停工后恢复生产的组织管理松懈,对人员上岗未进行安全提示,现场作业管理不严。

(二)事故性质认定

该起事故是一起因企业对员工精神状态关注不够,防范措施不到位,安全管理不细不严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责任划分及处理意见

1.宋善平,男,身份证号36220119******5218,系本次事故中架子工小工,在未接到复工通知前擅自进入外脚手架,不慎从脚手架缝隙中失足跌落,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于责任追究。

2.宋伟,男,身份证号36050219******5639,宜春安泰居劳务公司现场管理人员,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不力,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五)、(六)项的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建议由宜春市应急管理局对其处上一年年收入20%的罚款。

3.江西锦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从业人员心理、精神状态关注不够,复工组织管理松懈,现场安全管理不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建议由宜春市应急管理局对其处罚款人民币叁拾万元。

4.宜阳新区管委会。今年8月份以来,在宜阳新区管委会辖区内连续发生3起生产安全事故,尽管有1起事故发生单位是由袁州区有关部门监管,但也暴露出宜阳新区属地管理责任落得不实不细,安全防范工作措施不够严实。建议责成宜阳新区管委会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六、事故防范建议及措施

(一)江西锦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要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对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工作和教育培训,聘请专业人员对员工进行心理疏导,对情绪波动较大、精神状态不稳定的人员建议不予上岗。

(二)各部门特别是建设施工主管部门要研究探索对员工情绪心理新风险的预防和管控措施,加强相关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健全班组工作人员相互关心关爱的激励制度,营造轻松活泼严谨认真的工作氛围。

(三)宜阳新区管委会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部门安全监管,举一反三,全力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排查各必威体育官方网站 领域安全风险和隐患,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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