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六安市金安区白鹭园壹号二标段“2021·7·18”溺亡事故调查报告

  
评论: 更新日期:2023年11月09日

2021年7月18日上午,金安区南山新区白鹭园壹号施工工地14#楼的电梯基坑内发生一起溺亡事故,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约145万元。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和《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232号令)规定,7月27日,经金安区政府授权,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住建局等有关人员,并邀请区纪委监委全程参加,联合成立金安区白鹭园壹号“2021·7·18”溺亡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通过勘察现场、调查取证、查阅资料、询问相关当事人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并提出了防范措施和整改建议,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和相关单位情况

(一)工程概况

白鹭园壹号二标段项目,位于六安市金安区南山新区南湖北路200米处,建筑面积为54276.02㎡,其中包括D5#、D8#、D11#-D16#洋房,B10#-B19#连排、地下室一期、三期,计划工期480天,2019年8月7日下发开工令进场施工,原计划于2020年11月29日完工,由于受疫情影响,工期延期,目前二标段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已全部结束,正在进行附属工程施工。

(二)相关单位情况

1.建设单位概况

六安市俊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俊杰旅游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4年11月11日,住所地为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张店镇街道,法定代表人吴*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0039452413XP,经营范围:旅游开发、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等。企业资质证书编号:FDCZ·皖六安·0396,有效期:至2021年8月31日。

2.施工单位概况

安徽俊杰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俊杰建设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4日,住所地为安徽省六安市金安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严*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02556332211G,经营范围:市政路桥建设工程、给排水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编号:D334030938,有效期:至2021年1月8日。

3.监理单位概况

安徽同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同方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0年4月26日,住所地为六安市东大街鼓楼新天地综合办公楼五楼,法定代表人胡*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00729994089P,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等,资质证书:E134003236-4/4,有效期:2024年4月25日。

4.劳务负责人

秦*春,男,身份证号码:342425********2712,安徽舒城县人,住址:安徽省蒙城县金蝉小区。2019年5月29日,俊杰建设公司与六安市祥傲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签订了《住宅工程劳务分包协议》,六安市祥傲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任命秦*春为该项目劳务负责人。6月份左右,秦*春带领劳务人员进场施工,其中大多数劳务人员都是临时工,且未签订劳务合同。

二、事故死亡人员基本情况

余*会,女,身证号码:342401********9266,住址为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中店乡张庵村。2021年7月10日,余*会自己找到白鹭园工地打零工,主要工作瓦工组做小工,未签订劳动合同。

三、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救援等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救援

2021年7月18日,余*会被安排跟吕*祥到白鹭园壹号项目12#楼的负一楼地下室粉刷楼梯台阶,吕*祥负责粉刷,余*会负责拎砂浆。二人一直干到上午10点30分下班时间,吕*祥准备停工去吃饭,余*会说她有事先走一步,吕*祥便一个人去食堂吃饭。11点左右,由于工友们吃午饭时未见到余*会,打她电话一直打不通,于是劳务班组长苏*柱立即安排3、4个人遂去工地寻找,11点30分左右,在14#楼的地下室电梯基坑内发现了余*会。

由于前一天下暴雨,地下室地面和电梯基坑都是积水(基坑深约1.75m,积水深约1.65m),余*会面朝下浸泡在电梯基坑积水中,工友们赶紧将余*会打捞上来,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等急救措施,由于地下室无信号,现场人员上来拨打了120、110电话,10分钟后,120急救人员赶到现场进行抢救,抢救了大约10分钟,宣布抢救无效死亡,死亡原因:溺亡。

事故现场照片

(二)善后处理情况

2021年7月19日,俊杰建设公司与死者家属就赔偿事宜签订了《协议书》,一次性赔偿145万元,7月22日,死者遗体被火化,7月23日,死者家属出具了《家属谅解澄清书》,善后处理已落实。

四、事故上报情况

2021年7月18日中午12时左右,金安区应急管理局接到电话报告,第一时间派人前往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并形成事故快报向市应急管理局上报。

五、事故调查情况

(一)事故发生不在工作时间内、不在工作区域内

1、2021年6月17日,白鹭园壹号二标段项目部根据金安区住建局的文件要求(金住建[2021]67号),将夏季施工作业时间调整为上午6:30至10:30,下午15:00至18:30。根据吕*祥、苏*柱的问话了解,事故发生在上午10:30下班以后,余*会一人独自离开12#楼工作区域,想找个隐蔽处解手,不慎失足跌落至14#楼电梯基坑内。

2、事故发生前一天下暴雨,地下室地面和电梯基坑满是积水,而且电梯基坑积水水面与地面是一平的,现场光线较暗很难分辨;加上余*会视力不好和刚到工地时间不长,对地下室的施工环境不熟悉,很容易失足跌落。

(二)死者身体状况不佳

1、2020年10月23日,余*会因摔伤被送至六安市人民医院治疗,其左小腿内被嵌入钢板,术后一直行走不便。事故发生时,余*会腿上钢板仍未取出,有一定行走障碍(后附医院病历)。

2、根据余*会丈夫杨*明的问话了解,余*会生前患有夜盲症,平时眼睛视力一直不好。

(三)事故现场有安全防护措施

1、事故发生前,14#楼电梯基坑外围设有黄色网状铁围栏防护,但事故发生时该防护栏已被人为拉开破坏。

2、围栏旁边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六、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事故直接原因

余*会在下班后独自一人离开12#楼工作区域,想找个隐蔽处解手,由于地下室光线较暗加上自身视力不好,对环境不熟悉,导致不慎失足跌落至14#楼电梯基坑内被淹溺死亡。

(二)事故间接原因

1、因事发时间属于下班时间,周边无人,致使第一时间无人知晓,延误最佳抢救时机。

2、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施工人员在下班后仍留在现场无人制止,导致事故发生。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组认定,金安区白鹭园壹号二标段“2021·7·18”溺亡事故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七、防范措施

安徽俊杰建设有限公司要深刻吸取本次事故教训,加强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消除安全管理盲区,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