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龙泉市兰巨乡上湾村后会线“3.7”触电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龙泉市应急管理局 
评论: 更新日期:2023年11月29日

2017年3月7日12时许,龙泉市兰巨乡上湾村后会线(电力线路:桐查线3661线均一T接线052号)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龙泉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省政府令第310号)规定,成立了由市安监局牵头,公安局、总工会参加,并邀请市监察委参加,相关专家参与,组成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了处理建议。同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建议。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死亡人员、事故单位概况:

(一)死亡人员情况

死者叶水清,男,43岁,户籍地址:龙泉市塔石街道*******,身份证:332524********4576,随车起重运输车车主、司机。

(二)事故单位概况

龙泉市龙强园艺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季桂英,成立日期:2003年6月11日,营业期限自2003年6月11日至2023年6月10日,住所:浙江龙泉市兰巨乡大汪村,经营范围:批发、零售:普繁种植材料(苗木)、绿化苗、经济林苗、选林苗、花卉;货运:普通货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81751916255A。

二、事故发生经过、救援情况及善后处理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救援情况

2017年1月9日,龙泉市长途汽车运输公司与龙泉市龙强园艺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口头约定向其购买苗木,并于广济街西段、松溪路人行道以及龙泉市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内种植。2017年3月6日,龙泉市龙强园艺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准备在其位于兰巨乡上湾村的苗圃内吊运桂花苗木。公司负责人游松长联系随车起重运输车(俗称:随车吊,以下简称随车吊,型号:东风柳汽乘龙M3型,车牌:浙KE1391)及车主、司机叶水清进行吊运作业,双方口头商定价格为1600元/日。

2017年3月7日8时30分许,叶水清驾驶随车吊至该公司的苗圃,开始吊运作业,另外3名工人吴法林、刘春根、胡少林在旁辅助装车。11时许,叶水清的随车吊已经装满,于是联系游松长。游松长遂临时安排货车司机潘陈松来装运剩余的苗木。12时,潘陈松驾车到作业地点后,叶水清继续吊运作业。12时5分许,吊车吊索不慎触碰高压线(吊索与高压线触碰处至地面距离约9米,高压线至地面最小距离约8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必威体育官方网站 标准—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DL/T741-2001,在非居民区,35KV的高压线与地面最小距离应为6米,该高压线符合要求),正在吊车旁操作的叶水清当场触电起火、倒地。

事故发生后,在场工人吴法林立即通知游松长,龙泉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于12时9分接到游松长的报警电话。当叶水清身上的火焰熄灭后,同行工人胡少林、刘春根上前施救。后两人被在场其他工人劝开,让其不要靠近以防触电。之后在场人员担心发生二次触电事故,均不敢上前救援。12时25分,龙泉市交警大队、兰巨供电所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开始施救准备。12时28分许,吊索与高压电线再次接触,放出大量电火花,随车吊后车轮起火燃烧,叶水清身体第二次起火。此时,兰巨供电所工作人员确认了单项接地线路,立即通知调度室将电源切断。12时45分许,120急救中心到达现场,确认叶水清已无生命体征。

通过现场勘察及相关证人证言证实,随车吊未经电力管理部门批准擅自进入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作业,吊运作业现场未安排专职人员进行指挥、监护,随车吊司机叶水清冒险违章作业。

(二)善后处理情况

事故发生后,由市政法委牵头,组织兰巨乡政府、塔石街道办事处、市人事局等单位开展善后处理工作。

三、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死者叶水清安全意识淡薄,冒险违章作业,吊运作业前未仔细观察周边情况,吊运过程中未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起吊过程中随车吊支腿未放下,吊运过程中吊索触碰高压线,导致触电身亡。

(二)间接原因

1.龙泉市龙强园艺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未全面依法履行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未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未对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作业现场危险危害因素辨识分析,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以及相关内部审签手续,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2.龙泉市龙强园艺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季桂英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长期不在岗,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龙泉市龙强园艺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游松长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有效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对作业现场安全监管不到位。

4.随车吊未经电力管理部门批准擅自进入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作业,吊运作业现场未安排专职人员进行指挥、监护。

四、性质认定

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作业人员冒险违章作业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及处理意见

(一)死者叶水清安全意识淡薄,冒险违章作业,吊运作业前未仔细观察周边情况,吊运过程中未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起吊过程中随车吊支腿未放下,吊运过程中吊索触碰高压线,导致触电身亡,对该起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于追究责任。

(二)龙泉市龙强园艺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未全面依法履行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未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未对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作业现场危险危害因素辨识分析,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以及相关内部审签手续,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是该起事故的责任单位。建议龙泉市安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三)龙泉市龙强园艺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季桂英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长期不在岗,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对该起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龙泉市安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四)龙泉市龙强园艺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游松长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有效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对作业现场安全监管不到位,对该起事故发生负有责任,责成龙泉市龙强园艺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对其进行相应处理。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责成龙泉市龙强园艺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深刻汲取“3.7”触电事故教训,按照国家安监总局“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强化作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等的教育培训,切实提升作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生产安全。

(二)建议市交通运输局加强对龙泉市长途汽车运输公司的管理,督促其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制度和内部管理规定,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并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三)建议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龙泉市供电公司,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浙江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电力设施建设的安全管理,加强架空线路沿线巡查。

(四)建议市住建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加大对园林绿化工程的监管力度,及时从严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五)建议市林业局坚持管必威体育官方网站 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履行必威体育官方网站 安全监管职责,加大对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六)建议兰巨乡党委、政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切实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现场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