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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安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9”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象山县应急管理局 
评论: 更新日期:2023年12月02日

2015年4月9日10时30分许,宁波五星食品机械有限公司厂房一、二、三工程项目大门口处发生一起高压线触电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18余万元。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规定,经象山县人民政府授权,由象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会同象山县监察局、象山县公安局、象山县总工会、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成事故调查组,象山县人民检察院应邀派员参加,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与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概况  (一)工程项目概况  宁波五星食品机械有限公司厂房一、二、三工程项目位于象山县白岩山产业区珠海路与宏图路交界处,工程总用地面积8976.7平方米,工程总造价为3300万元,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11月,计划竣工日期2013年11月,该工程建设单位为宁波五星食品机械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浙江建安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宁波科信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宁波市天一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二)施工单位概况  浙江建安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象山县丹东街道丹峰东路299-315号,工商注册号:330200000030660(9/15),法定代表人:黄兆飞,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成立日期:1996年8月8日,营业期限:2003年9月12日至2016年8月7日止,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土石方工程,水电安装,机械打桩;钢构件、金属构件、金属板材、网架、水泥预制品的制作、加工(限另地经营);建筑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的批发、零售。  (二)相关合同协议和施工情况  2012年10月12日,宁波五星食品机械有限公司与浙江建安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宁波五星食品机械有限公司厂房一、二、三工程总承包合同。工程地点:白岩山工业区,工程内容:宁波五星食品机械有限公司厂房一、二、三土建及安装工程面积约8946平方米,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象发改备[2011]190号,工程承包范围:土建工程、安装工程、桩工程、钢结构及附属工程,合同工期:2012年11月5日—2013年11月4日,实际工期:2013年3月20日—2014年12月15日。2015年4月10日建设单位出具象山县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013年11月27日,陈爱陆经毛根芳介绍,负责组织铝合金门窗工程施工作业,该工程属于总承包合同中的“土建工程”,在实施过程中未变更总承包合同,只有建设单位与陈爱陆签订关于公司新厂房门窗价格确认单,铝合金门窗安装工程款按工程进度由总承包单位账户中进出并结算。  (三)事故现场概况  事故现场位于白岩山产业区珠海路与宏图路交界宁波五星食品机械有限公司西门口处,事故现场留有二只被烧焦布鞋和一根木质扶梯,空中架设有高压线,经国网浙江象山县供电公司实地测量该线路电压等级为10KV、对地垂直安全距离为8.74米,符合配电网运行规程(QGDW519-2010)的5.5米的最小垂直安全距离。据现场目击人反映,死者是由于移动钢质活动脚手架时,脚手架顶部触碰到高压线,导致触电;事故发生后,工人已将活动脚手架拆卸,经勘查该脚手架共五层,每层1.73米,顶层有托高1米,总高约为9.65米。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处置情况  2015年4月9日10时30分,陈爱陆安排张刘意、廖明策、叶谢兵一起完成宁波五星食品机械有限公司厂房一、二、三项目西侧外墙补漏作业后,准备去厂房东首外墙补漏,由于厂区内道路不通,无法直接通过用于外墙补漏的活动脚手架,陈爱陆便安排张刘意、廖明策、叶谢兵一起移动脚手架从厂外绕道通过。移动脚手架时,廖明策和陈爱陆负责在后面拉,张刘意和叶谢兵负责在前面顶。当移动到厂门口下坡处时,脚手架顶部与高压线发生触碰触电,其他三人逃脱,叶谢兵被电吸在脚手架上,陈爱陆立即找来木质扶梯施救叶谢兵,叶谢兵被施救后,当场倒地口吐白沫、眼神呆滞。陈爱陆一边给叶谢兵做人工呼吸,一边让在场人员拨打120急救电话,约10分钟后, 120救护车赶到现场并将叶谢兵送到县人民医院进行抢救,抢救约20分钟后,医生宣布叶谢兵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陈爱陆作为施工队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外墙补漏作业期间,未仔细观察周边环境,未及时发现厂外西首大门口空中架设有高压线并存在触电危险的情况下,盲目指挥廖明策、张刘意和叶谢兵一起移动活动脚手架,最终导致触电事故发生。  (二)间接原因  1、浙江建安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对陈爱陆、廖明策、张刘意、叶谢兵等铝合金门窗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betway必威官方网站 ,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安排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上岗作业。  2、浙江建安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象山分公司负责人史培尧在事故发生期间,正处在授权期限内,根据授权,史培尧全权负责处理宁波五星食品机械有限公司厂房一、二、三工程的有关事宜,并在授权期间行使法定代表人黄兆飞董事长兼总经理的职责,但史培尧作为实际主要负责人,未严格督促、检查该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并及时消除叶谢兵等人未经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后就上岗作业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项目经理张富国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杨钢辉未切实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施工期间未督促、检查铝合金门窗安装工程施工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三)事故性质  浙江建安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9”触电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一)建议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  陈爱陆在本起事故中应负直接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调查组建议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相关行政处罚及问责建议  1、浙江建安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本起事故中应负主要责任,调查组建议象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浙江建安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行政处罚。  2、史培尧在本起事故中应负领导责任,调查组建议象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法对史培尧实施行政处罚。  3、项目经理张富国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杨钢辉在本起事故中应负管理责任,调查组建议浙江建安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公司内部规定对张富国和杨钢辉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象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浙江建安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吸取本次事故教训,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betway必威官方网站 ,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对象山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大排查、大整改,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二)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深刻吸取本次事故教训,切实落实警示通报、诫勉约谈等制度,按照职责加强监管,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加大本必威体育官方网站 内施工资质违规挂靠以及项目经理未实际到岗到位行为的打击和查处力度,坚决防范类似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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