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4日7时50分许,苍南县龙港镇山前村899号苍南神州混凝土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2号线上料仓底部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苍南县人民政府成立由县安监局牵头,县公安局、县监委、县总工会等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调查组对本起事故调查完毕,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单位情况
苍南神州混凝土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8年3月11日,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蔡存进(2018年6月15日变更为范细贝贝),住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龙港镇山前村899号,经营范围:混凝土加工、销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5N。
(二)事故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
死者:肖长友,男,45岁,湖南芷江人,系苍南神州混凝土有限公司员工,2018年4月份开始在苍南神州混凝土有限公司从事机修工作。
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95万元人民币。
二、事故经过和救援情况
2018年6月4日7时40分许,肖长友和杨必荣(苍南神州混凝土有限公司机修工)说自己要到混凝土搅拌站2号线上料仓底部把积水抽出来,之后就自己独自一人从地面下了台阶到离地面有5米左右深度的混凝土搅拌站2号线上料仓底部抽水,底部有一台潜水电泵用于抽水,控制潜水电泵的是一只直接安装于传输带金属铁架上的漏电保护开关,积水深度约为0.5米,大约过了十分钟,杨必荣没看到肖长友回到地面,就去找肖长友,在混凝土搅拌站2号线上料仓底部发现肖长友整个人趴在水坑里,杨必荣立即把肖长友从水里拉到台阶上,然后对肖长友做心肺复苏,抢救了两分钟之后,杨必荣去地面上叫了同事一起把肖长友抬到地面上,之后杨必荣拨打了120,120救护车到达现场后将肖长友带到医院进行抢救,到了6月4日10时左右,医院宣布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混凝土搅拌站2号线上料仓底部潜水电泵绝缘损坏漏电,肖长友进入水坑产生跨步电压形成回路触电死亡。
(二)间接原因
1.潜水电泵外壳无接地保护,漏电保护开关失效,导致潜水电泵金属外壳带电时缺少保护措施。
2.肖长友安全意识薄弱,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在工作中未使用安全工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着装不符合防护要求。
四、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苍南神州混凝土有限公司“6·4”触电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一)事故责任单位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苍南神州混凝土有限公司,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未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建议苍南县安监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二)事故责任人员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1.蔡存进,苍南神州混凝土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未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苍南县安监局依法给予其行政处罚。
2.肖长友,在用电作业中未使用安全工具和个人防护用品,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鉴于其已死亡,不予追究相关责任。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苍南神州混凝土有限公司必须加强对安全隐患的预见辨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未能及时整改的,停止该隐患处的一切作业;加强机械设备使用前的检查,日常的维护保养;规范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杜绝在无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作业;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员工的用电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苍南神州混凝土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蔡存进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的精神,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主要负责人的职责,坚决防止各类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