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信州区耳艺采耳文化体验馆“8·2”触电一般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信州区应急管理局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02月02日

2020年8月2日12时40分左右,位于上饶市信州区滨江西路88号S2幢1-5、2-5二楼信州区耳艺采耳文化体验馆,一名工人在卫生间内检修电器线路时,触电死亡。

接到事故报告后,区政府立即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信州分局、区总工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市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组成的信州区耳艺采耳文化体验馆“8•2”触电一般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并邀请区监察委员会派员参与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开展了事故调查工作,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1、信州区耳艺采耳文化体验馆(以下简称:体验馆)于2020年7月27日在上饶市信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361102MA39H6LF6B),公司地址:上饶市信州区滨江西路88号S2幢1-5、2-5二楼,法定代表人: 陈淑梅,公司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美容养生、采耳理疗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江西智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品公司)于2018年05月17日在上饶市信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1102MA37X0AH1L),公司地址:上饶市信州区滨江西路88号S2幢1-5、2-5,法定代表人: 周建平,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智能家居设计、施工;建材销售;玻璃幕墙设计、安装;水电安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2020年7月16日体验馆与智品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将智品公司二楼(面积约110M2)以3500元/月的价格租赁给体验馆用于经营,二楼原为智品公司的装修效果展厅,与一楼互通,同一大门出入。死者汪建兵与智品公司老板陈世玉同为安徽老乡,汪建兵经常会到智品公司玩,其在汪家园经营一家卖灯具、太阳能的店铺。

8月1日下午汪建兵到二楼询问体验馆员工陈丽是否借了一楼的梯子用,并与陈丽进行了闲聊,当了解到体验馆需要找水电师傅安装几个插座,汪建兵就主动告诉陈丽说他就是专业的水电工,二楼原先的水电都是他安装的,陈丽就问汪建兵怎么收费,汪建兵说300元接好店内所有的插座和开关,并相互添加了微信。

8月2日9点20分左右,汪建兵通过微信联系陈丽要来体验馆安装插座,因陈丽当天在家休息没在体验馆,于是陈丽就联系了从鹰潭回上饶的体验馆老板陈淑梅,陈淑梅当时和爱人祝康楠驾车刚到体验馆。随后陈淑梅带汪建兵上了二楼,告知汪建兵需要安装插座的具体位置。12点多,插座安装完毕,陈淑梅和汪建兵说卫生间的电热水器插座没电,让汪建兵帮忙检查一下,因线路暗敷于卫生间吊顶上方,于是汪建兵找来铝合金人字梯,拆除了卫生间的两块铝扣板,站在人字梯上上半身钻入吊顶上方检查线路,陈淑梅在下面帮忙扶梯子,约12点40分左右,吊顶上方突然“嘭”的一声响,正在扶梯子的陈淑梅感觉被电了一下,看见汪建兵身体从梯子上倒了下来,吊顶呈破损状态,陈淑梅马上叫喊在卫生间外躺椅上休息的祝康楠,祝康楠听到叫喊后跑进卫生间,看到汪建兵的肩膀压在陈淑梅的腿上,两腿岔开在人字梯两侧,右胳膊贴在地上,地面上有少量血迹,汪建兵呼吸急促,祝康楠就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大概10多分钟后救护车就赶到了现场,经医护人员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现场图片

三、事故伤亡人员情况

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伤害程度
汪建兵49安徽省池州市电工死亡

四、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汪建兵违规操作,冒险蛮干,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情况下从事电工作业,且在作业时未按规定采取停电、验电等措施,导致触电死亡。

(二)间接原因

体验馆未审查汪建兵特种作业电工资质,作业现场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线路中未安装漏电保护器,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五、事故类别和性质

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为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类型为触电坠落。

六、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意见

1、汪建兵安全意识淡薄,自我防范能力差,违规操作,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情况下上岗作业,且在作业时未按规定采取停电、验电等措施,对作业现场危险因素辨识不足,对本起事故负直接责任,因其在事故中死亡,其责任不予追究。

2、《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体验馆未审查汪建兵特种作业电工资质。对本起事故负有责任。建议应急管理部门依据《安全生产法》给予行政处罚。

七、整改意见

体验馆要深刻吸取本次事故教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在雇用特种作业人员时要按规定审查作业人员资质,督促从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