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概况
1.事故发生时间:2002年6月
2.事故发生单位:某建筑工程公司
3.起重设备类型:塔式起重机
4.作业特点:建筑工地吊运钢筋
5.事故类型:整机倾覆塌垮
6.事故危害程度:1人死亡
二、事故过程简介
2002年6月,某建筑工程公司,塔式起重机司机在某建筑工地操作QTZ315型塔式起重机吊运钢筋(捆绑钢筋1490kg)当由坐落在楼北边的塔吊将钢筋吊往楼南侧时,起吊完成后,起重臂转向南侧,小车往南侧走到幅度33.6m处,该处起重量已超载72%因力矩限制器电缆接线已脱落,使其超载运行,致使塔吊基座部分螺栓断裂,塔节扭曲,整机倾覆塌垮,坠落的起重臂将一工人砸死,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间接经济损失5万元
三、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超载运行
2.间接原因
地脚螺栓压板的安装不符合要求,气焊割出长孔,未增强补强板加上垫圈变形后使地脚螺栓受力不均匀。
3.主要原因
使用前未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力矩限制器电缆连接线脱落未及时发现,造成超载运行。
四、事故结论
事故单位忽视对设备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且未进行注册登记即投入使用司机的资格证已过期仍在操作。
力矩限制器验收检验时合格,但在以后的使用中,电缆连接线脱落,操作人员未能及时发现,起重机超载运行,致使塔吊基座部分螺栓断裂,塔节扭曲,整机倾覆坠落
五、事故预防措施
(1)新装塔吊要经过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2)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培训,持证上岗。
3)加强对设备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
(4)使用前应检查设备上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5)设备异地安装时,应到制造厂购置压板和地脚螺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