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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易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7·2”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金华金义区应急管理局 
评论: 更新日期:2023年12月01日

2023年7月2日11时57分,浙江易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内,一名员工在制塑车间被高空坠落货物不慎砸中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该事故为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万元。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区政府批准成立了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由区应急管理局为组长单位,金东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人社局、傅村镇政府为成员单位,并邀请区监察委、区检察院派员参加。按照科学严谨、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及查阅资料,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及加强事故防范的措施。

一、 基本情况

(一)企业情况

1.浙江易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田包装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70367******8E,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傅某敏,实际控制人傅某某,注册资本***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浙江省金华市金东经济开发区广进街68号1号楼201,营业期限为20**年3月至20**年3月,主要经营范围为吸塑类塑料制品、塑料薄膜及塑料粒子等生产销售,员工约45人,是一家生产加工型企业。

(二)人员情况

1.死者情况。张某某,男,60岁,湖南涪陵人,身份证号码:4330221963******12,暂住易田包装公司员工宿舍,系该公司车间拌料工,主要负责制塑车间的上料和拌料工作(含机械吊运设备操作),2015年5月10日入职,系公司8年余的老员工,正常缴有工伤保险。

2.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情况。傅某敏,男,1981年11月出生,浙江金华人,身份证号码:3307211981******17,系易田包装公司法定代表人。傅某某,男,1958年7月出生,浙江金华人,身份证号码:3307211958******1X,因其为人担保被列入征信黑名单,让儿子傅某敏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傅某敏在杭州另有工作,不参与公司运营管理,傅某某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系易田包装公司实际控制及主要负责人。

(三)现场情况

事发地为易田包装公司1号厂房西侧制塑车间,该车间放置有2台上料机,1台拌料机,东北角堆放三大袋聚氯乙烯树脂粉,每袋重约1吨,直径1.5米,高1.8米。上料机漏斗直径约1.2米,上方安装有轮滑式电动起重机,装有树脂粉的白色编织袋(业内统称:吨包袋)上方袋口四周配有4个承重带,用于悬挂在电动起重机挂钩上。车间中心现场起重机挂钩上挂有2个承重带和断裂的细绳(直径约0.8厘米),吨包袋有撕裂情况,大量树脂粉散落于上料机漏斗口内和地上,地上有两只鞋子。上料机边上有一台叉车,靠墙边桌上放有用于穿系并吊运吨包袋的环型宽带绳(长约80厘米,宽约6厘米,厚约0.3厘米)2根和用于捆绑空吨包袋等杂物的细绳(直径约0.8厘米)若干。

经现场检查,易田包装公司存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资料缺失;未有效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车间内未张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标识等问题。

二、事故经过、应急处置及善后情况

(一)事故经过情况

2023年7月2日11时57分许,易田包装公司拌料工张某某在制塑车间进行上料作业时,随手使用细绳穿系吨包袋的2个承重带,将细绳和另两个承重带挂于电动起重机挂钩,然后操作电动起重机将吨包袋吊运至上料机漏斗正上方准备卸料。现场视频回放显示,吨包袋在上吊过程有明显晃动并发生倾斜,但张某某未引起重视,继续在吨包袋正下方作业,时间约一分钟。当其在解开吨包袋下方卸料口时,吨包袋突然撕裂坠落并砸中张某某,导致其上半身完全掩埋于上料机漏斗内。12时12分许,班组长朱业胜到制塑车间找张某某有事时,才发现张某某被吨包袋掩埋在上料机漏斗口内。其立即呼叫工友江宾一起对张某某进行施救,并通知了负责人傅某某。但因两人抬不动吨包袋,便用叉车将吨包袋抬起,把张某某救出。期间,已经赶到现场参加施救的傅某某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12时20分许,“120”救护车赶到现场将张某某送金华市中心医院抢救。13时31分许,张某某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应急处置及善后情况

接应急联动警情后,金东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傅村镇政府等单位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置。期间,区应急管理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有关单位赶往事故现场,并对事故上报、调查、善后等工作进行了布置,要求各单位按职责分工有序开展工作。事故发生后,易田包装公司积极与死者家属协商赔偿事宜。2023年7月10日,当事人双方达成赔偿协议,相关费用已赔付到位。

三、原因分析

经现场勘察、笔录调查、查阅资料,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

(一)直接原因

张某某作为老员工对上料作业盲目自信,疏忽大意,错误使用细绳穿系吨包袋进行吊运。同时,严重违反操作规程,擅自在吊运吨包袋正下方作业,因吊运穿系绳索断裂,导致吨包袋发生撕裂坠落将其砸压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间接原因

1.易田包装公司未按规定如实记录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2.傅村镇政府对企业日常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存在漏洞,未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双预防”机制,且未及时发现、督促企业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形成闭环管理。

四、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该事故为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责任认定及处理意见

(一)事故责任单位及人员

1.张某某在作业时违反公司规定,未使用公司准备的吊运吨包袋的宽带绳,而使用捆绑杂物的细绳,违反了易田包装公司“禁止用细绳挂钩重物”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要求;同时,擅自在吨包袋正下方作业,吨包袋坠落时砸中其头部及上半身,导致其被掩埋于上料机漏斗口内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张某某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已死亡,不再追究其责任。

2.易田包装公司未按规定如实记录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由金东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3.易田包装公司主要负责人傅某某未按规定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由金东公安分局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相关监管责任

4.金东区傅村镇政府对企业日常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存在漏洞,未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企业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并形成闭环管理。金东区傅村镇政府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相关监管责任,责成其向区政府作出检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六、事故主要教训

(一)企业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同时要注重对设备、货物等动态安全管理,督促员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人员、货物、环境、管理始终处于安全状态,从源头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从业员工要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熟练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betway必威官方网站 ,提升现场危险性辨识能力,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相关监管政府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大对辖区内企业安全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双预防”机制,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七、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责成易田包装公司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强化从业人员培训教育,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二)责成易田包装公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修订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通过现场教育、日常巡查、应急演练等手段加强风险管控尤其是员工安全分析辨识能力,切实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三)要求必威体育官方网站 部门及傅村镇政府对此次事故引起高度重视,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监管,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强化日常安全隐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形成“统一管理、层层负责、各司其责”的安全隐患检查工作责任体系,扎实做好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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