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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汶矿务局张庄矿东都井“1.26”煤尘爆炸事故救护战例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05月13日

1996年1月26日15时40分,新汶矿务局张庄煤矿多种经营公司采煤公司东都井71510东掘进工作面发生煤尘爆炸,死亡5人。

一、矿井概况

张庄煤矿多种经营公司采煤公司成立于1993年12月,主要开采矿井的残留煤柱。该公司在张庄煤矿-210水平七采区生产,年产量13万t。该采区截止1995年底,剩余储量约14万t左右,已进入开采后期。该矿为低瓦斯矿井,开采以来十五层煤未发现瓦斯异常现象;但十五层煤煤尘爆炸指数为44.64%,有爆炸危险。71510东平巷为-210水平最后一个亚阶段,到1996年1月26日早班,该巷已掘进365m,再掘20m左右到东边界。该巷道沿煤层起底掘进,净断面5.04m<sup>2</sup>,毛断面6.12m<sup>2</sup>。巷道采用两排锚杆支护,局部地点采用金属棚支护。用11kW局部通风机压入式通风,风筒直径500mm。放炮掘进,分打分装,采用17型扒装机装载,电瓶车运输。巷道掘进的煤用底卸式矿车运到平巷口,把煤卸到溜子内,用溜子运到煤仓里;巷道掘进的矸石装车后用电瓶车经过石门运到七采配电所附近的车场处。在十五层回风上山下部安设1部溜子,溜子的尾部放在1510东平巷口的道轨底下,而道轨架在溜尾上,所以不影响矸石车的通过。巷道内按规程要求,设置防尘管子和两道水幕、1道隔爆水袋。

二、事故经过

1996年1月26日中班,采煤公司掘进工区71510东平巷掘进迎头出勤8人。按工区安排继续向前掘进,由副队长葛圣奎代理队长指挥施工。15时,掘进工区的跟班副区长成立军到迎头时,副队长葛圣奎正带领何颜绪、魏开沂、张洪、王道金4人在迎头打眼;刘如刚从井上往迎头运锚杆;安振田、扬广秋领来炸药后,杨广秋做炮泥,安振田(放炮员)做炮头。15时30分打完炮眼后,葛圣奎安排何颜绪、杨广秋、刘如刚3人到石门处等候卸车。葛圣奎提出压风不足(打锚杆眼用),成立军沿管路检查回来,葛圣奎与安振田开始定炮,其余3人往外撤工具后在距迎头80m处休息。15时40分,成立军行至石门外时,听到炮响,约10s左右,又听到剧烈爆炸声。成立军与在此等候的3人被气流冲倒,他们意识到发生了事故,成立军立即跑到七采配电所向采煤公司值班室汇报。

三、事故抢救经过

新汶矿务局救护大队直属中队于26日16时18分接到局调度室张庄矿东都井发生爆炸的事故电话后,立即出动两个小队,同救护大队领导一起于16时30分赶到事故矿井。到调度室问明情况后,由宋广生副大队长带两个小队下井侦察。17时到达事故现场,1个小队进入灾区,1个小队待机。这时,局领导也赶到调度室,成立抢救指挥部。并组成井下现场抢救指挥小组(由5人组成),于17时30分到达基地(井下基地设在石门两道风门之间),分工负责开展抢救工作。同时指挥部决定调翟镇中队1个小队沿回风巷侦察是否有遇险人员。

侦察小队于17时50分钟完成侦察任务,由灾区返回基地。侦察的情况是:71510东平巷内的风筒全部打坏;已找到遇难者5人,2人一处,3人一处,都已死亡;灾区内无有明火,烟雾大,能见度低;有几处冒顶,棚被冲歪,防尘、压风管路冲断、电瓶车被冲倒。灾区内有害气体情况是:扒装机处(距迎头10m)CH<sub>4</sub>为4%,CO<sub>2</sub>为11%,CO为0.4%,O<sub>2</sub>为4%,温度为36℃;2人处(距迎头55m左右处)CH<sub>4</sub>为3.5%,CO<sub>2</sub>为10%,CO为0.4%,O<sub>2</sub>为5%,温度为35℃;三人处(距迎头80m左右),CH<sub>4</sub>为3.0%,CO<sub>2</sub>为7.0%,CO为0.3%,O<sub>2</sub>为9%,温度为35℃。根据侦察的情况,现场指挥小组决定并汇报指挥部同意:先逐段恢复通风排放有害气体到遇难者处,再搬遇难人员,然后恢复通风到迎头。

恢复通风的要求和措施是:①排放的沼气浓度在混合风流处不能超过1%,CO的浓度不能超过0.01%。②担任恢复通风的小队要携带灭火器,每接1节风筒前超前探查30m,以防止有明火复燃。

恢复通风工作的分工是:先由直属中队一小队接风筒12节,通风35分钟左右;19时派直属二小队向前接10节风筒,后撤回基地待机;19时55分,派翟镇中队1个小队9人带9节风筒继续向前恢复通风,到3人遇难者处(此小队沿风巷侦察于18时30分到达基地,回风巷内无遇险遇难人员)。

根据恢复通风情况,现场指挥小组研究决定:在21时,由直属中队两个小队、翟镇中队1个小队携带5副担架进入灾区,抢运遇难者。直属中队负责运3人,翟镇中队负责运2人。21时55分前,先后将5名遇难者运出灾区,遇难人员由矿方人员运送升井。至此,抢救工作基本结束,经指挥部批准,3个小队全部升井。

由于巷道迎头还有一段巷道没有通风,加之风筒破损处接头漏风严重,为此,指挥部另派直属中队三小队、南冶中队一小队,在战训科长的带领下于27日零点15分到达井下基地。两个小队轮换作业、待机,按排放瓦斯的措施要求,先把原安设的风筒进行整理,又接风筒10节,于3时10分完成恢复通风排放瓦斯任务,整个巷道恢复了通风,事故处理全部结束。

四、事故原因

经调查与现场查看分析认为:该事故是因放炮造成煤尘飞扬,炸药残爆产生明火引燃煤尘造成的爆尘爆炸。

1、瓦斯积聚条件不成立

①该巷自掘进以来,未发现瓦斯超限和瓦斯涌出等异常现象,在正常通风的情况下,CH<sub>4</sub>浓度为0.08%。②事故处理后,经测定炮眼内的沼气浓度是0.1%。③现场风筒破坏严重,说明事故前是正常通风,没有停风。因此排除了瓦斯积聚造成瓦斯爆炸的可能性。

2、煤尘爆炸事故的分析

(1)该巷道综合防尘措施不落实,有煤尘存在。

①干打眼是产生煤尘的一个主要原因,现场没有供水钎子,没有放炮的炮眼内干燥,有煤粉,说明是干打眼。②定炮不使用水炮泥,致使放炮时煤尘飞扬。现场没放炮的炮眼外空1.2m长(炮眼深1.7m、装药2~3块),说明没有使用水炮泥,造成放炮时产生大量的煤尘。③放炮前洒水防尘不好。现场棚子上帮有燃烧的煤粉灰,说明有积尘。

(2)现场棚子上帮有燃烧的煤粉灰,迎头有焦渣,说明是煤尘爆炸。

3、引爆火源的产生

①反向定炮没有使用水泡泥,封泥长度不够,只有10cm,给放炮产生火源创造了条件。②此次放炮为5炮,有1个炮眼的雷管没有安全爆炸,只炸裂,使炸药爆炸不完全,形成炸药残爆,引燃产生火源。③右帮残炸眼的顶板上,有喷火的痕迹达1.5m。也说明是炸药残爆引起爆燃产生的火源。

从以上分析认定:该事故是因放炮造成爆尘飞扬、炸药残爆造成爆尘爆炸事故。

[点评]: 这是一起因放炮引起煤尘飞扬,炸药残爆产生明火造成的爆尘爆炸事故。这起事故由新汶矿务局救护大队进行处理。事故处理是成功的。主要经验是:①事故发生后,各级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及时赶到现场,迅速成立了抢救指挥部和井下基地抢救指挥小组,为事故抢救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组织保证。②新汶局救护队出动迅速,灾区侦察工作仔细认真,查明了遇难者位置、各种气体浓度及井下没有明火等情况,为指挥部制定抢救方案和救灾措施提供了第一手资料。③在救灾过程中,采取了先排放瓦斯,恢复通风到遇难者处,再搬运遇难者的办法,保证了救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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