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江西乐平矿务局桥头丘煤矿“7.12”瓦斯爆炸事故救护战例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05月13日

1997年7月12日20时45分,乐平矿务局桥头丘煤矿南翼11采区发生一起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40人,伤6人,直接经济损失达142万元。乐平矿务局救护大队全体指战员接到命令后,在指挥部正确指挥下,发场不怕疲劳、连续作战、顽强拼搏的精神,共出动18个队次,历时110个小时,于16日10时,整个事故抢救结束,参加队员无一伤亡,受到上级领导表彰。

一、矿井概况

桥头丘煤矿位于乐平市以南18km,开采二迭纪乐平煤系,井田走向4.0km,宽度约1.0km,井田面积为4.0km<sup>2</sup>。该矿于1970年10月简易投产,原设计能力30万t/a。1981年经核定为15万t/a。1996年实际生产原煤8.7万t。

矿井采用斜井开拓,井口地面标高+46m,二水平为 -370m。因受桥头丘向斜影响,分南北两翼,北翼已开采结束,11采区为南翼井田中央首采区。采区走向长690m,倾斜长150m,开采C<sup>2</sup><sub>13</sub>煤层,倾角57度。平均煤厚1.6m,可采贮量15.1万t。

矿井瓦斯相对涌出量为6~8m<sup>3</sup>/t,为低瓦斯矿井。煤尘爆炸指数为44,有煤尘爆炸危险。煤层自然发火期为6~10个月。

该矿井地质构造极为复杂,勘探程度低。地质资料匮乏,边找煤、边生产。江西省煤炭厅以中煤赣生字[1993]12号文批准为集团承包放开经营矿井。

该采区因断层构造,分东西两个块段,西边准备,东边生产。采煤方法为斜切爆破开采,巷道布置如图所示。

该采区通风系统因采掘失调,-230总回风石门仍在施工中。故本采面采用-370~ -230的一对上山作为总进风和总回风。整个工作面总进风量为264m<sup>3</sup>/min,东部块段(即11132)有两台11kW和5.5kW风机分别送采区和掘进头(即11132面7号和8号斜毛硐)。西部块段(即11131)也有两台11kW和2kW风机送11131面Ⅱ号主溜煤斜坡和10号、11号斜坡,在距第一部溜子头18m处安装1台瓦斯断电仪探头。两个采面均有专职瓦检员值班。

二、事故经过

7月12日早班(即零点班),该矿通风科长和采一区区长反映11132面7号毛硐瓦斯超限,并要救护队排放瓦斯。7月12日中班(即8点班),值班矿长即布置排瓦斯,于10时,排完瓦斯。7月12日晚班(即4点班),矿值班领导布置11132工作面1个头和11131面3个头作业,包括辅助工种共计46人作业。矿值班领导于7月12日18时检查了11132工作面7号和8号斜毛硐,瓦斯均低于0.2%。在向调度室汇报后,18时20分即离开工作面升井。约20时45分,矿调度室接到井下-370风门看守工汇报:“听到一声响,把风门都吹开了”。矿调度室值班员立即向正在开会的值班领导汇报了情况,并通知矿救护队下井。20时50分,参加会议的全体矿领导赶到井口,各科室、部门领导亦同时到井口待命。21时55分,局调度接到电话后,局主要领导和总工程师于23时先后赶到井口并指挥抢救。

三、事故抢救经过

桥头丘煤矿救护队于21时左右接到命令后,立即下井侦察,并于人行斜坡上山口抢救遇险人员两名。后因呼吸器失修,不能进入灾区继续侦察。

局救护大队于21时35分接到局调度室出动命令。23时40分,大队长、副大队长参加指挥部和总指挥一起研究抢救方案,并由副大队长负责在 -370设置救护基地,担任现场指挥。

一小队于0时20分沿轨道上山进风侧进入11132灾区侦察,在轨道上山口发现遇险人员两名。进入-230运输巷,检查气体情况:CH<sub>4</sub>为0.7%,CO无。在绞车房发现遇难者两名。后沿运输巷(溜子道)向西侦察,至第三部溜子处,发现遇难者4人。此处巷道已垮冒严重,无法通过。便退回沿溜煤斜坡向上进行侦察,在人行斜坡附近,发现遇难者6人。又继续沿主斜坡向上,在风门处发现遇难者1人。风门已被破坏。进入8号掘进头,又发现伤员2人。当即派人把伤员送至地面抢救。在侦察7号斜坡时,发现工作面已装好药联好线,但未放炮。8号斜坡也同样如此。检查气体情况:主斜坡CH<sub>4</sub>为13%,CO为0.002%;8号斜毛硐CH<sub>4</sub>为7%,CO为0.05%;沿11132面回风斜坡侦察,未发现其它情况。随后,返回沿溜煤斜坡向上侦察,接近主斜坡口时,垮落严重,无法通过。即返回-230溜子道待命。

二小队沿回风下山进入,负责侦察11131采面灾区。由于该线路较长、积煤太多、巷道低矮、条件恶劣,队员们只得把呼吸器解开,匍匐前进才穿过巷道进入-230运输巷。在第一部溜子头检查有害气体情况:CH<sub>4</sub>为6%,CO为0.008%。在溜子头附近发现3名遇难者,在第二部溜子头处发现遇难者1人。继续向东不远,巷道已垮落,无法通过。返回时,在距第一部溜子头20~30m处,发现巷道棚子向东西两边倾斜,估计为爆炸中心。1台向11131面送风的11kW风机被炸掉转了头,几台开关被炸翻,个别把手也被炸断。因约定时间已到便撤回。在返回路上,遇到由中队长带领的接应小队,交待了一些情况后,便返回 -370基地待命。

接应小队进入运输巷后,便沿第一部溜子头附近的溜煤斜坡向上侦察,发现向11131面送风的风筒均被炸烂。检查联络巷口的气体,CH<sub>4</sub>为6%,CO为0.5%,CO<sub>2</sub>为8%,后沿Ⅰ号联络斜坡侦察,联络斜巷风门已被炸烂,2台开关被炸翻,1台2kW风机也移位。在Ⅰ号联络斜坡与Ⅱ号回风斜坡交汇处,发现1名遇难人员。因约定时间已到,便将已发现的5名遇难者运到 -230运输巷第一部溜子头集中,返回基地待命。

13日凌晨,鸣山中队进入11131灾区继续侦察。在Ⅰ号溜煤斜坡60m处检查气体情况:CH<sub>4</sub>为5%,CO为0.5%,CO<sub>2</sub>为8%。因垮煤太多无法通过,便从Ⅰ号联络斜巷进入Ⅰ号回风斜坡向上侦察。在50m处巷道垮落,难以通过。此处检查气体情况:CH<sub>4</sub>为7%、CO为0.3%,CO<sub>2</sub>为8%。后按指挥部意见,退回-230运输巷,并将5名遇难者运到 -370运输巷。13日下午,桥矿救护队也把11132采面的13名遇难者运到-370运输巷。供矿方有关部门辩认。

至此,第一阶段侦察工作结束。

根据第一阶段侦察情况判断,指挥部认为11131工作面几个测点处CO含量都偏高,CH<sub>4</sub>浓度均在爆炸界限以内。为避免事故扩大,决定:

(1)从大队再抽调1个小队参加抢救。

(2)鉴于 -230运输巷已经疏通,负压风可通过 -230运输巷进入回风下山。决定恢复11132风机,并向11131采面送风,排除11131灾区有害气体。

(3)尽一切努力进入Ⅱ号溜煤斜坡、10号和11号3个工作面进行侦察抢救人员。

(4)基地从-370移至 -230第一部溜子头。

(5)接通井下基地和指挥部的通讯联系接通。

根据指挥部命令,从大队赶来的3小队于13日12时立即下井,负责恢复11132风机并接好风筒排除11131巷道有害气体。风筒接至第一部溜子头上山口时,当晚因协助搬运遇难者尸体而中断。

14日零点班,鸣山中队继续接风筒,并协助矿方维修垮区巷道。

14日10时左右,在11131Ⅱ号溜煤斜坡掘二区工作面发现遇难者7人。当时测得迎头CH<sub>4</sub>大于4%,进口10m处CO为0.008%,并于当班把7名遇难者运抵 -230运输巷。

14日晚班,指挥部命令继续排放Ⅰ号溜煤斜坡和Ⅰ号回风斜坡有害气体,并要求尽快进入10号和11号工作面侦察。当时测得Ⅰ号溜煤斜坡60m处CH<sub>4</sub>为11%,CO为1.3%,前面垮落严重无法通过;Ⅰ号回风斜坡75m处CH<sub>4</sub>为8%,CO为0.8%。并在Ⅰ号回风斜坡与Ⅱ号回风斜坡的联络巷中,发现1名遇难者。随后分两路接风筒排除巷道的有害气体。

15日早班,桥矿救护队搬运7名遇难尸体升井;鸣山队继续沿Ⅰ号回风斜坡侦察,并接风筒排除有害气体。测得巷中的CH<sub>4</sub>为13%,CO为0.8%。在清理遇难者后,发现回风斜坡前方垮冒严重,无法通过。根据指挥部命令边清理边侦察。在15日5时左右,终于疏通了冒落区,进入侦察发现遇难者4人,并沿回风斜坡向前侦察了50m后返回。

15日中班,四小队和加强小队接班。先由加强小队沿Ⅱ号联络斜坡侦察。他们克服巷道低矮、积煤过多、路途长达160m的困难,在10号、9号斜坡口各发现遇难者1人。在10号斜坡30m处发现1名遇难者,在9~10号斜坡联络巷发现遇难者6人。在11号斜坡发现一台电煤钻。当时测得几条巷道CH<sub>4</sub>为6~8%、CO为0.8~1%。初步判断,上述14名遇难者为CO中毒死亡。侦察结束后,将其中的4名遇难者运送到 -230运输巷。

15日晚班,由两名中队指挥员率三小队和加强小队,把剩余的9名遇难者运到 -230运输巷,并于16日凌晨2时,会同桥矿救护队将其余的14名遇难者运送升井。

至此,侦察和抢救工作基本结束。但在清点人数时,共运出遇难人员39名,救出遇险人员6人,尚有1人下落不明。

按照指挥部的命令,16日中班直属中队一小队在侦察时,经过分析现场情况,发现11132Ⅱ号回风斜坡未曾进入。由于此巷道是一条废弃很久的巷道,有几处垮落处需清理、维修。

到第二天10时左右,在该巷道约30m处,发现最后1名瓦检员尸体。测得此处的CH<sub>4</sub>大于6%。故认为是瓦斯窒息死亡。

至此,这次事故的抢救全部结束,共救出遇难人员40人,遇险人员6人。此后,留部分队员协助矿方恢复生产,其余人员返回队部。

四、事故原因

1、事故的主要原因

思想麻痹,重生产轻安全,通风系统不完善,抗灾能力低;采区内没有施工回风巷,风量不足;采区内东西两翼大串联,造成了事故的扩大。

2、直接原因

(1)11132采面和-230运输顺槽第一部溜子127V信号电缆破损,导致芯线短路,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

(2)事故前11132回采面已回采了6条斜坡,形成了面积1250m<sup>2</sup>、容积约3000m<sup>3</sup>左右的采空区,采空区积聚了大量高浓度瓦斯。由于采空区局部顶板突然垮塌,把高浓度的瓦斯挤压出来,进入-230运输巷,遇到溜子信号电缆产生的火花,从而引起爆炸。

3、间接原因

(1)11132采面 -230运输巷安装的瓦斯断电仪失灵,在瓦斯浓度达到断电值时,不能切断电源。

(2)安全管理不善,职工安全培训不够、素质差。瓦斯报警断电仪成了聋子的耳朵。

[点评] :这起瓦斯爆炸事故的处理是基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