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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江市岩口镇岩口煤矿“10.12”顶板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7月12日

 一、事故概况

  ㈠企业名称:冷水江市岩口镇岩口煤矿。

  ㈡企业性质:集体所有制企业。

  ㈢事故时间:2009年10月12日19时20分。

  ㈣事故地点: 1331工作面下块段回风巷。

  ㈤事故类别:顶板事故。

  ㈥事故伤亡情况:死亡1人。

  ㈦直接经济损失:38.55万元。

  二、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㈠煤矿概况

  岩口煤矿位于湖南省冷水江市岩口镇岩口村境内。矿井始建于1973年,1974年投产。

  岩口煤矿为湖南省人民政府规划保留的整合技改扩能矿井,由原岩口煤矿和邻近的陈家冲煤矿(招拍挂矿井)进行资源整合,整合后煤矿命名为岩口煤矿,生产能力拟由3万吨/年提高到6万吨/年,其技改设计已经娄底市煤炭局以娄市煤生监[2008]257号文予以批复,安全设施设计由娄底煤监分局娄煤安监[2008]439号文予以批复,矿井现正在进行整合技改施工。

  岩口煤矿为岩口镇办企业,1999年开始由苏继语等人承包经营,共有股本金1800万元:苏业余680万元、苏桂长220万元、胡卫东180万元、苏继语170万元、苏晚长130万元、苏正春和谭银华各120万元、苏光明100万元、苏先跃80万元。

  岩口煤矿由苏继语任法人代表兼矿长,负责矿井全面工作;钟利民任矿长助理,负责原岩口煤矿的井下安全生产全面管理工作;苏永兴任副矿长,负责原陈家冲煤矿的井下安全生产全面管理工作;苏正林任安全副矿长,负责矿井的安全管理、安全培训工作;苏先跃任生产副矿长,负责生产布局、劳动力组织管理工作;苏明星任维修副矿长,负责巷道维修管理工作;彭健民任技术负责人,负责技术管理工作;下设6名安全员兼瓦斯检查员,其中原岩口煤矿和陈家冲煤矿各3名,由安全、生产、维修副矿长兼任值班长,各负责一个班的值班。事故当班的安全员兼瓦斯检查员为苏从喜,值班矿长为苏先跃。

  岩口煤矿采矿许可证尚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矿长苏继语的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已过有效期,工商营业执照没有年检。

  ㈡矿井基本情况

  1、矿井开采技术条件

  矿井开采测水组煤层,2、3、4煤层为局部可采煤层,5煤层为主采煤层。3煤层厚度0.3~2.06m,平均厚度1.04m,属低灰、特低硫、特低磷、中高热值无烟煤;5煤层属低灰、低硫、特低磷、特高热值无烟煤。

  3煤层直接顶板以砂质泥岩为主,偶夹砂岩,厚度约6~7m,为属Ⅰ级顶板;直接底为黑色砂质泥岩,厚层状,一般厚7~8m,无底鼓现象。5煤伪顶以砂质泥岩为主,直接顶为砂岩,一般厚5~6m,不易垮塌,属Ⅱ级顶板。底板为泥岩、砂质泥岩夹“B”层菱铁矿,时有底鼓现象。

  矿井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为17.58m3/t,煤尘无爆炸危险性,煤层不易自燃。

  矿井+15m水平正常涌水量为15m3/h,最大涌水量为50m3/h。水文地质条件属简单类型。

  2、矿井生产系统

  矿井开拓方式为斜井-平硐开拓,主斜井标高+242m,坡度280,落底标高为+76m,全长354m,担负进风、运输、行人、敷设管线等用。风井为平硐,标高为+244m,全长约500m。担负着矿井回风。矿井+130m以上资源已采完,现分一个水平(+15m)布置,事故前原岩口煤矿区域正在进行技改施工,原陈家冲煤矿区域只进行巷道维修维护。

  3、矿井作业制度

  矿井采用三八作业制,早班:8时-16时,中班:16时-24时,晚班:次日0时-8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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