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阳泉市郊区野沟煤矿瓦斯窒息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03月22日

  发生时间:2001年12月12日17时30分
  事故地点:12#煤层北翼第一顺槽
  事故性质:责任事故
  事故类别:瓦斯窒息
  伤亡情况:死亡3人
  直接经济损失:16万元
   
  一、概况

  野沟煤矿位于阳泉市郊区义井镇王家村东,市区北岭坡居民区西,井口广场距市区1公里,与北岭坡居民区公路相连接,改建的307国道即市南外环路由井口上部通过,煤炭全部由汽车外运。

  该矿始建于1976年,隶属于阳泉市郊区煤炭工业公司,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三证齐全。井田面积1.319平方公里,批准开采12#、15#煤层。野沟煤矿现有两对坑口,分别为一号井和二号井。一号井主采15#煤,二号井为旧区复区,经过多次复采,已无法开采,于1994年停采。1999年,经矿方研究决定在二号井175米处开拓掘进,对12#煤层进行开采,设计能力为3万吨/年,利用原二号井回风巷,形成独立的通风系统,同年10月矿方向郊区煤管局提出申请,12月29日得到郊区煤管局批复(阳郊煤总工办字第31号文)。随即基建开始。事故发生时,二号井已布置好第一个壁式工作面,正进行试采。该坑口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抽出式,矿井总进风量为1250立方米/分,总回风量为1320立方米/分,屑高瓦斯矿井。

  二、事故经过

  2001年12月12日下午班,当班出勤共计15人,其中,瓦斯员兼安全员1人,放炮员1人,回采面陕西班组6人,运搬工4人,场面工3人。15时40分,坑口主任苏作金主持召开班前会。16时除留下卢春祥、朱小虎在坑上装炮泥外,其他下井人员陆续入井。人员到工作面后,安全员兼瓦斯员郭安贵先对工作面的瓦斯和顶板情况进行了检查、确认无问题后,人员开始分头工作。张彦平、曹建明、张小雷、崔四存等四人在工作面打眼、装药。17时,在充填炮泥时,张彦平发现拿炮泥的卢春祥,朱小虎还没有回来,于是张彦平就离开工作面找人。其余三人在巷道中找了点炮泥充填炮眼,开始放炮出煤。出了三钩煤后,安全员兼瓦斯员郭安贵仍不见三人回来,就问在场的人,得知可能出坑后就出坑找人。郭安贵得知三人未出来就又下了坑,让在工作面的曹建明去坑上各宿舍找人,约19时30分,曹建明回来,告知人不在宿舍,郭安贵立即让停下工作,开始分头找人。郭安贵、崔四存、曹建明三人从机尾到回风找,三人从回风走出后,走到距回风顺槽一废槽口,发现该巷内有新脚印,郭安贵就跳进栅栏,走了三、四米就发现该盲巷内有灯光,曹建明一听说有人,急忙憋住气进入盲巷,走到张彦平跟前,准备拖人时就昏倒在地,于是便往出爬,在距盲巷I—110米左右时,郭安贵、崔四存憋住气将曹建明拖出。郭安贵说:“不行,谁也不能进去,赶快抱风筒,排瓦斯”,郭安贵、崔四存等人安起风机.接上风筒,排了盲巷的瓦斯,将卢春祥、张彦平、朱小虎三人分别抬进新鲜风流中,进行了人工呼吸。经抢救无效,三人均已死亡。22时20分,遇难人员被抢救出坑。根据调查结果推断,事故发生在17时30分。

  三、事故原因

  1.该矿职工,缺乏安全基本常识,安全意识淡薄,擅自拆开栅栏,进入盲巷,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该矿未按<规程)规定,对盲巷进行密闭,措施不力,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3.该矿用工制度混乱,对工人培训教育不够,职工自保互保能力差,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4.该矿及郊区煤炭工业公司领导,未认真贯彻煤矿安全生产有关法规和精神,日常检查工作不到位,是造成该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四、防范措施

  1.严格外用工人的管理,工人下井前必须经过上岗培训,新工人必须有师傅带领上下井和入井工作。
  2.严格通风瓦斯的管理,临时停工的地点不能停风,停风巷边必须加强瓦斯检查,发现瓦斯积聚立即封闭。
  3.全矿立即开展安全民主生活会,从思想上、作风上,管理上找差距,找漏洞,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