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辽阳市弓长岭区瀚声矿业有限公司“9·22”一般冒顶片帮事故调查报告

  
评论: 更新日期:2023年09月25日

2020年9月22日21时30分左右,辽阳市弓长岭区瀚声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声矿业公司”)第二车间-90米水平2-3矿房运输巷道作业时发生一起冒顶片帮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75万元。

事故发生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的规定,受区政府委托,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区纪委监委、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安平乡政府组织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并聘请有关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工作,依法对该起事故进行全面调查。

在事故调查中,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的性质,提出了对事故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瀚声矿业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26日,位于辽阳市弓长岭区安平乡何家村。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翁连胜,经营范围为铁矿石开采、选铁精粉、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等。具有辽宁省国土资源厅核发的采矿许可证(许可证号:C2100002010022120057039),开采矿种为铁矿,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有限期限至2023年3月29日。具有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证号:辽FM安许证字[2017]YK061009J),有效期至2020年11月11日。具有辽阳市公安局颁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编号为2110001300009,有效期至2020年11月11日。瀚声矿业公司建立了相关的安全管理机构,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三项岗位人员证书在有效期内,人员数量满足要求。

(二)现场情况

1、事故发生地点位于瀚声矿业公司第二车间-90米水平2-3矿房运输巷道处,位置1980西安坐标系:X=4554797.7,Y=41541496.5,Z=-90m,在瀚声矿业公司矿区开采范围内。

2、采矿作业符合设计要求。

3、瀚声矿业公司作业人员按相关制度要求对作业区进行了敲帮问顶,但这种常规敲帮问顶不能发现200多立方米(约1300多吨)矿床与围岩接触带节理、裂隙及围岩接触带不稳定性。

4、发生此次事故的矿体位于围岩接触带,为地质构造软弱带,这一地质构造软弱带的空间特性无法准确判断。

5、现场调查发现该矿床与围岩接触带的节理、裂隙很发育,其性质、特点与规律不可预见。

6、随着采矿作业的展开,矿床与围岩接触带的力学性质会发生变化,其变化特点及对矿床与围岩接触带结构的破坏程度不可预见。

7、现场调查发现该矿床与围岩接触带的裂隙中富存地下水(围岩接触带岩壁有地下水渗出),对矿体与围岩接触带的破坏影响难以认知。

8、今年大气降水丰沛,对地下水补给多于常年,属于丰水年。地下水在补给、迳流、排泄过程中的滞后现象,必然影响矿床与围岩接触带的力学性质,使其强度降低,其影响程度不可预见。

9、瀚声矿业公司按设计要求建立了完善的排水系统,包括水仓、泵房、排水泵、排水管道和供电系统,且有效运行。

二、事故经过和救援情况

9月22日21时30分左右,瀚声矿业公司2车间13度斜井-90米从事清理碎石作业的生产班长戴超排险作业结束后,看到铲运机操作人员高维峰操作铲运机在距离其4米左右的位置清理运输巷道内的矿石。戴超正准备上前向高维峰布置生产任务,突然看到顶板崩塌的铁矿体(体积约200多立方米,重约1300多吨)砸在高维峰操作的铲运机上面,巷道内瞬间布满灰尘。戴超本能退后几步,大声喊高维峰的名字,没有回应。戴超马上跑到休息室用电话向井上安全员朱德良报告情况。21时50分,安全员朱德良和第二车间主任寇金刚来到事故现场。22时10分,矿长刘希富、副矿长王学礼、检修班长曾祥克、检修工人韩宝全到达事故现场,研究救援方案。当时高维峰上半身在铲运机操作室外,头部和双手朝地,腰部以下在铲运机操作室内,铲运机严重变形,地上有一滩血迹,高维峰已经停止呼吸。22时30分,救援人员用千斤顶将崩塌的矿石支起条缝,把高维峰从铲运机操作室内拖了出来。随后用两个棉门帘子把高维峰包裹起来送往地面。23时30分,矿上值班司机富龙和韩宝全、曾祥克驾驶皮卡车将高维峰送到了弓长岭殡仪中心。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认定

(一)直接原因

事故发生所在地为地质构造软弱带,矿体与围岩接触带不稳定,加之富存地下水的破坏等地质因素,矿体在自重的作用下发生冒顶,造成了此次200多立方米矿体意外崩塌,砸到了下方的铲运机及操作人员。

(二)间接原因

瀚声矿业公司对矿体不稳定性的认知程度不够,对富矿与围岩接触带裂隙发育规律及地下水富水性规律缺乏研究和掌握,未能及时发现该类地质结构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事故性质认定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事故处理建议

1、戴超,瀚声矿业有限公司班组负责人,负责本班组的全面工作。进行敲帮问顶排险作业时,未能及时发现顶板岩石可能存在掉落的危险状况,对该起事故负有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五)款之规定,责成瀚声矿业有限公司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告弓长岭区应急局。

2、刘希富,瀚声矿业公司主要负责人,对矿体的不稳定性认知不够,未能及时发现地质结构存在的安全隐患,对该起事故负有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五)款之规定,建议由弓长岭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瀚声矿业公司主要负责人刘希富处以上一年(2019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的行政处罚。

3、瀚声矿业公司,对矿体的不稳定性认知不够,未能及时发现地质结构存在的安全隐患,对该起事故负有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建议由弓长岭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对瀚声矿业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25万元(贰拾伍万元)的行政处罚。

五、事故防范措施

1、瀚声矿业公司要举一反三,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严格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

2、瀚声矿业公司要定期与科研院所开展富矿与围岩接触带裂隙发育规律及地下水富水性规律研究。

3、瀚声矿业公司今后凡遇富矿与围岩接触带的岩壁,必须凿直径100mm,长度不小于10m的泄水孔。雨季期间,认真关注大气降水情况,遇丰水年增加泄水孔数量。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