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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9月14日顺德司扶梯伤害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12月03日
一、事故经过:
2002年9月14日,顺德司何某等人按计划到同济广场对多台扶梯进行检修工作,下午何某与邓某这一小组对11号扶梯进行检修工作,而另一小组在旁边对12号扶梯进行检修。当时何某这一小组拆除两个步级,对步级导轨进行清洁(何某负责开梯,邓某负责清洁步级导轨)。当清洁到扶梯下段,甲方电工在现场不时向何某提出要求及有关扶梯问题,何某正向甲方电工解答时,听见有人叫开梯,何某就接通电源及插扶梯钥匙响警铃,这时扶梯起动向下方运行,然后就听见有人大叫,何某立即松掉钥匙,看见邓某躺在地上。原来当时邓某未叫开梯,而是旁边小组有人叫开梯,而何某因与甲方电工谈话,错将扶梯钥匙插入行梯转换开关处,而造成扶梯错误运行,当时邓某云正坐在步级上清洁导轨,一条脚放在空梯里,扶梯运行时邓某立即抽出空梯级里的脚,但因收脚不及,左脚踝被下面上行步级及空梯极轴夹伤,导致左内踝骨折。
事故发生时的状态如图1所示:
 
 
二、事故原因:
何某听到有人叫开梯时,未能按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大声联络复唱,且在开梯时精神分散,没能认真观察确认操作人员退到扶梯桁架外后再启动扶梯,是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三、事故教训:
1.在工作过程中,必须禁止与其他无关人员谈话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应该全神贯注地作业。
2.共同作业时必须进行可靠联络与大声复述,两个小组以上共同作业时,应采取可区分的联络方法,如称呼姓名的联络方法。
3.在扶梯有空梯级的情况下,必须联络复唱,鸣蜂鸣器,确认操作人员已离开空梯级并退出所有梯极及梳齿板之外,方可以点动方式启动电梯。在确须在梯级上一边移动一边进行检查时,检查者必须在空梯级外(因在空梯级下方较易观察及较有稳定性,我们建议站在空梯级下方并扶住扶手带)面向空梯级、面向开梯者、面向运行方向并采取不会滚落的稳定姿势(如图2所示),开梯者必须联络复唱,鸣蜂鸣器,确认安全,在监控检查者的情况下方可以点动方式启动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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