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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厂五车间7月14日高线钳工班黄健左脚扭伤事件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6月21日

一、事故经过

2014年7月14日五车间高线钳工班支援新区炼铁180二线风箱补焊作业项目。下午14时左右,高线钳工班员工黄健在作业过程中准备从风箱上下来休息,当黄健一手扶住旁边的钢结构,右脚踩实的同时左脚准备落地,此时由于黄健身体重心偏向身体左侧,左脚脚踝部位先着地,造成当事人高线钳工班员工黄健左脚脚踝处扭伤的微伤事故。

二、事故原因

1、当事人高线钳工班员工黄健在从风箱上面下来时,注意力不集中,没有注意到左脚踩空,是造成黄健左脚扭伤的直接原因。

2、作业现场人员较多,现场没有准备楼梯等安全用具,员工直接从台车的钢结构和吊点上爬上风箱,是造成黄健左脚扭伤的又一原因。

3、作业现场高线钳工班人员段小金、方军等人在现场互保不到位,未及时提醒和告知,是此次事件的次要原因。

4、车间和班组在检修现场未能及时为员工提供良好的作业环境,对上下风箱时没有为员工准备楼梯等安全用具,是此次事件的主要原因。

三、事故防范措施

1、加强对车间员工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特别是对高处作业时存在的风险以及需要注意的安全措施要到位后才允许作业。

2、加强车间和班组对互保联保的认识,真正发挥互保联保的作用。

3、切实做好检修现场安全监管和服务,对作业环境特殊的地点,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为检修作业提供良好的作业环境。

4、车间举一反三,加强对作业过程中的检查和服务,强化对安全管理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四、处理结果

根据九钢公司2014年安环管理专项考核办法第46条和第70条的规定,考核如下:

1、当事人黄健安全意识不强,在从风箱上下来的时候注意力不集中,考核当事人黄健300元。

2、作业现场互保人员方军和段小金在现场互保不到位,未及时提醒,考核段小金、方军各100元。

3、高线钳工班副班长贾武萍在现场安全监管不到位,对现场存在的风险等没有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考核贾武萍200元。

4、高线钳工班班组安全员李杨在现场监管不到位,考核李杨100元。

5、高线钳工班班长唐旭对班组外出支援安全监管不到位,靠恶化唐旭300元。

6、五车间安全员骆新琪监管服务不到位,考核骆新琪300元。

7、车间主管机械副主任马雄负有管理责任,考核马雄300元。

8、车间主任王崇刚负管理责任,考核王崇刚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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