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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茂锦绣长江D2a地块项目“2·19”一般其他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评论: 更新日期:2023年02月18日

2021年2月19日10时左右,位于汉阳区的世茂锦绣长江D2a地块项目在进行材料清理作业时发生一起其他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122.4万元。

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5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城建局等部门成立武汉市世茂锦绣长江项目“2·19”一般其他伤害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展开调查。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人员询问和综合分析,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一、事故工程及相关单位基本情况

(一)事故工程基本情况

事故工程为世茂锦绣长江D2a地块,工程地点位于武汉市汉阳区鹦鹉洲片区,工程内容为4#、5#、6#住宅,幼儿园,消防站及地下室,开闭所,配电房,门房,垃圾收集站等。该工程建设单位为武汉世茂锦绣长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建三局第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三局三公司),监理单位为安徽众任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劳务单位为湖北德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德坤公司)。事发点位于该项目6号楼1单元3层楼面,事发时在从事楼面材料的清理。

(二)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事故单位为湖北德坤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36号顶琇广场A栋17层19号,法定代表人为王鹏,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5MA4KM8ML6U,经营范围: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环保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防腐工程、保温工程、亮化工程施工;钢结构工程安装等。该公司持有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鄂)JZ安许证字[201〔2018〕026749-1/2;持有武汉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证书编号:D342095445,资质类别及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

2020年7月13日,中建三局三公司与湖北德坤公司签订了《世茂锦绣长江D2a地块6#楼及连接地下室主体结构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

为春节后复工复产作准备,湖北德坤公司安排人员对武汉世茂锦绣长江项目D2a地块现场进行材料清理工作。2021年2月19日7时30分左右,湖北德坤公司现场劳务负责人俞志华安排刘道喜、张满成、李来福、田东林等4人到项目6号楼1单元3层楼面进行清理工作,主要工作是清理屑钉、屑片、铝模材料等,并进行堆码放置。10时左右,张满成站在钢质马凳上将4层平板边沿的铝模材料拿下时重心失稳,将马凳踩翻,从凳上跌落,头部着地,安全帽脱落。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组织施救,并拨打了110、120等救援电话。大约10分钟,120救护车赶到现场,在采取施救措施后确认张满成无生命体征。汉阳区公安分局刑侦技术队相关人员赶到现场进行了勘察取证。12时左右,该项目分别向市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报告了事故信息。

三、事故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122.4万元。

四、核查工作情况

经现场勘查、查阅资料和对有关人员调查询问,核查情况如下:

经勘察,事故马凳为钢质结构(如图1),尺寸为1300×1000×300mm。现场遗留的安全帽(如图2),帽檐沾有血迹,系张满成所有。

图1事故马凳

图2现场遗留的安全帽

2.经询问了解和查验资料,刘道喜、张满成、李来福、田东林等4名工人均于2021年2月18日(正月初七)进场,当天项目部均对进场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和书面技术交底。

五、事故原因

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调查询问、查看资料以及综合分析,认定造成事故的原因如下:

(一)直接原因

张满成站在钢质马凳上清理铝模材料时,因重心失稳踩翻马凳,意外从马凳下摔下。因安全帽未系牢固受磕碰后脱落,张满成后脑着地致伤后死亡,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湖北德坤公司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未有效督促和指导作业人员按规范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未严格检查作业人员安全帽穿戴情况。二是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落实不到位,公司层面未组织劳务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及相应考试,无相关资料台账。

六、事故性质、责任区分及处理建议

经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事故调查组建议对事故处理如下:

一是建议对湖北德坤公司及主要负责人王鹏实施行政处罚。二是建议对湖北德坤公司安全员王腾、湖北德坤公司现场负责人陈世明、湖北德坤公司项目负责人俞志华3人建议按照企业内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七、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

相关单位要深刻汲取“2·19”一般其他伤害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理念,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把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一是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工作。二是要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严格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全面做好施工前安全技术交底和危险因素告知,进一步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三是加强现场的安全巡查力度,强化现场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现场隐患排查整改,强化现场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四是要做好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全面告知作业人员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督促和指导作业人员使用正确的劳动防护用品,确保施工安全。五是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检查工作台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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