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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5.27”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0月20日

  2008年05月27日0时27分,国道324线1506KM+450M路段,一辆比亚迪轿车与一辆解放牌大货车发生相撞,事故造成6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5.5万元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逝者已!我们需要做的是认真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找出我们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归纳总结经验教训,结合实际研究防范对策措施,有针对性地进一步加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工作。下面,笔者具体谈谈个人关于“5.27”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反思。

  一、“5.27”特大避路交通事故的原因分析

  经过仔细的现场勘查和周密的调查取证,目前已经比较详细地掌握该案的真实情况。综合分析这起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事故的发生固然有其偶然因素,但在这偶然的背后,却存在着极大的必然因素,其中机动车驾驶入自身存在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就是最主要的必然因素。

  在此案中,比亚迪牌轿车核载乘员5人,实载乘员6人,超过核载乘员的20%;比亚迪牌轿车驾驶员梁某静脉血液乙醇含量为116mg/100ml,为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某道路交通事故鉴定中心鉴定,比亚迪牌轿车事故发生前的行驶车速约为93km/h,为超速行驶。而且,在事故发生时,比亚迪牌轿车越过道路中间实线,占道行驶。而解放牌大货车核定载重量1800kg,实载重量5210kg,超过核定载重量279%,严重超载。

  综合分析,比亚迪轿车驾驶员梁某酒后驾驶,超过核定载客人数并超速越过中心单实线占道行驶,其行为违反道路交通法规规定。而解放牌大货车驾驶员徐某驾驶粤解放牌大货车严重超载发生交通事故,其行为也违反了道路交通法。

  二、事故反映出交通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

  “5.27”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虽然带有一定的偶然因素,但也侧面反映出当前我们在路面管控、源头化管理、交通安全宣传等方面措施还不够得力,方法还不够科学,暴露出我们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中仍然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归纳起来,主要有:

  一是夜间交通安全管理不到位。

  二是对辖区道路存在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

  四是交通安全宣传针对性不强,覆盖面不广。

  五是政府领导、部门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格局尚未真正有效建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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