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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散兵镇“2018·7·17”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评论: 更新日期:2023年11月04日

2018年7月17日15时许,位于巢湖市散兵镇佛岭行政村的一废弃矿区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

根据合肥市安委办《关于挂牌督办巢湖市“2018·7·17”车辆伤害事故的通知》(合安办函〔2018〕101号)要求,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以及《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6〕96号)等规定,经巢湖市政府授权成立了由市安监局为组长单位,市监察委、公安局、总工会、交通运输局和交警大队为成员单位的巢湖市散兵镇“2018·7·17”车辆伤害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同时,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了安全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查阅资料、询问证人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 的处理建议,提出了事故防范及改进的措施建议。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矿区及工程概况

事故矿区位于巢湖市散兵镇佛岭行政村大刺山。该矿区原系巢湖市散兵镇佛岭二矿其中的一个作业组,2011年8月19日,巢湖市人民政府依法关闭了散兵镇佛岭二矿,该矿区现已废弃,其土地所有权属于散兵镇佛岭村集体所有。因现场留有余料,堆放在此废弃矿区,需要运输。

位于巢湖市散兵镇境内的中材安徽水泥有限公司,拟新建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生产线项目,需要进行场地平整,由合肥金丝柳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具体负责实施。2018年5月12日,合肥金丝柳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将场地平整工程发包给安徽省军创矿山工程有限公司,按照散兵镇政府要求,从佛岭行政村大刺山矿区的余料中取料进行场地平整;7月10日,安徽省军创矿山工程有限公司与刘**签订车辆运输协议,由刘**负责组织运输。刘**等人找来皖KJ3872号车、豫N81548号车和皖NA2153号车,进行运输。

(二)事故车辆及驾驶人情况

1.皖KJ3872号车,系重型自卸货车,中文品牌为华菱之星,车辆型号为HN3311Z27DLM3;总质量31000kg,整备质量14805kg,核定载质量16000kg,核载3人;注册日期为2013年05月24日,发证日期为2016年04月07日,检验有效期至2019年05月31日;车身主体颜色为红色,机动车所有人为阜阳市安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登记住所为安徽省阜阳开发区******,车辆使用性质为货运。事发时车辆为空载。

2.陈*,男,皖KJ3872号车驾驶人,住所为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持有A1型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为2004年03月04日,有效期至2026年03月04日,驾驶证状态为违法未处理;从业资格证证类别为经营性货物道路运输驾驶员,发证机关为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初次领证日期为2016年10月29日,有效期限至2022年10月28日。

3.豫N81548号车,系重型自卸货车,中文品牌为欧曼牌,车辆型号为BJ3318DMPJC-10,检验有效期至2019年06月30日,车身主体颜色为红色,机动车所有人为永城市东顺物流有限公司,登记住所为河南省永城市******,车辆使用性质为货运。事发时车辆为空载。

4.徐**,男,豫N81548号车驾驶人,住所为合肥市肥西县******。

5.皖NA2153号车,系重型自卸货车,中文品牌为福田牌,车辆型号为BJ3313DNPHC-22,出厂日期为2013年05月28日,检验有效期至2019年06月30日,车身主体颜色为红色,机动车所有人为六安市万里鹏程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登记住所为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车辆使用性质为货运。事发时车辆为空载。

(三)事故相关单位情况

1.阜阳市安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皖KJ3872号车所有人法定代表人:李**,实际负责人:李*;注册资本:伍拾捌万圆整。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号:皖交运管许可阜字341204200127,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发证机关:阜阳市颍泉区交通运输局,发证日期:2010年08月23日,有效期至:2020年6月13日。

阜阳市安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与驾驶人陈*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制定了驾驶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未制定2018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能提供皖KJ3872号车二级维护记录和综合性能检验报告,未建立《车辆技术档案》,未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安徽省军创矿山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喻*,注册资本 :捌佰万圆整,住所:巢湖市******。

未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大刺山宕口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3.合肥金丝柳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孔**,住所:巢湖市******,为巢湖市属国有企业。其与安徽省军创矿山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协议,并规定安徽省军创矿山工程有限公司严格按照项目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二、事故经过和应急救援情况

(一)事故经过

2018年7月17日15时许,何*、陈*和徐**3人,分别驾驶重型自卸货车到散兵镇佛岭行政村大刺山宕口等待装运石料。当何*驾驶的皖NA2153号重型自卸货车到达宕口熄火停靠后,陈*驾驶皖KJ3872重型自卸货车随后进入宕口,徐**驾驶豫N81548号重型自卸货车紧随其后,当徐**驾车往后倒、陈*驾车往前开的过程中,徐**的车辆尾部和陈*的车辆头部副驾驶侧发生剐蹭,陈*下车到车辆前方察看剐蹭情况,并要求徐**将车辆往前开一点,此时,陈*的车辆发生溜坡,将陈*挤压至何*的车身部位,造成陈*当场死亡。

(二)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理情况

事故发生后,在场的皖NA2153号车驾驶人何*等人发现后,立即安排现场的挖机将陈*的车辆往后挪动,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15时30分,120医务人员到达现场,确认陈*死亡。接到报告后,巢湖市公安局、安监局和散兵镇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

7月19日,经散兵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善后工作完成。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一)死亡人员情况

死者:陈*,男,汉族,身份证号:34012219******7977,安徽省肥西县******,皖KJ3872号车驾驶人。

(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1986)等规定,核定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为115万元。

四、事故原因分析及性质认定

(一)直接原因

陈*下车察看车辆剐蹭情况,因未拉手刹导致皖KJ3872号车发生溜车,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阜阳市安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组织驾驶人安全培训教育;未建立皖KJ3872号车辆技术档案;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皖KJ3872号车动态监控终端故障的事故隐患,违反了《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未按要求对皖KJ3872号车进行二级维护和综合性能检验,违反了《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

2.安徽省军创矿山工程有限公司,未与阜阳市安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等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巢湖市散兵镇“2018·7·17”车辆伤害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一)建议免于追究责任人员

陈*,下车察看车辆剐蹭情况,因未拉手刹导致皖KJ3872号车发生溜车,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于追究责任。

(二)建议给予行政处罚人员

1.李*,阜阳市安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实际负责人,未制定2018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管理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建议由巢湖市安监局对其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

2.喻*,安徽省军创矿山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未与阜阳市安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等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建议由巢湖市安监局对其处6000元人民币的罚款。

(三)建议给予行政处罚单位

1.阜阳市安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按规定组织驾驶人安全培训教育,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皖KJ3872号车动态监控终端故障的事故隐患,未建立皖KJ3872号车辆技术档案,未按要求对皖KJ3872号车进行二级维护和综合性能检验,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规定,建议由巢湖市安监局对其处2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2.安徽省军创矿山工程有限公司,未与阜阳市安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等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建议由巢湖市安监局对其处12000元人民币的罚款。

六、事故防范措施和建议

1.阜阳市安泰汽车运输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认真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强化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及时排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对道路运输车辆的进行定期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强化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督促从业人员遵守道路运输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安徽省军创矿山工程有限公司,要认真查找安全管理环节中存在的漏洞,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职责,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要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一步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扎实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合肥金丝柳生态建设有限公司,要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的现场监督管理;要强化源头防范,参与并督促施工单位对安全进行全程监控;要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措施,开展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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