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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福立砖瓦厂“10·15”车辆伤害一般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婺城区应急管理局 
评论: 更新日期:2023年11月30日

2021年10月15日8时许,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竹马工业区金华市福立砖瓦厂,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一般事故,造成1人死亡。

10月15日8时许,接到事故报告后,区应急管理局、区总工会、市公安局婺城分局、竹马乡政府、乾西派出所等工作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处置,并对事故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解。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区政府授权,成立了区应急管理局、区纪委监委、区总工会、市公安局婺城分局、竹马乡政府、乾西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单位)人员组成的金华市福立砖瓦厂“10·15”机械伤害一般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技术分析、调查取证、询问有关人员,查阅相关资料,经事故调查组认真分析讨论,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整改措施及建议

(一)金华市福立砖瓦厂要认真剖析事故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积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加强企业安全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加大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力度和对所有操作、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从本质上提升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要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作业现场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二)竹马乡政府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常抓不懈的一项工作,始终抓紧抓实。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举一反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企业的安全防范意识。要引以为鉴,进一步加强能源双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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