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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塬乡移民搬迁应急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8月24日
        为切实搞好我乡新疆移民搬迁工作平稳顺利实施,有效预防和处置我乡移民群体性事件,建立统一领导、  分级负责、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依法规范的移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最大程度降低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结合我乡移民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在乡党委、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本辖区内移民工作和稳定工作负总责的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制。在具体处置移民群体性事件过程中,坚持“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负其责,相互配合。    
2)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以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移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从源头上防止移民群体性事件发生。建立健全移民予盾纠纷排查调处和社会稳定的预警工作机制,及时消除引发移民群体性事件的隐患,消除在萌芽或初始阶段,控制在基层。    
3)正确疏导,说服教育。坚持可疏不可堵,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注重教育疏导,以情感人,以理服人,理顺情绪,化解矛盾。要将法制宣传教育贯穿整个过程,广泛宣传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释疑解惑,教育引导移民群众遵守法律法规,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问题、解决矛盾,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移民群体性事件发生后,各村应根据事件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与有关单位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确保信息收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事态。切实加强有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5)依法处置,注意方法。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处置,讲究策略和方法,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宣传、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移民群体性事件,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要坚持按政策办事,严禁乱开政策口子和随意许愿。要坚持正面宣传,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对违背移民政策法规的各种言论,要及时澄清,有针对性进行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解释和思想工作。    
二、适用范围    
预防和处置移民群体性事件适用本预案。涉及暴乱、动乱或严重骚乱的应对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乡党委、乡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领导小组    
乡已成立处置移民群体性事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长:王国章   政府乡长     
副组长:赵彦军   政府副乡长    
 员:庄昌炜   乡纪委书记  
        李玉清   乡纪委副书记  
        李世林   乡安监站站长  
        韦拔众   乡民政所专职副所长  
        陆森威   乡司法科员  
         晖   乡党委秘书  
        孟树蓬   乡民政所工作人员  
        王彦齐   乡政府会计     
各村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工作机构。    
2、主要职责    
1)在乡党委、乡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参与并指导和协调移民管理系统的应急处置工作。    
2)根据本部门的职责开展移民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给的有关工作。    
3)加强预测和预警工作,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稳定分析制度,搞好突发性事件的监测,提高情报信息的灵敏性、可靠性和准确性,采取有效预防和防范措施,并及时向乡党委、乡政府报告。    
4)及时向乡党委、乡政府报告移民群体性的有关信息,提供所需的情况,并积极提出有关建议。    
四、预警机制    
1、预警信息    
1)预警信息的收集    
各村要制订针对移民群体性事件的有效预防、预警和处置措施,建立高效、灵敏的情报信息网络,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掌握和研判,逐步形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要切实加强情报信息工作,扩大信息收集的范围,增强信息分析的深度和广度,提高信息传报的效率。报送信息必须及时、客观、全面、准确,不得瞒报、谎报、缓报。    
2)移民群体性事件的预测    
①移民因下列6种情况而出现不稳定事端和群体性事件苗头、尚处在酝酿过程中的:    
移民在人口登记过程中出现严重意见分歧;移民在新、旧政策衔接、项目扶持衔接上产生意见冲突;移民对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管理不满意;移民在补偿安置、后期扶持方式等方面相互攀比;移民与安置区原住村民在扶持方式等方面产生严重分歧对峙;其它引发移民联动反映的突出问题。    
②移民聚集上访,尚未发生堵门、堵路、拦载车辆、围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严重影响交通、治安秩序或党政机关工作秩序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③其它由人民内部矛盾引起、尚未出现过激行为、可以由移民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现场开展工作、化解矛盾的移民群体性行为。    
3)预警信息报告    
对可能属于重大和特别重大事件的预警性信息,事发地村在获取信息后应及时报告乡政府,最迟不超过2小时,乡政府接报后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最不超过4小时。    
各村应当立足于从源头上防止移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避免因决策不当,失误或者政策执行不到位而侵害移民群众利益,导致移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要加强移民稳定问题的分析研究,扎实抓好移民信访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可能发生移民群体性事件的信息,特别是苗头性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矛盾纠纷扩大,及时有效地消除不稳定因素。    
2、预警行动    
在接到预警信息后应迅速核实情况。情况属实的,事发地村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考虑事件可能的方式、规模、影响,立即拟订相应的工作措施,及时、有效地开展先期处置,并根据防控情况及时调整措施,防止事态扩大。要尽可能把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    
情况不能迅速核实的,事发地村应积极通过各种渠道进行核查,如实向乡政府报告。    
五、应急响应    
事发地村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迅速启动各自预案开展处置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    
事发地村要立即组织人员赶到现场开展相关工作;主要负责人迅速赶赴现场,了解事件的起因和有关情况,与移民群众代表开展对话,配合有关人员面对面地做移民群众工作,耐心做好疏导化解矛盾和冲突工作;对移民提出的要求,符合移民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当场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无法当场明确表态解决的,明确研究解决的期限,对确因决策失误或工作不力而侵害移民群众利益的,据实向移民群众讲明情况,公开承认失误;对移民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讲清道理;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移民遵守法律、依法处事、告知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和手段及相应救济渠道反映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六、信息报送和处理    
1、信息采取分级报送的原则。特别重大移民群体性事件信息应立即(最迟不超过1小时 )上报乡政府,乡政府应迅速报告县政府、县扶贫办。    
2、事发地村应及时派员赶赴现场,核查、了解、研究并续报有关信息。    
3、信息收集和报送应做到及时、客观、全面、准确。    
4、信息报送内容:①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②事件的经过、参与人员数量和估计的人员伤亡数、财产损失情况。③事件发生的原因分析。④事件发展趋势的分析、预测。⑤事件发生后已经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⑥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5、信息报送形式:可通过电话口头初报,随后采用内部传真,保密网络等载体及时报送书面报告和现场音像资料。      
七、后期处置    
1、积极参与乡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的移民群体性事件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恢复当地的社会秩序。    
2、事件平息后,事发地村要继续做好移民群众工作,对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尽快兑现,消除不安定隐患;要切实加强跟踪和督查,防止事件反复。    
3、事发地村要积极参与事件的损失评估工作,认真剖析引发事件的原因和责任,总结经验教训,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乡政府。    
4、根据事件处置过程中暴露出的有关问题,要提出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自预案。    
八、应急保障    
1、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并落实移民群体性事件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等各环节的工作制度,逐步完善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信息报送设施,尽可能配备必要的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2、物资保障    
各村应逐步建立处置移民群体性事件物资储备制度,以满足处置工作的需要。    
3、人员保障    
各村应加强移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九、附则    
1、各村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2、本预案由乡政府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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