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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04月02日

  2、矿山救护队的组成

  救护队的成员,应由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壮而且具有一定煤矿生产实践经验的各工种人员组成。

  矿山救护队的编制一般是在每个矿区设立大队 ,大队下设若干中队,每个中队由3~6个小队组成,每个小队有7~9名队员。

  3、矿山救护队的行动准则

  大队负责整个矿区的救灾工作,其队部应设在矿区领导机关附近或与矿区内各矿井距离适中的地点。中队是处理矿井各种灾害事故的独立作战单位,它应以发生事故后在15~20分钟内就能到达现场为原则,驻在一个矿井,或负责相邻几个矿井。对大型事故,大队可调动几个中队协同作战,必要时可请求上级调请兄弟矿区救护队支援。

  为能及时性迅速地完成救灾任务,救护队应经常处于戒备状态,值班队所用的救护设备和矿灯应全部完好,并放置在专用汽车上,这样在紧急情况下,能于一分钟之内出动,以便做到对事故的及时的处理。

  中队由各小队轮流担任值班队、待机队和休息队。值班队由一名队员负责通讯电话,其余队员集中于队部学习或休息,待机队可在队部从事训练,检修设备或下井熟悉情况,休息队队员必须做到一旦需要时能很快得到通知,返回队部。

  电话值班队员接到矿井请求救灾的电话时,应立即发出警报,并要详细记录发生事故的种类、地点和范围等。值班负责人则应迅速集合值班队员,在简述情况后,立即乘车出发。

  当值班队出动后,待机队即转为值班队,而休息队则转为待机队。

  二、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

  编制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还只是一些设想,不可能与灾变时的情况完全符合,因此,在实施中,还必须随着客观条件的变化,如采掘预案的变更和通风系统的改变等做出相应的修改与补充。修改和补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工作,应该定期进行。

  (一)实施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点

  1、迅速的反应和正确的措施

  迅速的反应和正确的措施是救援紧急事故灾害的关键。所谓迅速的反应是指:迅速查清事故发生的位置、环境、规模及可能发生的危害,迅速沟通应急领导机构、应急队伍、辅助人员以及灾区内部人员之间的联络;迅速启动各类应急设施、调动应急人员奔赴灾区;迅速组织医疗、后勤、保卫等队伍各司其责,迅速通报灾情,通知本矿区和外矿区做好各项必要准备工作,当事故波及范围较大时,应请求当地政府启动场外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得到必要的救援。

  正确的措施包括:保护或设置好避灾通道和安全联络设备,撤离灾区人员。无法开设安全通道时,应开辟安全避难所,并采取必要的自救措施;力争迅速消灭灾害,并注意采取隔离灾区的措施,转移灾区附近的易引起灾害蔓延的设备和物品;撤离或保护好贵重物品,尽量减少损失,对灾区进行普遍的安全检查,防止死灰复燃及二次事故发生。

  2、积极开展自救

  多数灾害事故在发生初期,一般波及范围与危害作用都是较小的,这往往是消灭事故、减少损失的最有利时机。而且灾害事故刚刚发生,救护队也很难及时到达,因此在场人员在没有能力处理灾害时,如何保护自己,组织自救是极为必要的。

  (1)发生事故时现场人员的行动原则

  出现事故时,现场人员应尽量了解或判断事故的性质,地点与灾害程度,并迅速报告给矿调度人员,同时在保证人员安全前提下,尽可能利用现有的设备和工具材料等进行抢救和自救。如事故造成的危险较大,难以消除时,就应由在场负责人或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根据当时当地的实际情况,选择安全路线迅速撤离危险区域。

  (2)安全撤退的一般原则

  当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时,位于事故地点进风侧的人员,应迎着风流撤退,人员位于回风侧时,可佩戴自救器或湿毛巾,尽量通过捷径较快地绕到新鲜风流中去或顺风流撤退。如路线较长,爆炸波与火焰可能袭来时,则应向下卧倒或者俯伏于水沟中,以减轻灼伤。

  遇到无法撤退(通路冒顶阻塞或有害气体含量大而又无自救器等)时,则应迅速进入预先筑好的或临时构筑的避难硐室,等待营救。

  对于涌水事故,则应撤退到涌水地点上部水平,而不能进入涌水地点附近的独头巷道中。但也有这种情况,如独头上山下部的唯一出口已被淹没无法撤退时,则可在独头工作面避难,以免受到涌水伤害。这是因为独头上山附近空气量因水位上升逐渐受到压缩,能保持一定的空间和一定的空气量。如系老塘老空积水涌出,则须在避难前快速构筑避难硐室,以防被涌出的有害气体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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