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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理控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10月31日

摘  要:海上施工作业属于高风险的工作,施工作业环境特殊,安全生产问题尤为突出,引起全社会的关注。从监理单位的角度阐述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如何通过各种安全监理控制措施的实施,降低和减少海上施工作业的风险,确保工程的安全生产,为海上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监理控制措施的实施提供参考依据。
        关键词:安全生产;监理控制;减少风险;措施引言
        随着工程建设的不断发展,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出台和实施,安全生产工作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工程的海上施工作业是风险较大的工作,安全生产问题尤为突出。由于一旦发生施工安全事故将对工程建设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必须重视施工安全的管理监理工作,安全施工的监督管理是工程监理控制的重点。特别是海上施工作业,需要应用科学有效的方法进行安全监理控制,以降低施工作业的风险,保护工程实体以及施工人员的安全。
        1 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控制监理
        1.1安全监理组织。监理单位编制项目监理规划,明确开展安全监理工作的组织机构、监理人员的分工、职责和权限、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和制度。
        1.2组织参建各方做好准备工作。施工单位接管现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设立专职安全生产监督员;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监理单位作为监证方积极参与其中的工作,并按照安全生产责任状的内容,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
        1.3组织召开第一次工地安全监理工作会议。强调各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定针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奖励和惩罚制度,以进一步约束各方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并由各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1.4审查施工安全专项技术方案。监理单位审查批准施工单位编制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查批准施工单位对工程施工中的重大安全问题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和防护措施;组织编制“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明确本工程的危险源(需指明重大危险源)并提出对策,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批准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并召开专题会议向监理及施工单位有关人员进行交底。
        1.5审查施工单位的自检体系。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体系、认真检查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人员配备是否足够合理,设施是否齐全;督促检查承包人认真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法规和规定,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和实施水利安全生产台帐制度。
        1.6协助做好海上作业安全报批工作。监理单位协助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整理相关申报资料,在开始施工次日的20天前向港航(港务)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施工作业通航安全审核书面申请,并接受港监的审核。如工程施工作业水域涉及两个港监机构,应向其共同的上一级港监机关(即省级港监机构)提出,或向港监局指定的港监提出。
        2 施工阶段的安全控制监理
        2.1建立安全监理制度。在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中,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组织监理人员研究设计文件、有关规定、规范、标准和监理委托合同等文件,及时传达上级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的文件规定和会议精神等,并在监理项目部内部建立起定期学习制度,形成记录备案。
        2.2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宣传教育。要求施工单位对员工进行安全意识、操作和管理技能的培训,使所有员工均能胜任其工作,防止因为员工违反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而造成的事故。在广泛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措施规定,特别是进入工地不戴安全帽、水上作业和交通不穿救生衣等行为要进行重罚,以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
        2.3海上施工的日常作业的安全监理。
        (1)加强预防工作:防止船舶火灾事故。发生船上火灾事故比陆上火灾事故具有更大的危险性,一旦发生火灾,不但救火工作困难,而且船员的生命受到威胁。各船都应按船检部门的规范要求配备灭火器材和设备,由施工单位专项负责人负责,并落实专人保养管理,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作业的船只需要进行电焊、气割作业的,要报请监理部批准,在确认已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符合安全作业条件的前提下,方可作业;明火作业时要有专人看守;作业完毕确认无火种方可离开(随船出海的焊割工必须持证上岗)。船上必须严格管理和控制火源(炊具、电气线路、香烟头、电炉等)。严禁在机舱、天棚及烟囱周围堆放纸箱、棉衣等易燃物。各船应建立防火安全巡视检查制度,每天进行防火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2)高空作业:在安全管理上,应严格按高处作业分组标准予以分级和标记。本工程船上作业最高高度超过30m为特级高处作业。在海面上遇到大风天气时(6级以上)就是特殊高处作业。为了防止从高处坠落,除了需要提供安全的上下通行工具、适当的围栏和安全网外,如感到上述措施仍不够安全可靠,则必须向工人提供安全带或速差式自控器等个体防护用品。夜晚须有良好的照明,以防工人因辨不清方向而发生事故。凡进行高处作业的工人,都应做就业适应性和定期的健康检查,患有平衡失调、眩晕等病症的人,都不可从事此类工作。
        (3)海上吊装:在海上吊装过程中,风、浪、流对吊装影响较大,吊装作业时,必须谨慎对待。施工前,必须做好索具的检查工作,坚决更换有损伤的索具,千万不可为降低成本而使用老化索具并引发重大事故。浮吊性能是制定吊装方案的关键和前提,施工前做好吊车参数的试验和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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