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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否认用工,推卸全部责任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8月29日

2019年2月11日,黄静雯的丈夫在建筑工地作业时不慎从高空坠地,经抢救无效而死亡。当黄静雯向公司索要工伤赔偿时遭到拒绝,公司的理由是:其丈夫并非公司职工,其发生坠地事件是其擅自进入工地,企图偷取建筑材料,被人发现后仓促逃跑所致。

原来,黄静雯丈夫进入公司工作时间不过两天,公司还没有与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为了推卸责任,不仅否认用工,还捏造出了上述理由。在这种情况下,其他工友因担心被公司报复,再加上事不关己,都拒绝说出真相。

【点评】

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是确定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的基础。因此,劳动者入职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即使未签,也应注意保存相关证据。

对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本案中,如果黄静雯拿不出上述凭证,要想获得赔偿难度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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