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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中游水上安全事故预防对策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05月21日

今年上半年宜昌至洪山头航段发生一般以上等级水上交通事故10件,事故导致死亡失踪16人,沉船6艘,直接损失199.2万元。比去年同期相比,四项安全指标有较大幅度上升。

分析上半年事故原因,主要是由于船舶违章航行、超载、船员操作不当所造成的。其主要特点:个体运输船舶人为因素事故多;小型航运公司船舶碰撞事故多;事故等级高,重大事故占事故总数的60%。

如何将事故发生率降到最低,笔者认为,船舶安全航行要注意以下几点:

提高船员安全航行意识,树立只有安全才有效益的思想;宁停三分不抢一秒,谨慎操作;遵守水上安全法规,不违法航行;根据不同的水位做好事故预防工作;做好重点水域的事故预防工作;针对不同船型船舶做好具体事故预防工作。除此之外,水上安全管理部门要从船舶、船员、环境三方面入手做好事故预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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