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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搞好乡镇船舶安全管理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05月21日
当前,乡镇船舶交通安全的隐患还比较突出,乡镇船舶交通事故高发且死亡率高,是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关键因素。每一次重大事故的发生,都会在社会上造成重大的负面影响。究其原因,除了自然因素外,主要是由于多头管理,没有形成统一协调的防范机制,安全管理措施在一些地方没有很好地落实。此外,除了船舶技术状况、船员驾驶技术及一些不确定因素外,违章行驶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特别是船舶超载或偏载(乘客的货物摆放不均),都可能造成船舶重心偏向一倾而导致船翻人亡。

乡镇船舶的安全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是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部分。怎样搞好乡镇船舶的安全管理,笔者认为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 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乡镇船舶要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属于哪个县(市)的由哪个县(市)管理,各乡镇成立乡镇船舶管理站,各自管理本乡镇的船舶、驾驶人员。

二、 扎扎实实从基础做起

推进对乡镇船舶规范、科学的管理,要从基层执法部门的日常工作做起,实施经常、普遍、连续、稳定的执法。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改变灾难发生后引起领导“重视”、自上而下布置拉网式大检查,过后要不了多久却又“旧病复发”的现象。

为此,有关管理部门要针对历年来乡镇船舶发生的事故和当前存在的隐患,进行认真分析,提出治理对策,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计划,采取硬措施,下大力气进行治理。要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进行治理。强制拆除或停航一批老旧船舶;清理取缔无证无照船舶、报废船舶和非法的造船厂(点);在更新改造乡镇船舶过程中,实行统一图纸、统一定厂,统一实施,统一检验,确保不让劣质船舶投入营运;落实渡口、渡船交通安全责任制;落实专人管理,建立健全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台账;建立乡镇船舶数据库,开展安全管理信息资料的收集,逐步优化水上运力结构。

三、 明确职责,提高管理水平

乡镇船舶点多面广,难于管理,但再分散隐蔽,也离不开有关部门所辖水域。管理上虽有一定难度,但只要下决心,明确职责,落到实处,并非“难于上青天”。

规范了管理队伍,才能实现乡镇船舶管理的良性循环。各级人民政府要用正确的态度看待乡镇船舶管理,明确自身的职责,把安全从会议上、口头上、文件上落实到具体的安全责任人身上,不留空白和死角。要加强现场监督,节日期间要安排足够人力进行现场检查,有条件的地方要会同公安部门参与,查处和制止超载现象。

四、 协调机制,避免监管空当

海事部门要摒弃保姆式管理方法,按《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对渡口和渡运秩序实施监督检查,明确权力范围和管理职责,有令则行,有禁则止,将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与加强监管服务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做到船适航,人适任,减少船舶超航期、超载航行等违章现象的发生。

五、 实行人性化管理

改善执法环境和执法条件,从为当事人着想的角度提供服务,尽可能多地为船方着想;要采用科学方法不断提高船员的责任意识和技术水平,在渡口设施建设上,要努力营造以人为本的氛围。

六、 开展深入持久的宣传活动

要开展深入持久、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教育驾驶员学会保护自身的安全,尊重和珍惜他人的生命安全,形成良好的文明行船习惯,确保出入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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