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水电站工程爆破施工安全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3月05日

  目前,xx水电站工程主体工程相继开工建设,为了保证施工区人员、设备的安全,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防止爆破事故的发生,规范爆破施工,特制定本规定。

    1 爆破施工依据

    《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2003

    《现代水利水电工程爆破》11085304

    《新编爆破工程实施技术大全》

    《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水电站工程的露天爆破施工。

    3 一般规定

    3.1 管理制度和职责范围

    3.1.1各施工单位建立爆破施工安全管理机构,隶属于本单位安全部门,并由主管安全生产的项目经理负责;成员由主管爆破施工负责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人员及火工品仓库管理人员组成;

    3.1.2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必须符合爆破安全规程相关规定的要求

    (1)从事爆破工施工的主要人员,应经过爆破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的作业证书;

    (2)爆破员及火工品仓库管理人员应由爆破技术人员或经验丰富的爆破人员担任;

    (3)爆破员应是从事过一年以上与爆破作业有关工作的、按爆破员培训大纲的要求,进行过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

    (4)必须由经验丰富的爆破员或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担任负责爆破安全施工的安全员。

    3.1.3爆破施工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1)主持制定爆破工程的全面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

    (2)组织爆破业务、爆破安全的培训工作和审查、考核爆破工作人员与火工品管理人员;

    (3)监督本单位爆破工作人员执行安全规章制度情况;

    (4)组织领导爆破工程的设计、施工及总结工作,并制定爆破施工安全操作细则及相应的管理条例;

    (5)参加本单位爆破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1.4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的职责

    (1)负责爆破工程的设计和总结,指导施工;

    (2)制定爆破安全的技术措施,检查实施情况;

    (3)负责制定盲炮处理的技术措施,进行盲炮处理的技术指导;

    (4)参加爆破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1.5火工品管理人员的职责

    (1)负责制定火工品仓库管理细则;

    (2)督促检查爆破火工品发放员的工作;

    (3)及时上报质量可疑及过期的火工产品;

    (4)督促检查库区安全情况、消防设施和防雷装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