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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须严防电气火灾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5月24日

 上个世纪90年代,我国因电气设备引发的各类火灾的比例显著增加。据有关部门统计,1996年电气装备火灾占全国火灾总数的比例超过40%,比10年前上升10倍。

    一、电气设备火灾日益增多的原因

    1、电线陈旧老化。不少地区1989年以前建成的住宅楼大部分使用的是铝线。当用电集中时,易使导线接头处电阻增大,因过热而产生电火。一旦电火与可燃物接触,即会酿成火灾。如沈阳市近两年因此类情况引起的火灾达36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30万元。

    2、违反用电安全规定。如不少隐蔽装饰工程,电线未穿管就敷设在可燃物上,天棚封顶后,留下了很大的火灾隐患。

    3、电器设计或安装不当。如电灯开关原是拉线的,因室内装饰拆掉,破壁拆去线路,改装成掀按式的。不少地区住宅楼电门插座比需要的少五六个,天线插座不规范。

    4、家用电器设备和灯具大幅度增加。近年来,各类家电大量进入居民家庭,如热水器、排气扇、抽油烟机、吊扇、空调机等,先进电炊具亦迅速增多普及。

    随着建筑装饰逐渐向高档化方向发展,各类灯具应运而生。制作灯具的材料包括金属、玻璃等不燃材料,但更多的是硬质塑胶、塑料薄膜、棉织品、丝织品、竹木、纸类等可燃材料,从而增加了发生火灾的危险性。如再加选用可燃性建筑装饰材料,则使这种火灾的危险性更大。

    二、电器设备的设计、安装要求

    因电气设备和灯具引发火灾的案例很多。如某研究一所微波暗室起火,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万元,该室内墙面和顶棚贴有一层可燃的吸波材料,因长期与照明用的白炽灯泡相接触,引起吸波材料过热,引燃起火。某公司经营部起火,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3万多元,原因是日光灯的镇流器长时间通电过热,引燃四周的可燃物,延烧到三夹板木龙骨的顶棚。某商场因装饰时三楼吊顶内电线安装不符合消防要求起火,大火通过可燃装饰材料从三楼迅速蔓延到六楼,若不是消防队员及时奋力扑救,整幢大楼即全部毁于一旦。某会议室,因室内全部采用可燃材料装饰,电线短路后引起可燃物起火,仅几分钟,会议室整个被焚毁,直接经济损失几十万元。

    针对上述情况,包括居室装饰在内的各类建筑装饰的电气设备的设计安装,应符合下列防火安全要求:

    1、应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政策法规。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适应于住宅家庭居室装饰。国家规定,装饰材料按其燃烧性能分四级:A级为不燃性材料;B1级为难燃性材料;B2级为可燃性材料;B3级为易燃性材料。进行建筑装饰时,应采用不燃性或难燃性材料。

    2、电气设计、安装应符合国家电气设计、安装规范规程的要求。供配电线路的负荷,不得超过安全载流量。

    3、电气线路每个支路均应单独设置开关进行短路和过负荷保护。照明系统中的每一单相回路,不宜超过15安培。灯具为单独回路时,数量不应超过25个。建筑组合灯具每一单独回路不宜超过25安培,光源数量不宜超过60个。建筑物轮廓每一单相回路不宜超过100个。当灯具与插座为同一回路时,其中插座不应超过5个;插座为单独回路时,其数量不应超过10个,带有插座的回路宜设漏电开关保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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