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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高作业安全管理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7月05日

        1、高处作业的定义:
           场区内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两米以上(含两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为高处作业。虽然在两米以下,但在作业地段坡度大于45度的斜坡下面或附近有洞、升降口、坑、井、沟和风雪袭击、机械震动、设备和管道易泄漏或有可能排放有害气体、液体、熔融物或有转动机械及其他易伤人的物体等,应视为高处作业。
        2、特殊高处作业
        2.1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
        2.2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2.3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
        2.4在接近或接触带电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带电高处作业。
        2.5在无立足或无牢靠立足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2.6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则:
        3.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国务院《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中有关规定及当地劳动部门制定的有关高处作业的安全规定。
        3.2上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用具、绳子、安全带等有无损坏,确保各种用具无异常现象方能上岗操作。
        3.3施工人员上岗前要穿好反光背心,戴好安全帽,上岗时要先系安全带,再系保险锁。
        3.4下绳时,施工负责人和地面监护人员要给予指挥和帮助。
        3.5操作时辅助用具要扎紧扎牢.以防坠伤人,同时严禁嘻笑打闹和携带其它无关物品;
        3.6地面监护人员要坚守在作业现场.切实履行职责.随时观察安全绳的松紧及绞绳等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排除。
        3.7地面监护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看书看报,更不得随意观赏其它场景。并要随时制止行人进入危险地段。
        3.8施工人员要落地时,要先察看一下地面、安全绳的定位及行人流量的多少情况,待地面监护人员处理、调整,同意后方可缓慢下降,直至地面。
        3.9要坚持安全第一、文明作业,确保工程质量。
        4.0高挂低用原则
 
       4.1高空作业人员和现场监护人员必须服从施工负责人的统一指挥和统一管理。安全带使用中必须严格执行“高挂低用”原则!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准登高作业。
        4.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整齐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带的栓挂不得低挂高用。不得用绳子代替,酒后人员不许登高作业。
        4.3六级强风或其他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登高作业。抢险需要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总工程师要现场指挥确保安全。
        4.4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准在高处抛掷材料工具或其他物品;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防止落下伤人。
        4.5登高作业严禁接近电线,特别是高压线路。应保持间距2.5m以上,避免人体或导电体触及线路。
        4.6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材料要坚固,能承受足够的负荷强度。几何尺寸、性能要求,要按照《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当地实际情况的安全要求。
        4.7使用各种梯子时,首先检查梯子要坚固,放置要牢稳,立梯坡度一般以60度左右为宜,并应设防滑装置。梯脚不能稳固时必须有人扶梯。金属梯不应在电气设备附近使用。大风中使用梯子必须戴安全帽,并有专人监护。
        4.8冬季及雨天登高作业时,要有防滑措施。
        4.9在自然光线不足或者在夜间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5.0上石棉瓦(或薄板材料、轻型材料)、塑料屋顶工作时,必须铺设坚固、防滑的脚手板,如果工作面有玻璃时必须加以固定。
        5.1非生产高处作业如:打扫卫生、贴刷标语,擦玻璃等需要登高也要按高处作业要求去做,系好安全带,并且要把安全带栓在牢固的构筑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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