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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管理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05月01日

1.隐患分类

隐患分为一般隐患、较大隐患和重大隐患。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或在规定时间期限内整改排除的隐患;较大隐患是指一时难以整改消除或需要列入公司年度大修技改工作计划、在大修技改规定期限内予以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公司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2.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3.公司安环部对各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各车间/班组安全员按照职责规定在所辖区域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建立首长问负责制,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各级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或有关部门报告。如发现一般隐患可逐级上报,较大和重大隐患可直接向属地主管领导及安环部报告,接到事故隐患报告的第一责任人要对事故隐患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整改。

5.公司对于报告和举报事故隐患的个人或单位,将按照本制度的相关条款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6.各单位按照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逐级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和档案,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岗位的监督检查,并按照规定要求进行管理。

7.公司由安环部,会同生产(设备、技术)能源调度部、物资管理部、后勤部、办公室以及公司主管领导每月22日进行一次综合检查;车间每周一次综合检查;班组要做到每天巡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立即的尽快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切实有效的监护治理方案,安排专门人员跟踪监控直至治理完成。各车间在规定时间内将隐患排查情况上报公司安环部,公司在每月综合检查的同时对各单位隐患治理情况进行抽查验证。

8.各单位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9.各单位在隐患治理过程中,对隐患治理产生的费用做如下规定:一般隐患的整改费用由公司内部承担进生产成本;较大隐患的整改费用需要列入公司大修技改专项资金计划的,其整改费用进大修技改或申请专项资金;重大隐患的整改费用可由公司专项安全资金支出。

10.公司安环部对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给予指导、监督。

11.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按照本制度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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