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及处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8月03日

一、  目的
        为规范对事故/事件的报告、调查分析与处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降低或消除对本公司员工及相关人员的伤害,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对生产事故/事件的报告、调查和处理。
        三、 引用标准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
        四、术语和定义
        (一) 事故: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其它损失的意外情况。
        (二) 安全: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
        (三) 事件: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
        五、职责
        一、 工厂总监负责参与组织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二、 安全主任负责组织制定、修订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并参与事故/事件的调查分析、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三、 事故部门参与事故/事件调查分析工作,每个员工对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和参与事故处理,并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六、 事故分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七、事故报告
        (一)一旦发生事故,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本部门主管或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紧    
        急状态下也可直接拨打110、120、119等救援电话。
        (二)各级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逐级如实报告,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整个报告过程不得超过24小时。其中:轻伤事故,由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直接或逐级报告厂长。重伤事故、死亡事故和重大死亡事故,由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直接或逐级报告厂长,再由厂长向街道企业主管部门、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报告。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如有人员受伤,立即送医院。
        (三)对待事故报告必须严肃认真,填写时要内容仔细、字迹清楚,时间、地点、原因、部位、情节、损失等内容都要准确,如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上报者,应事先说明原因。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
        八、事故调查
        发生事故应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厂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