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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安全生产示范标杆企业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12月07日

    为推进安全生产示范标杆创建顺利开展,特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通知》为指导,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任务目标
         在全县规模以上企业选择5家安全生产基础扎实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示范标杆企业培树对象,使其达到管理制度完善、现场一线规范、安全氛围浓厚、社会形象良好的目标。
        三、实施步骤
        开展安全生产示范标杆企业创建从4月1日开始至8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成立组织,稳步推进。 成立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赵俊生为组长的领导小组,5家创建企业也要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企业精干力量,明确创建目标,落实创建措施,推动企业创建活动全面开展。
        (二)摸清底数,明确目标。对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情况,经过多次反复甄别、核实,拟定5家企业(河北华密橡胶有限公司、河北山峰橡胶有限公司、河北永明地质机械有限公司、邢台北人印刷有限公司、邢台蓝天化工有限公司)开展创建。对拟定的创建企业,实地了解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定了巩固原有达标成果、提升创建等级水平、保证创建质量的工作原则,制定完善了创建的工作方案,为创建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三)进驻企业,帮扶创建。在创建企业开展创建工作培训会议,对照标准,逐一解释标准内容,听取各试点企业汇报。分包县领导和县安监局进驻企业,并联系专家在创建企业进行现场指导,面对面进行沟通,确保创建活动如期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建企业及所在乡镇要充分认识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配齐配强工作班子,为创建活动提供坚强组织和后勤保障。
         (二)明确责任,加强指导。创建工作组指导帮助创建企业,扎实推进安全生产示范标杆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创建企业及所在乡镇要明确工作职责,将责任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员,一包到底,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三)严格标准,务求实效。各创建工作组要严格按照有关标准组织验收,切实做到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对达不到标准的,责令期限整改并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仍不达标和不配合验收工作的企业,要采取有力措施,通过执法监察和行政许可等手段,帮助企业限期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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