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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机、起重机安全交底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4月09日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一、施工人员的安全职责及安全隐患
        (一)施工人员的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和措施,自觉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
        2.正确使用职业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可靠性检查。
        3.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并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4.作业前检查作业场所,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扫整理作业现场。
        5.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6.正确使用与爱护安全设施,未经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批准,不得拆除或挪用安全设施。
        7.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对无安全技术措施和未经安全技术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报告。
        8.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紧急避险权。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积极提出改进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9.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二)安全隐患
        施工作业存在的安全隐患事故: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等事故。
        二、施工作业安全要求
        (一)施工现场的安全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颚带,锁好带扣;
        2.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着装要整齐,严禁赤脚和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3.在没有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2米以上含2米)施工时,必须系好合格的安全带,安全带要系挂牢固,高挂低用,同时高处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穿防滑胶鞋;
        4.新进场的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未经教育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5.起重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设备;
        6.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禁止追逐打闹,禁止酒后作业;
        7.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等,未经主管领导及安全员批准严禁随意拆除和挪动。
        (2)起重吊装专业的一般安全要求:
        必须编制吊装作业施工组织设计,并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的环境、道路、架空电线等情况。作业前应进行技术交底;作业中,未经技术负责人批准,不得随意更改。
         参加起重吊装的人员应经过严格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作业前,应检查起重吊装所使用的起重机滑轮、吊索、卡环和地锚等,应确保其完好,符合安全要求。
        起重作业人员必须穿防滑鞋、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应佩挂安全带,并应系挂可靠和严格遵守高挂低用。
         吊装作业区四周应设置明显标志,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起重设备通行的道路应平整坚实。
        登高梯子的上端应予固定,高空用的吊篮和临时工作台应绑扎牢靠。吊篮和工作台的脚手板应铺平绑牢,严禁出现探头板。吊移操作平台时,平台上面严禁站人。
        绑扎所用的吊索、卡环、绳扣等的规格应按计算确定。
         起吊前,应对起重机钢丝绳及连接部位和索具设备进行检查。
        高空吊装屋架、梁和斜吊法吊装柱时,应于构件两端绑扎溜绳,由操作人员控制构件的平衡和稳定。
        构件吊装和翻身扶直时的吊点必须符合设计规定。异型构件或无设计规定时,应经计算确定,并保证使构件起吊平稳。
        安装所使用的螺栓、钢楔(或木楔)、钢垫板、垫木和电焊条等的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的材质标准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吊装大、重、新结构构件和采用新的吊装工艺时,应先进行试吊,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正式起吊。
        大雨天、雾天、大雪天及六级以上大风天等恶劣天气应停止吊装作业。事后应及时清理冰雪并应采取防滑和防漏电措施。雨雪过后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吊起的构件应确保在起重机吊杆顶的正下方,严禁采用斜拉、斜吊,严禁起吊埋于地下或粘结在地面上的构件。
         起重机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或在架空输电线路下行走时,必须与架空输电线始终保持不小于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规定的安全距离。当需要在小于规定的安全距离范围内进行作业时,必须采取严格的安全保护措施,并应经供电部门审查批准。
        采用双机抬吊时,宜选用同类型或性能相近的起重机,负载分配应合理,单机载荷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80%。两机应协调起吊和就位,起吊的速度应平稳缓慢。
         严禁超载吊装和起吊重量不明的重大构件和设备。
        起吊过程中,在起重机行走、回转、俯仰吊臂、起落吊钩等动作前,起重司机应鸣声示意。一次只宜进行一个动作,待前一动作结束后,再进行下一动作。
         开始起吊时,应先将构件吊离地面200~300mm后停止起吊,并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装置的可靠性、构件的平衡性和绑扎的牢固性等,待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已吊起的构件不得长久停滞在空中。
         严禁在吊起的构件上行走或站立,不得用起重机载运人员,不得在构件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
        起吊时不得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回转时动作应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做反向动作。
        严禁在已吊起的构件下面或起重臂下旋转范围内作业或行走。
        因故(天气、下班、停电等)对吊装中未形成空间稳定体系的部分,应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
        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和零配件等,必须放在工具袋(盒)内,严防掉落,并严禁上下抛掷。
         吊装中的焊接作业应选择合理的焊接工艺,避免发生过大的变形,冬季焊接应有焊前预热(包括焊条预热)措施,焊接时应有防风防水措施,焊后应有保温措施。
        已安装好的结构构件,未经有关设计和技术部门批准不得用作受力支承点和在构件上随意凿洞开孔。不得在其上堆放超过设计荷载的施工荷载。
         永久固定的连接,应经过严格检查,并确保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固定工具。
         高处安装中的电、气焊作业,应严格采取安全防火措施,在作业处下面周围10m范围内不得有人。
         对起吊物进行移动、吊升、停止、安装时的全过程应用旗语或通用手势信号进行指挥,信号不明不得起动,上下相互协调联系应采用对讲机。
        (三)自行式起重机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起重机工作时的停放位置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且作业时不得停放在斜坡上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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